第六十二节 山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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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绍明从来就是个谨慎小心的人,历年来的生辰,都是在府中与老妻和家人悄悄度过。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从前年开始,自己的生辰时间居然被外人知晓。从那以后,选择这个时段上门送礼的人更多了,络绎不绝。

  想到这里,坐在车厢里的李绍明不禁连连摇头,长叹一声。

  “老爷可是还在为那些琐碎之事感到心烦意乱?”

  老妻苗氏坐在旁边,握着李绍明的手,满怀关切地轻声劝解。作为元配妻子,苗氏出身于豪族名门,自然知晓丈夫的烦恼,明白在什么时候该说什么话。

  再没有什么比身边人软语劝慰更能缓解忧虑。李绍明紧皱的眉头稍微松开少许,脸上显出几分淡淡的笑意,慢慢握紧了老妻的手。

  回家省亲,是老妻在几个月前就提出来的建议。事实证明,苗氏的确颇有眼光,此举为自己避免了很多麻烦。

  只不过,这沿途路上的颠簸,实在是让人在马车里都做不安稳。若是在官道上,马车奔走还算平稳。李绍明急于赶路返回京城,也就听从了仆人建议,选择了这条距离更近,也更为颠簸的土路。

  虽然已经入秋,天气却依然炎热。厚厚的帘布盖着马车,里面的空气沉闷,仿佛一个巨大的活动蒸笼。李绍明用力掀开车门挂帘,看了一眼前面影影绰绰的群山,又看看前面似乎永远也走不到尽头的土路,眉头皱得更紧了。

  他唤过骑马的一名亲信护卫,问:“此处乃是何地?”

  若是走官道,李绍明对沿途站点很是清楚。然而,他也是头一次走这条土路,沿途不见人影,树木密集,就连鸟雀也很少见,与繁华的京都根本就是两个世界。

  护卫骑在马上,抬手遥指着远处的山谷出口,朗声道:“老爷,此处叫做野羊谷。据说,附近山上到处都是野山羊,故此得名。我们路上没有耽搁,只要过了前面那个山口,再走半个时辰,就是与京城南面与齐州连接的官道。”

  听到“齐州”二字,李绍明脸上表情顿时变得轻松下来:“原来如此,路程的确是近了许多。如此说来,这条小路虽然难走,却也还算值得。呵呵!”

  护卫也因为自家老爷的夸奖,变得兴致勃勃:“其实,知道这条小路的人很多,只是商人大多都不愿意走,普通山民倒是走得很多。”

  李绍明来了兴趣:“哦!为什么?”

  护卫道:“这落屏山上盘踞着一伙贼人,四下里打劫往来客商。不过,这帮贼人行动诡秘,通常不向过往附近的行人下手。他们劫财的地方通常距离这里很远,有些兔子不吃窝边草的意思。老爷您胆识过人,我们没有携带货物钱财,马车轻便,速度也快,最多一个时辰就能走完这条小路。算下来,应该很是安全。”

  对于护卫的解释,李绍明不以为意地点点头。

  当初,听从家仆建议,决定走这条路的时候,李绍明就知道落屏山上有一伙强人存在。只不过,他赶着回京,一路简装,马上也不算华贵,想来,强盗贼人不会把目光落在这种看似普通人的队伍上。自己本身又是兵部尚书,对于可有可无的危险,总是觉得没什么了不起。何况,此地距离京城很近,那些贼人胆子再大,估计也不会在这种地方抢劫钱财。

  “这天气实在太热了。”

  李绍明用衣袖不断擦着额头上的汗水,连声吩咐:“前面道路宽敞,最好走快些。如果今天晚上能到京城,我会好好犒劳大家,还有额外的赏银。”

  “赏银”两个字,立刻使整个队伍沉闷的气氛一扫而空,行动也变得快捷。

  “老爷说的是,早些到达京城,也要凉爽得多。”

  护卫笑着搭话:“这身上的衣裳早就汗湿了,裹在身上实在难受。晚上回到府中,弄些凉水,好好擦洗擦洗,那才叫舒服。若不然,还要慢慢折腾,忍受这一路酷热……”

  话未说完,只听见空气中猛然传来“嗖”的一声裂响,一支羽箭从侧面山头上笔直袭来,准确射中护卫脖颈。他整个头部向上扬起,双手下意识抓紧了插进咽喉的箭杆,口唇大张,嘴里发出毫无意义的“嗬嗬”声,当场失去平衡,从马上一头栽倒下来。

  平和欢笑瞬间消失,所有人脸上都充满震惊和恐惧。

  “有贼人!”

  “快保护老爷。”

  “不要乱,加快速度冲过前面的山口。”

  连同车夫在内,李绍明只带了五名护卫。他们都是普通人,并非实力强大的修士。这也是为了便于行路,减少随员,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车夫跟随李绍明多年,各种场面见得多了,连忙勒起缰绳,在空中甩了个完美的弧度。然而,就在皮绳即将重重狠抽在牵引车子马匹身上的时候,一支羽箭也从空中呼啸飞来,从侧面钻进了车夫胸口。

  当即,车夫口中鲜血狂喷,惨叫着从车座上滚落下来。临死前,拼着最后一口气,连声狂呼:“老爷……快,快弃了车子,骑马……逃得快!”

