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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1者,吾得执2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3杀。夫代司杀者4杀,是谓代大匠斫5,希有不伤其手者矣。
人民不畏惧死亡,为什么用死来吓唬他们呢?假如人民真的畏惧死亡的话,对于为非作歹的人,我们就把他抓来杀掉。谁还敢为非作歹?经常有专管杀人的人去执行杀人的任务,代替专管杀人的人去杀人,就如同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木头,那代替高明的木匠砍木头的人,很少有不砍伤自己手指头的。
1、为奇:奇,奇诡、诡异。为奇指为邪作恶的人。
2、执:拘押。
3、司杀者:指专管杀人的人。
4、代司杀者:代替专管杀人的人。
5、斫:砍、削。
这一章讲老子的政治主张。他以为当时统治者施行苛政和酷刑,滥杀百姓,压制民众,其结果是,一旦人民不忍受了,就不会畏惧死亡。人的自然死亡,是从“司杀者杀”的天道掌管的,但人间的君主残暴无道,把人民推向死亡线上,这从根本上悖逆了自然法则。因此,从本章内容看,它是老子对于当时严刑峻法、逼使人民走向死途的情形,提出自己的批评与抗议。
有的学者在研究本章时这样写道:“老子经常讲退守、柔顺、不敢为天下先,这是他的手法。他对待起来造反的人民可是不客气,是敢于动刀杀人的。只是他看到用死来吓唬人没有用,所以才说出一句真话:‘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过去有些人为了掩盖老子敌视人民的凶恶形象,故意说老子是不主张杀人的,这是断章取义。”我们的想法是:在本章里,老子指出了人民已经被残暴的统治者压迫得不堪其苦了,死都不怕了,何必还用死来恐吓他们?如果不对人民使用严刑峻法,人民各得其所,安居乐世,就会畏惧死亡。在那种情形下,对于为非作歹之人,把他抓起来杀掉,还有谁再敢作坏事呢?他认为,应该把主观与客观两方面的情况考虑周全,并且采取宽容的政策,不按天道自然办事,草菅人命,就会带来无尽的祸患。仔细理解老子的本意,他并不是要用残酷的手段随意杀人。尽管在本章里我们见到好几个“杀”字,但并不是要杀害老百姓,这一点还是有必要分辨清楚的。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1,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2,是以轻死。夫唯无以生为3者,是贤4于贵生5。
人民所以遭受饥荒,就是由于统治者吞吃赋税太多,所以人民才陷于饥饿。人民之所以难于统治,是由于统治者政令繁苛、喜欢有所作为,所以人民就难于统治。人民之所以轻生冒死,是由于统治者为了奉养自己,把民脂民膏都搜刮净了,所以人民觉得死了不算什么。只有不去追求生活享受的人,才比过分看重自己生命的人高明。
1、有为:繁苛的政治,统治者强作妄为。
2、以其上求生之厚:由于统治者奉养过于丰厚奢侈。
3、无以生为:不要使生活上的奉养过分奢侈丰厚。
4、贤:胜过的、超过的意思。
5、贵生:厚养生命。
上一章里,老子对严苛的政治压迫给予了抨击,要求统治者善待民众。这一章里,老子又对繁重的经济剥削进行指责。在里的七十二章、七十四章、本章和七十七章,内容基本上都是对统治者进行无情揭露和严正警告。他认为,宽容的政治,比暴虐的政治要高明得多。因为,一旦人民不畏惧死亡而进行反抗,为求生存而暴动,那样,统治者的日子就不好过下去。
老子在这一章里揭示了老百姓与统治者之间的矛盾对抗。从政治上讲,人民的反抗是由统治者的苛政和沉重的租税所引起来的,这是说,剥削与高压是政治祸乱的最实际的原因。老百姓在这种情况面前,只有铤而走险,毫不畏惧死亡。张松如先生说:“本章文显义明,无须诠释。而有的论者,却硬说这是为统治者出谋划策,是骗人的。是的,‘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也’。确实是代统治者设想的说法。可是古代的从事生产的广大民众,如果不是寄希望于其理想中的所谓‘圣人’,难道在复杂的尖锐的阶级斗争的舞台上,还能扮演为独立的主角吗?前述的那些引论者,在这里说老子是为统治者出谋划策,在另一些地方又说老子是新兴的封建制度的对抗者,是势不两立的。这种随心所欲的评价,岂不是自相矛盾吗?”所以,张松如先生说:“本章揭示了劳动人民与封建统治者之间阶级矛盾的实质:人民的饥荒,是统治者沉重的租税造成的;人民的轻生,是统治者无厌的聚敛造成的。这种说法,当然同贯穿书中的‘无为’思想相通着,可是它岂不也反映了被压迫的人民群众的要求吗?岂不正是作为人民群众主体的广大农民阶级思想的流露吗?”
