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章 :通房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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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不说,13岁的赢湛虽然还没有发育成熟,但已经具备了大人赢湛那种一笑倾城,再笑倾国,三笑倾我心的美感。,:。
    但他的笑,也时常透露着阴谋,好比说现在。
    “你也喜欢我吗?”我不认为,赢湛会对样貌普通的我一见钟情。
    “自古,大丈夫都以国家社稷为重,儿女情长那是女子作风,本王自然不会爱你,也不会爱上任何女人。”赢湛双手背在身后,目视远方,似乎在考虑什么国家大事。
    对比我十三岁的时候,貌似除了上学,就是和邻居小姑娘一起踢毽子,跳皮筋,一点都不关心政治。
    看来身在帝王家除了吃穿用度好记一点,几乎也是没什么童年的。
    “你身份卑微,做不了本王的妻,也做不了本王的妾,但本王可以网开一面,让你以奴隶身份留在本王身边。”赢湛说着给了我一个还不赶快谢恩的得意表情。
    “我去你的奴隶!”
    老娘在两千年后可是你爱的死去活来的正妻,唯一妻子,居然叫我做奴隶,简直是在挑战我的底线!
    我握着拳头,跳进木头里又变成了一条鲤鱼,“快把我送回凶河里去,本姑娘改变主意,不喜欢你了!”
    “哼,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本王一言,驷马难追,以后你就住在这只木桶里,偶尔本王也会允许你进入父皇的御花园的池子里嬉戏一番。”赢湛无视我的抗议,气定神闲的又拿出一块丝绸,举起笔作画。
    这一次,他画的是一条鱼,尾巴上又红色斑点的鲤鱼。
    切,还说不喜欢我,不喜欢你还一直画。
    想到秦朝的时局,在历史上读过,算是战乱不断,四面楚歌的年代。
    战争越频繁,国家中的男性死亡率就越高,也就越崇尚三妻四妾。
    普通人家亦是如此,更何况赢湛生在帝王家。
    恐怕的他的思想早就被熏染的认为三妻四妾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而古时候也很讲究门当户对。
    我一无家势,二无背景,最重要的一点还不是一个人,怎么想似乎都只能当赢湛的奴隶了。
    可老娘一心向往自由,我本就不是这个时代里的人,默默守护我爱的男人就好,没必要一定要把他占为己有。
    今世忍耐了,或许就能改变下一世我们的结果。
    我的目的很明确,我要的是21世纪的幸福。
    “你还是高抬贵手将我放生吧,我自由惯了,住在这么小的池子里不会快乐的。”
    闻言,赢湛嘴角的笑消失了,换上了冷漠的表情,“你已经是本王的女人了,没有拒绝本王的权利。”
    我听得一头雾水,“喂,我什么时候答应做你女人?”
    “你亲了本王的嘴,本王也看光了你的身子,你不做本王的女人,还能做谁的女人?”
    停顿片刻,赢湛不怀好意道,“如果你执意不领情,本王也不介意今晚喝一锅鱼汤。”
    “暴君!”我愤怒的大叫。
    赢湛神色惊慌的捂住我的嘴巴,“敢在皇宫诋毁我父王,不要命了嘛?!”
    我知错的点点头,赢湛才松开手。
    “我们就不能做朋友嘛?你想我的时候就来见我,我要是想你,也主动来看你。”我握着赢湛的手,感受着修长的手指上令我心跳加速的体温。
    “本王不需要朋友。”赢湛一口回绝,“也不需要与女子偷情。”
    我叹了口气,和古人讲道理,简直牛头不对马嘴。
    我这个现代人的想法,放在古代人眼里,似乎和不知廉耻的女人没有什么区别。
    这一认知,让我比吞了一只苍蝇还要感觉恶心。
    “反正我不做你奴隶。”
    “别挑战本王的耐心,你逃不出本王的五指山。”赢湛埋头作画,在方才画的那尾鲤鱼外多添了一个圈。
    我郁闷的碎碎念,心想着只要赢湛将我放入御花园的池塘,我就能在池塘里挖个洞游回大河里。
    到时候,我还是自由自在的一尾鱼,还是认定了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王元宵。
    “赢湛,你有封号吗?”
    我想起始皇最有名气的儿子貌似只有公子稷,公子胡亥和公子高,从来没有听过公子湛,有些好奇。
    “皇子们需要年满十六岁,才能赐封。”
    “哦哦~~那你认识公子高嘛?”
    “本王的兄弟中从未有过高这个封号。”赢湛放下笔,“你问这个作甚?”
