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林场不入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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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凑到房梁附近看了看,从四五米高的大梁上悬下了几个硕大的麻布袋子,每个袋子上都绣了字,但油灯的火光太昏暗,几乎没办法照到这边来,我用力分辨了一下,只看清其中一个袋子上绣了一个“粮”字。

  当时我就估摸着,老得说的玉米饼子应该就在这个袋子里,于是手脚并用,顺着一个齐腰粗的柱子爬上房梁,朝着那个麻布袋慢慢挪了过去。

  这时老得抬手朝我这边指了一下:“不是那个!饼子和辣酱都在最左边的一个袋子里。”

  我又掉回头去,凑到房梁的左侧,伸手去解连接袋子的草绳。

  老得在草绳上打了死结,非常难解。

  这栋老房子长年受潮,木头上都充斥着一股很强的霉烂味,刚才我顺着柱子往上爬的时候,就发现柱子上带着潮气,如果不是因为光线太暗,我应该能在这些老木头上看到大片大片的霉斑。

  我屏住呼吸,折腾了好一阵子才把草绳解开,随后就将麻袋挎在肩上,纵身跳下了房梁。

  落地的时候,我的视线正好落在里屋的屋门附近,就发现门框左侧有一片硕大黑影。

  油灯确实很暗,但昏黄的火光至少还能照亮房梁和撑顶柱的轮廓,唯独那片影子,完完全全就是一团漆黑,仿佛有什么东西死死挡住了灯光。

  我将麻袋递给老得,眼睛却一直盯着那片黑影,老得也朝着那边看了一眼,问我:“看什么呢?”

  我摇了摇头:“没什么。”

  “你就是二爷的徒弟吗?”

  耳边传来了一个很陌生的声音,我回头一看,就见一个身穿迷彩服的人正站在二爷身边,咧着嘴冲我笑。

  这个人的身高和我差不多,体型也和两月前的我相似,精瘦,但脖子上小臂上青筋外露,肌肉线条也是一根一根的,看起来非常结实。

  不过他看起来比我精神得多,眼神中带着满满的活力。

  人家冲着我笑,我也还了一个笑脸:“你就是金向前吧?”

  他瞪大了眼:“你认得我?”

  “来的路上听大伟提过你,听说你是特战队的厨子?”

  他顿时乐了:“可以这么说吧,反正平时特战队出任务的时候,都是我做饭。我这人,平生两大志愿,第一是当兵,第二就是当厨子,在特战队里当伙夫,一下就齐活了。”

  金向前给人的第一印象很好,热情而又平和,你明明是第一次见到他,可又觉得他一点都不陌生,就像是一个多年未见的老朋友。

  二爷拍了拍金向前的肩膀,对我说:“这小子比你大一岁,今年刚满二十。你以后出任务可以带上他,小家伙身上的三把阳火特别旺,什么样的邪气都近不了身,以后你在外面走动,他说不定还能帮上点忙。”

  金向前冲着二爷笑:“我倒是想跟着你们多见识见识,可邢队不发话,我也离不了队啊。”

  本来气氛一团和气,可老得偏偏要在这时候泼一瓢冷水:“他能帮上什么忙啊,也就能做做饭。阳火太旺,阴阳失衡。邪气不侵,可也感知不到炁场。这种体质要多鸡肋有多鸡肋,学不了术法也入不了行,只能在特战队混日子。”

  老得这人就是这样,哪哪都让人不顺眼,什么时候都不让人顺心,你心里本来高高兴兴的,他非要给你使点儿绊子,给你心里添点儿堵。

  二爷狠狠白了老得一眼,老得默默地从麻袋里摸出几张玉米饼子,权当没看见。

  金向前也没有兴致和我们继续聊下去了,转身回了里屋。

  过了没多久,他又端着两口大锅出来,每口锅里都飘着浓浓的白雾,肉香也顺着这些四处飘散的水雾,在屋子里蔓延开来。

  大伟可能是受到了肉香的刺激,也慢慢睁开了眼,他晃了晃脑袋,从地上坐了起来,又看看周围的人,最后问二爷:“我睡了多久。”

  二爷朝他招招手:“不算太久。来,先吃饭。”

  金向前刚被老得泼了一大盆冷水,心里正不痛快,这时看到大伟朝肉锅这边走,就一溜小跑地凑到大伟跟前:“刑队,你们怎么现在才来啊,我都在林场等了两三天了。”

  按照我的想法,大伟随便接两句话之后,金向前就要抱怨了,抱怨大伟让他独自和老得待了这么多天。

  说真的,虽说我和老得接触的时间很短,但也知道,独自一人和他相处,绝对不是件愉快的事。

  不过这种事我也就是想想,不可能说出来,老得毕竟是我的长辈,而且从见到他到现在,他对我还算是比较客气的。

  大伟没接金向前的话茬,只是问:“你不是一个星期前就进山了吗?按说,你应该在五天前就到林场了啊。”