人之生也柔弱1,其死也坚强2。草木3之生也柔脆4,其死也枯藁5。故坚强者死之徒6,柔弱者生之徒7。是以兵强则灭,木强则折8。强大处下,柔弱处上。
人活着的时候身体是柔软的,死了以后身体就变得僵硬。草木生长时是柔软脆弱的,死了以后就变得干硬枯藁了。所以坚强的东西属于死亡的一类,柔弱的东西属于生长的一类。因此,用兵逞强就会遭到灭亡,树木强大了就会遭到砍伐摧折。凡是强大的,总是处于下位,凡是柔弱的,反而居于上位。
1、柔弱:指人活着的时候身体是柔软的。
2、坚强:指人死了以后身体就变成僵硬的了。
3、草木:一本在此之前有“万物”二字。
4、柔脆:指草木形质的柔软脆弱。
5、枯藁:用以形容草木的干枯。
6、死之徒:徒,类的意思,属于死亡的一类。
7、生之徒:属于生存的一类。
8、兵强则灭,木强则折:一本作“兵强则不胜,木强则兵”。
这一章以生活中常见的现象,反复说明这样一种观点:柔弱胜刚强。老子向来主张贵柔、处弱,他从直观的认识角度,看到了人初生之时,身体是柔弱的,死了以后就变得坚硬了,草木初生之时也是柔弱的,死了以后就变得枯藁。这种直观的、经验的认识,可以说是老子处弱、贵柔思想的认识论之根源。
老子对于社会与人生有着深刻的洞察,他认为世界上的东西,凡是属于坚强者都是死的一类,凡是柔弱的都是生的一类。因此,老子认为,人生在世,不可逞强斗胜,而应柔顺谦虚,有良好的处世修养。我们感到,这一章又一次表达了老子的辩证法思想。这种思想来源于对自然和社会现象的观察和总结。这里,无论柔弱还是坚强,也无论“生之徒”还是“死之徒”,都是事物变化发展的内在因素在发挥作用。这个结论还蕴含着坚强的东西已经失去了生机,柔弱的东西则充满着生机。老子在这一章里所表达的思想是极富智慧的,他以自然和社会现象形象地向人们提出奉告,希望人们不要处处显露突出,不要时时争强好胜。事实上,在现实生活当中,有不少这样的人,这种例子不胜枚举。当然,这也符合老子一贯的思想主张。
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1,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2。
自然的规律,不是很像张弓射箭吗?弦拉高了就把它压低一些,低了就把它举高一些,拉得过满了就把它放松一些,拉得不足了就把它补充一些。自然的规律,是减少有余的补给不足的。可是社会的法则却不是这样,要减少不足的,来奉献给有余的人。那么,谁能够减少有余的,以补给天下人的不足呢?只有有道的人才可以做到。因此,有道的圣人这才有所作为而不占有,有所成就而不居功。他是不愿意显示自己的贤能。
1、人之道:指人类社会的一般法则、律例。
2、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陈鼓应先生认为这三句与上文不连贯疑为错简复出。此处仍予保留。
本章文字透露出一种朦胧的、模煳的平等与均衡思想。这是他的社会思想。他以“天之道”来与“人之道”作对比,主张“人之道”应该效法“天之道”。老子把自然界保持生态平衡的现象归之于“损有余而补不足”,因此他要求人类社会也应当改变“损不足以奉有余”的不合理、不平等的现象,效法自然界的“损有余而补不足”,“损有余以奉天下”,体现了他的社会财富平均化和人类平等的观念。因而,这一章是七十四章、七十五章里“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这一思想的继续和发展,表达了老子对统治者推行苛政的痛恨,对老百姓生活艰难困苦的同情。所以,这是所有的人民性一面,是其精粹。
本章主旨的是论述“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老子出于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观察,认为一切事物,在其相互对立的矛盾中,都具有同一性。张松如指出,“老子把他从自然界得来的这种直观的认识,运用到人类社会,面对当时社会的贫富对立,阶级压迫的不合理现实,他认为‘人之道’也应该像好比张弓的‘天之道’那样,‘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这是他的主张,他的愿望。可是,现实怎么样呢?现实是‘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杨兴顺说:“在老子看来,损有余而补不足,这是自然界最初的自然法则‘天之道’。但人们早已忘却‘天之道’,代之而建立了人们自己的法则‘人之道’,有利于富人而有损于贫者,‘天之道’,有利于贫者,给他们带来宁静与和平,而‘人之道’则相反,它是富人手中的工具,使贫者濒于‘民不畏死’的绝境。”胡寄窗说:“老子所以产生这种分配观念,由于他们认为自然规律总是‘损有余而补不足’,因此应该使贫富平均,大家有利。天之道虽主损有余以补不足,但损有余的结果会更增加被损者的利益,因为‘物或损之而益’。由于现实社会是‘损不足以奉有余’,存在领主贵族对劳动人民的压榨,也存在新兴地主阶级与富商大贾的剥削,所以,老子企图以‘天之道’警诫他们,使他们本着自己的利益以遵行天道。他们要求富者能够作到‘常善救人,故人无弃人;常善救物,则物无弃物’。从均富和使人与物都能得到充分利用一点看来,老子的愿望是好的,但在考虑如何实现这一愿望时,他们并没有提出任何积极的斗争纲领,而是向剥削者说教,妄想他们发善心,这又充分暴露了他们的在解决社会现实问题上的软弱无能。”以上诸位学者的观点,基本上找到老子在均贫富问题上的合理之处和症结所在。