  兵部尚书多少算得上是半个武人。李绍明在各处军营都有视察,马上的功夫并未落下。当即,迅速卷起宽大昂长的衣服前襟,将茫然不知所措的老妻苗氏拦腰横抱,纵身朝着站在原地不动的车前引马跳去。

  他的动作很快,稳稳落到了马背上。然而,李绍明终究不是行伍之人,骑马的动作也日久渐疏,马背上也没有鞍子,落下的时候,整个人已经失去平衡,不由得放开了手中横抱的妻子,幸好双手紧紧抓住马鬃,这才勉强稳住,没有从马上坠落。

  苗氏摔在车夫的位置上,已经挣扎着爬起。她努力想要站起来,跟着丈夫骑到同一匹马上,只是苦于身材肥胖,动作笨拙。李绍明转过身连拉了几把,都没能抓住苗氏的手,只能急得双眼冒火,却也一时间无可奈何。

  侧面山岗上,出现了十几个黑色人影,正朝着这边快速奔跑。这些人显然是走惯了山路,速度极快,腾挪纵横之间毫无阻碍。明晃晃的日头照射下,可以清楚看到他们手中武器反射出来的金属寒光。

  又有一名护卫被弓箭射翻,连声惨叫着,坠下山崖。

  李绍明双眼一片血红,一手抓紧马鬃,朝着苗氏连声喊叫:“快,赶紧上来。”

  苗氏好不容易稳住身形,颤巍巍的朝着马背上探出一只脚。就在这时,侧面山岗上再次射来一支羽箭,正中苗氏右手。巨大的冲击力量把苗氏当场拖了个趔趄,跟随弓箭的惯性连连后退,然后“梆”的一声闷响,锋利的箭头深深插进马车车厢上木质门框,将苗氏右手牢牢钉在那里。

  见状,李绍明侧转身子,朝着飞箭来袭的山岗方向连声怒骂:“贼子,老夫若是得以脱逃,必将你等狗贼杀掉干干净净,挖心剖腹,挫骨扬灰!”

  身后,传来苗氏虚弱且带着哭腔的喊声:“老爷,不要再管妾身。快走,你快走啊!”

  终究是多年的夫妻,对于李绍明的性命安危,苗氏显然看得比自己更加重要。也不知她究竟从哪里来的力气,突然狠狠咬住牙齿,用左手抓住箭杆,狠命掰断,惨叫着,将右手从箭杆断口用力拉出。不等李绍明反应过来,苗氏已经跌跌撞撞扑倒车辕面前,拔下头上的一枚银簪,高高举起,朝着李绍明胯下的马臀用力狠扎。

  突如其来的刺痛,使马匹扬起头,发出惨痛不已的嘶鸣。然后,撒腿朝着大路上没命的狂暴。

  这一系列变化实在太快了。李绍明只觉得脑子一阵懵懂,根本无法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保留在眼睛和大脑里最后的影像,只有满面果决,脸上带着血水和泪花的老妻,还有苗氏举起发簪朝马身上猛刺的动作。

  吃痛不已的马急速狂奔,李绍明完全是下意识的抓紧了马鬃。直到陪伴在身边的两名护卫又有一个弓箭射中,从马上坠落在地的时候,他才从惊怒、恐惧和震撼中清醒过来。当即不由分说,用力扯住马鬃,想要调拨马头,回去救人。

  “老爷,先赶紧离开这儿!”

  旁边,最后一名幸存的护卫连忙探身过来,牢牢抓住他的胳膊,连声苦劝道:“那帮强盗人多势众,老爷你我二人现在回去,不过是砧板上徒添了两块肉。距离前面谷口已经不远,上了官道,就有京营巡防兵驻扎。与其白白浪费性命,不如快马加鞭,去那里寻求救兵。”

  李绍明此刻怒火上头,哪里听得进劝说,须发皆张,连声咆哮:“我的妻子在那里,我的妻子还在那里啊!”

  护卫浑身上下都是血,死死拽住李绍明胳膊,丝毫不肯放松,口中哀声苦劝:“夫人拼死也要让老爷离开,正是想要老爷活着去请救兵啊!我们现在回去,无异于羊入虎口。如此,夫人和其他伴当也就白死了。老爷,三思啊!”

  李绍明并非迂腐之人,只是热血上涌,失去了理智。护卫连声哀求之下,也渐渐恢复冷静,不再言语,只是带着无限悲痛与恨意,朝着来路深深看了一眼,双腿用力一夹马腹,立刻朝着山谷出口方向疾驰而去。

  ……

  半个时辰后,已经上了官道。

  长时间不要命的狂奔,马也耐受不住。刚刚冲上官道没走多远,李绍明胯下那匹马已经速度大减,无论他再怎么猛踢马腹,速度就是起不来,马背上也渗出一层湿滑的汗水。

  “跑啊!你这该死的畜生!”