  一边说着,大伟就在肉锅旁边坐下了,金向前从麻袋里摸出两个玉米饼递给大伟,一边说着:“你不让我来了以后先不着急进山,在周围探探情况吗?我就在刘家坎待了两天,第三天才进山。”

  我们进林子的时候路过一个小山村,村名就叫刘家坎。

  老得从里屋拿来筷子,分给了大家。

  我已经饿得不行了,也没客气,立即凑到锅前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竖着耳朵听大伟和金向前说话。

  不得不说,金向前的手艺确实不错,兔肉的咸甜适中,各种浆料也放得恰到好处,唯一的不足是肉炖的太烂了,不过考虑到这可能是野兔子的肉,他大概是为了杀菌,才多煮了一会。

  大伟嘴里嚼着滚烫的肉块,不停地吸凉气,过了好半天才开口问金向前:“你怎么在刘家坎待了这么久,查到什么了?”

  金向前一口气将嘴里的东西全都吞进了喉咙,又快速喝了几口水,随后才凑到大伟身前,小声地说:“当地人说,这个林场有问题。”

  我被他那神神秘秘的语气勾起了兴致,朝他和大伟那边看了一眼。

  就见大伟皱起了眉头:“我知道林场有问题,老得给咱们传信的时候不都说了嘛,一到晚上,就有小鬼来林场这边勾魂。”

  “可不只这么简单,”金向前又朝大伟凑了凑,接着说:“在当地有句老话,说什么‘林场不入七,七人进山过头七’。意思就是,来林场的时候,绝对不能七个人同行,不然的话就会死人。听说头两年,有一伙挖参人进山寻参,本来是九个人进山,可快到林场……”

  金向前的声音很小,我离得近,还能听个大概,老得也一直竖起耳朵听着,可他听不清楚,就嚷嚷了一声:“你说话声音大点!”

  金向前显然不想搭理他,也没回应,可随后还是提高了音量:“快到林场的时候,有个人闹胃病,带队的把头就让徒弟将那人送下了山,九个人,就变成了七个。那伙参商是从外地来的,对当林场的那些谣传也不怎么信,眼看天色变暗,把头就带着人进了林场,想在这歇一晚上再继续深入。结果你猜怎么着?”

  大伟有点不耐烦:“你别卖关子!”

  金向前这才继续说道:“结果,当天晚上把头数人头的时候发现,加上他自己,队伍里竟然有八个人,他数了好几遍,就是八个人,其中一个人所在角落里,看不清脸,他以为是自己的徒弟回来了,就试着唤他徒弟的名字。说来也怪,他这么一叫,缩在角落里的那个人影就消失了。”

  说到这,金向前还指了指地板:“那天晚上,参商就是在这间屋子里落的脚,把头也是在这间屋子里看到了那个黑影。”

  二爷插嘴问了一句:“后来死人了吗?”

  “死了,”金向前回应:“把头和他徒弟都死了。当时把头觉得情况不对,又想起了村子里的那句老话,就趁着天还没黑透,赶紧带着人离开林场,他们在山里走了一整天,刚到山路上的时候,就看到路边躺着两个人,其中一个是把头的徒弟,另一个是那个闹胃病的人。把头凑上前,将自己的徒弟反过来一看。”

  金向前抬起手来,在自己脸上比划着:“就看到他徒弟的大半张脸都碎了,血渣和烂肉粘得满脖子都是。另外一个人倒是没受伤,不过气息很弱,眼看也快不行了。老把头死了徒弟,心里别提多难受了,于是就给他徒弟的家人打了电话,让他们来村子里收尸,剩下的人则将伤员送到了市医院。他们分开的时候说好了,到了医院,不管有事没事,都要给老把头通个信。”

  老得:“你不是说老把头死了么?”

  金向前:“你别着急,我还没说完呢。参商将伤员送进了医院,医生说人没事,他们就想给老把头报个平安,可怎么都联系不上老把头。这伙人也是担心老把头的安危,就派了一个人回村子看看情况,可那人到了村里,一问村民才知道,老把头根本没有进村。后来他就发动村民,和他一起到山里找人,结果啊,就在这个房子里,他们找到了老把头的尸体,他的死状和他徒弟一样,也是碎了半边脸,脖子、肩膀上全是血渣烂肉。”

  等金向前把话说完,老得才摸了摸下巴,对二爷说:“我记得,刘双响好像也是这种死相,他是被一颗起地雷给炸死的,那颗雷在离他不到一米的空中炸响,当时就炸碎了刘双响半张脸。正好又是大雪封山的时候,烂肉混着血粘在刘双响的尸体上,很快就给冻结实了,看起来就跟一大片血瘤子似的。”

  二爷咬了口玉米饼,点点头:“这是恶鬼索命的套路啊,看样子,刘双响到现在还没离开他的贼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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