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1。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是以圣人云:“受国之垢2,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3,是为天下王。“正言若反4。
遍天下再没有什么东西比水更柔弱了,而攻坚克强却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胜过水。弱胜过强,柔胜过刚,遍天下没有人不知道,但是没有人能实行。所以有道的圣人这样说:“承担全国的屈辱,才能成为国家的君主,承担全国的祸灾,才能成为天下的君王。”正面的话好像在反说一样。
1、无以易之:易,替代、取代。意为没有什么能够代替它。
2、受国之垢:垢,屈辱。意为承担全国的屈辱。
3、受国不祥:不祥,灾难,祸害。意为承担全国的祸难。
4、正言若反:正面的话好像反话一样。
本章以水为例,说明弱可以胜强、柔可以胜刚的道理。八章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本章可与八章的内容联系起来阅读。老子所举水的例子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水最为柔弱,但柔弱的水可以穿透坚硬的岩石。水表面上软弱无力,却有任何力量都不能抵挡的力量。这就清楚地说明,老子所讲的软弱、柔弱,并不是通常人们所说的软弱无力的意思。此处,由于水性趋下居卑,因而老子又阐扬卑下屈辱的观念,实际上反而能够保持高高在上的地位,具有坚强的力量。本章后面有一句话:“正言若反”,集中概括了老子辩证法思想,其含义十分深刻、丰富。
本章内容主要包括两点:一是对水的赞美;二是“正言若反”。张松如说:“在世界上,弱能胜强,柔能制刚的事例是不乏见的。生活在春秋末年的老子,他亲身经了这个时代的许多大变化,看到了曾为天下共主的周王朝由盛到衰的演变,这不能不对他的思想发生重大影响;同时,在这个时期,随着铁器的广泛使用,人类在征服自然界的斗争中,对自然现象的认识也在不断发展。”“在更远的时代,水的特点还没有为人们所了解,保留中禹治洪水的传说,和老子书中对于水的柔性和作用的认识,是很不相同的。”老子认为,水虽然表面上看来是柔弱卑下的,但它能穿山透石,淹田毁舍,任何坚强的东西都阻止不了它战胜不了它;因此,老子坚信柔弱的东西必能胜过刚强的东西。这里,老子所说的柔弱,是柔中带刚、弱中有强,坚韧无比。所以,对于老子柔弱似水的主张,应该加以深入理解,不能停留在字面上。由此推而言之,老子认为,体道的圣人就像水一样,甘愿处于卑下柔弱的位置,对国家和人民实行“无为而治”。
再说“正言若反”。老子所说“正言若反”是老子对全书中那些相反相成的言论的高度概括,例如:“大成若缺”、“大盈若冲”、“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明道若昧”、“进道若退”、“夷道若类”、“上德若谷”、“大白若辱”、“广德若不足”、“建德若偷”、“质真若渝”、“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等等。孙中原说:“这里连句子的结构都是类似的。……他们本来是彼此相异的、互相排斥的、对立的,但在某种条件下,某种意义上,表示某种特定事物的概念和它的对方具有了统一性,二者互相包含,互相融合,互相渗透,彼此同一、一致。这样,在同一个判断中,就包含了对立概念的流动、转化,体现了概念的灵活性。这种灵活性是有条件的,老子中的话也只在一定条件下才有意义。”
道可道也1,非恒道也2。名可名也3,非恒名也。无名4,万物之始也;有名5,万物之母也6。故恒无欲也7,以观其眇8;恒有欲也,以观其所徼9。两者同出,异名同谓10。玄之又玄11,众眇之门12。
“道”如果可以用言语来表述,那它就是常“道”;“名”如果可以用文辞去命名,那它就是常“名”。“无”可以用来表述天地浑沌未开之际的状况;而“有”,则是宇宙万物产生之本原的命名。因此,要常从“无”中去观察领悟“道”的奥妙;要常从“有”中去观察体会“道”的端倪。无与有这两者,来源相同而名称相异,都可以称之为玄妙、深远。它不是一般的玄妙、深奥,而是玄妙又玄妙、深远又深远,是宇宙天地万物之奥妙的总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