  李绍明心急如焚,狠命之下,连马鬃也用力扯掉了大把。再往前走二里多路,驿站旁边就是京师巡防营。可偏偏在这个时候,胯下马匹却耗尽了力气,无论如何也跑不起来。

  护卫到也忠心,见状,连忙跳下马,牵住缰绳,诚恳连声:“老爷,小人这匹马还有些力气,您骑着赶紧朝前走,寻求救兵要紧。”

  危急时候见真情,即便是焦躁不已的李绍明,也被护卫此举打动,心中很是不忍:“我走了,你怎么办?那些贼人就跟在后面,很快就会追上来。到时候,你也危险。”

  护卫脸上全是忠心护主的坚毅神情:“小人留下断后,老爷您赶紧走,再晚就来不及了。京师巡防营距此不远,幸运的话,小人一定可以撑到您回来。”

  就在这个时候,正前方道路上,远远传来整齐的脚步和号子声,等到稍微近了些,才看清楚那是一群顶盔贯甲,全副武装的士兵。

  这些士兵兵甲齐全,李绍明在兵部历任郎官、侍郎,最后官至现在的尚书,对京师和各地驻军多有视察,却从未见过如此甲胄颜色鲜明,刀枪锋利的军队。

  人人身上都穿着步卒式样的铁甲,其中一些人的盔甲款式略微有异,可以看出都是军官身份。已经跑到近前的官兵,约莫有两百人左右。远处官道上仍然尘土飞扬,影影绰绰可以看到整支队伍应该在千人上下。

  李绍明很是惊讶。这里距离京城仍然还有一段距离,也尚未进入巡防营的正常巡逻范围。可是这些官兵都配有整套武器和防具,所有东西加起来重量足足超过好几十斤。如果是京师下辖的某一营,又怎么可能会来到这种地方?

  李绍明根本没有想过“正常训练”这个词。京师各营的情况他十分清楚,除了天子近卫的那几营兵,其余部队几乎都是等同于摆设。不要说是上阵杀敌,就连日常训练次数和强度也被降至最低。

  可是不管怎么样,眼前这些突然出现的官兵,的确给了李绍明一个意外之喜。他连忙拔足狂奔,一直冲到队伍最前面手持号旗的军官身前,以自己能够达到的最大音量连声喊叫:“你们是何处的营兵?准备去往哪里?”

  不等对方回答,李绍明已经迅速表明自己的身份:“我乃大楚兵部尚书,路遇强人,还请立刻通禀你家将军。快,此事十万火急,万万耽误不得。”

  领队军官丝毫不敢拖延,连忙号令身后的士兵原地站住,把手中号旗往原地一插,转过身,朝着灰尘漫天的后续队伍深处快步跑去。

  几分钟后,身穿武将制式明光铠的杨天鸿已经来到队伍前面。看着头发披散,蓬头垢面,脸上满是紧张、疲惫,还有无限恨怒的李绍明,略欠了欠身子,不卑不亢地说:“玄火营营官,忠武校尉杨天鸿,见过大人。”

  李绍明根本顾不得别的,连忙抓住杨天鸿的手,抬起右臂,指着自己的来路,手指和声音都在连连颤抖,几乎是在哀求:“杨将军,救救我的夫人,救救她!”

  杨天鸿没有迟疑,立刻转过身,抓起队官插在地上的号旗,尖端指向与官道连接的小路,口中发出威严无比的号令:“全军戒备,方向西南,以战斗队形急行军。”

  刚刚稍做停留的大军立刻转向,纷纷跟随队官的指令行动。一时间,地面震动,号子和喊杀声震天。那种惊天动地的气势,就连无比焦急的李绍明也被震慑,下意识的挺直了胸膛,翻身上马,就要跟随着士兵们返回来路。

  看到这番场景,沿途一直保护李绍明的那名亲随脸上,不禁露出几分古怪的神色。

  他上前一步,抬起左手,拇指与中指相互扣搭,比划了一个手势。

  杨天鸿对此视若无睹。

  亲随顿时一阵发呆,紧接着,神情惶恐,目光变得躲闪而焦急。

  他慌忙抓住已经骑在马背上的李绍明衣袍,连声急道:“大人,去不得!去不得!此事有诸多古怪。”

  李绍明正准备翘起双腿狠踢马腹,却被亲随这话所制止,本能的弯腰,低头,一边喘息,一边快速问道:“怎么,何事古怪?”

  亲随侧过身子,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背对自己的杨天鸿,低声道:“据小人所知,玄火营驻扎的位置乃是京城近郊。营兵大多久未训练,根本不堪一用,根本不可能如此彪悍精锐?何况,这里距离京师还有一段距离,若是京营驻军,又怎么可能来到这种地方?”

  李绍明也是急火上冲,看见官军,一心只想着赶快回去救人。此时略微冷静下来,听了亲随一番话,也渐渐觉得此事有诸多疑点,于是抬起头,恰好看到了杨天鸿转身面向自己,两人目光交汇在了一处。

  杨天鸿也不多做解释,只是从随身乾坤袋中取出自己的校尉信印,淡淡地说:“本将信印在此,李大人可自行品鉴真伪。大人途中遭遇强人,现在应该以救人为上。先走吧!至于其中究竟,本将可以在路上为李大人逐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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