    我吐了吐舌头,“无聊嘛,你不想听,我就不说了。”
    “到本王身边坐。”赢湛拍了拍身边的石椅。
    我乖乖的从木桶里爬出来,有点不习惯被年少的赢湛这样命令。
    “你也看得见鬼嘛?”赢湛突兀问道。
    我点点头,“我是精,自然看得见鬼。”
    “本王的这双眼,也能看见。”赢湛眼眸低垂,瞳仁中闪烁出墨色的流光。
    “你是说,你有阴阳眼?难怪那些小鬼会听你的话,把我给抓回来。”
    我趴在桌子上,自从成为了一条鱼,人类的坐姿做我而言就像是一种折磨。
    赢湛那笔沾了沾朱砂,在丝绸上写了一个血色的鬼字。
    赢湛静静的凝视着他亲笔写下的“鬼”字,刀削斧凿般精致的侧脸上隐约浮现出一抹淡淡的寂寥。
    他不说话,我也不敢说话,四周静悄悄的,不远处建造在假山上的廊坊里,几个穿着打扮十分奢华的少年路过此地。
    这几个少年看容貌都与赢湛有三分相似,应当也都是始皇的儿子们。
    他们有说有笑的走来,看见赢湛之后,全都换上一副肃然的表情,低着头快步走开了,好像在躲避什么瘟疫,连招呼都不打。
    赢湛也听见了他们脚步声,却似习以为常,不看他们也没和他们打招呼。
    明明是兄弟,在自家的皇宫里见了面却是形容陌路。
    “生气了?”我张开五指在赢湛的眼前晃了晃。
    赢湛伸出那双还没发育完全却已经很有力气的左手擒住我的手腕,“放肆,他们害怕本王的威严,本王有什么好生气的?”
    我的手腕被捏的生疼,碎碎念着赢湛小时候还真不会心疼人。
    “他们看起来都比你年长几岁,要说威严,也应当比你多才是。”
    “哼。”赢湛不怀好意的冷笑,我完全不能理解一个小毛孩的脸上怎么会出现这样阴冷的表情。
    潜意识里,我已经养成习惯,看见赢湛的这个表情就做好被调教的准备了,心脏不由自主的加速跳动。
    可等待着我的并不是什么令人脸红心跳的事情,赢湛居然把那块写着鬼字的丝绸盖在我的脸上。
    只听见“刺啦”一声,一只森然鬼手就撕开丝绸从那个血淋淋的鬼字中爬了出来,一把掐住了我的脖子。
    “啊啊!救命!赢湛!”那是一个披头散发,皮肤苍白瘆人的女人。
    她双手掐住我纤细的脖子,将我死死按在地上。
    听见我的呼救,赢湛笑意更深,处之泰然的俯视着我们,“区区奴隶,竟然直呼本王名讳,死罪。”
    成精也有成精的好处,身体素质比我还是人类的时候,强悍了一些。
    女鬼掐住我的同时,我也狠狠的掐住了她的脖子,两人扭成一团,难分高下。
    我不清楚女鬼怎会从丝绸中冒出来,但她的出现一定和赢湛脱不了干系,他是故意整我!
    “不叫你赢湛叫什么?”我腾出一只手,在女鬼的眼眶上打出一个青皮蛋。
    女鬼尖叫了一声,张开嘴想要咬我,又被我一个头槌撞懵。
    赢湛坐在一边看好戏,还抓了一把瓜子磕着,“青婴,到她明白为止,不要留情。”
    “是,主人!”青婴很好的为我做了示范,身为奴隶应当如何称呼主人。
    可我天生硬骨头,我可以迁就赢湛,照顾赢湛,做他的女人,可就是不能做他的奴隶!
    青婴说着,手上的指甲竟然暴涨出数寸,跟女版金刚狼似得,架在我的脖子上。
    我气喘吁吁的躺在地上,不服输的咬紧牙关。
    经过刚才一团扭打,我身上的那几片单薄的树叶全都蹭落在了地上。
    就跟绯虞说的那样,变成精之后,我就无需再依靠布料来驱寒保暖,只是出于曾经作为一个人的习惯才穿戴的,所以叶子掉了,我一点都没察觉。
    两条凛冽的眸光射向我,带着令人匪夷所思的炙热温度。
    我循着那视线望过去,赢湛的表情却冷的如同一座冰山。
    尤其是他深邃的瞳仁一瞬不瞬的凝视着我,我才发现自己已经像是被刮掉鱼鳞的鱼,光溜溜的暴露在他的视线中。
    “非礼勿视,闭眼!”我急的快要哭出来,这里可是皇宫,周围随时都会有人路过。
    被赢湛看也就算了,要是被其他人看见了我还不得买块豆腐撞死算了。
    “除了始皇,还没有人能命令本王。女人,你的胆子很大。”
    我还想反驳,架在我脖子上的长指甲警告的用力按下来,我只能郁闷的闭上眼睛。
    “看吧,看吧,反正早就被你看光了!”
    赢湛紧绷的五官忽然不易被人察觉的漾出一抹浅笑,踱步到我身边,“究竟是做本王的晚餐,还是做本王的奴隶,这是你最后选择的机会。”
    一边说,赢湛还伸出修长的手指,在我微微隆起的****上戳了戳。
    似乎很满意那种软绵绵如布丁一样的手感,还一连戳了好几下!
    太耻辱了,我王元宵活了二十几年,居然在光天化日之下被一个十三岁的小屁孩吃了豆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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