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 就这么……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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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本章里,老子仍然在论述“道”的内涵。他认为,“道”是虚体的,无形无象,人们视而不见,触而不着,只能依赖于意识去感知它。虽然“道”是虚体的,但它并非一无所有,而是蕴含着物质世界的创造性因素。这种因素极为丰富,极其久远,存在于天帝产生之先。因而,创造宇宙天地万物自然界的是“道”,而不是天帝。这样,老子从物质方面再次解释了“道”的属性。

  承接第一章内容“无形”,老子称颂“道”虽然虚不见形,但不是空无所有,从“横”的角度谈,“道”而是无限博大,用之不尽;再从“纵”的角度谈;“道”又是无限深远,无以追溯其来历,它好象是自然万物的祖宗,又好象是天帝的祖先。从此说来,不是上帝造物,而是“道”生上帝,继生万物。“道”的作用是宇宙至高无上的主宰。

  在本章里,老子通过形容和比喻,给“道”具体作以描述。本来老子认为“道”是不可以名状的,实际上“道可道,非常道”就是“道”的一种写状,这里又接着描写“道”的形象。

  老子说,道是空虚无形的,但它所能发挥的作用却是无法限量的,是无穷无尽而且永远不会枯竭。它是万事万物的宗主,支配着一切事物,是宇宙天地存在和发展变化必须依赖的力量。在这里,老子自问:“道”是从哪里产生出来的呢?他没有作出正面回答,而是说它存在于天帝现相之前。既然在天帝产生以前,那么天帝也就无疑是由“道”产生出来的。由此,研究者们得出结论,认为老子确实提出了无神论的思想。

  也有的学者把老子的“道”与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相提并论,认为这两个范畴的内涵非常接近。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是永恒的存在,万事万物皆依“逻各斯”而产生。·但它不是任何神或者任何人所创造的,而是创造世界的种子,是一种“以太”的物体。“逻各斯”无时无处不存在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但人们却不能感觉到它的存在,然而它的存在是确实的。老子的“道”同样具有“罗各斯”的这些属性和职能,二者的形象十分近似。

  在前四章里,老子集中提出了“道”是宇宙的本原,而且先于天帝而存在;事物都是互相矛盾而存在的,并且处于变化发展之中等观点。此外,老子还提出了他自己对社会政治和人生处世的某些基本观点。这些学说无不充满智慧的蕴含。

  思想的放荡

  把“道”喻为一只肚内空虚的容器,是对其神秘性、不可触摸性和无限作用的最直观和最形象的譬喻。哲理的揭示,只有扎根于形象,才会使蕴含的丰富性、概括性、抽象性和外延性得到能动和富于想象力的发挥,老子对道的这种不拘常规的描述方式,给予后来道家人物自由放荡的思想和行为以先导和启迪意义。

  最引人深思的例子,是对庄子作品中深邃的哲理发挥和艺术形象想象力的极度夸张的影响。写了好几个奇丑无比的得道之士,如断脚的叔山无趾,生着瘤子的瓮大瘿,弯腰驼背又没有嘴唇的支离无胯,等等。可这样的人,偏偏国君看其顺眼,男人们乐于相处,女人们甚至争着相嫁。究其缘由,就因为这些人悟道天然,形显而德美,内在的道德美胜过了外在的形体丑。一书中,像这样用放荡的思维和古怪的事例来阐说道理的篇章,可谓比比皆是。他说厉鬼与西施“道通为一”,说中央之帝浑地被人为凿出“七窍“而丢了命,诸如此类,都体现出这种特征。

  这种超常规的思维方式,对于后来魏晋时期玄学的自由发挥,也有其直接的承袭关系。玄学在残酷的政治高压下,以真对世俗礼教的束缚,主张人性的解放、服膺于自然为其宗旨。号称付林七贤的刘伶,佯狂纵酒,放荡形骸。一次,他饮酒大醉,脱衣裸形在屋里。有人因此而嘲笑他,刘伶却回答说:“我把天地当作房屋,房屋当作衣裤,你又为什么走到我的裤子中来呢?”这种看似怪诞的言行,却真实反映了清谈人物对人与自然关系、以及对道的特性的理解。老子说:“人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家思想主张人与自然关系的谐合,追求个人的生活方式、思想、道德和行为准则与道、自然、天地相契合的最高境界。刘伶的这种惊世骇俗的言行,正是对世俗和礼教的唾弃,正是把自己的精神、**融合到自然广大深厚怀抱里的一种实践。

  “越名教而任自然”,这是魏晋名士的名言。对现实礼教的鄙弃,对自然天性的追求,使得思想放荡、性格不羁的他们,在世俗的眼中总是显得那么奇异怪诞、格格不入。那个临刑前还要弹奏一曲的嵇康,就是一个敢于怀疑和批判的思想放荡者。他竟然对一向被视为“凶逆”的管叔、蔡叔给予新评价,认为其“未为不贤”,只是“不达圣权”而已;不仅如此,他还无法无天的‘非汤武而薄周孔。’诸如此类,他都表现出一种独立不羁的人格精神,千载而后,仍让人不能不感叹敬佩。

  本章的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的意思,一是老子再次表述了自己无神论的思想倾向,否定当时思想界存在的把天地人格化的观点。他认为天地是自然的存在,没有理性和感情,它的存在对自然界万事万物不会产生任何作用,因为万物在天地之间依照自身的自然规律变化发展,不受天、神、人的左右。二是老子又谈到“无为”的社会政治思想,是这对前四章内容的进一步发挥。他认为,作为圣人——理想的统治者,应当是遵循自然规律,采取无为之治,任凭老百姓自作自息、繁衍生存,而不会采取干预的态度和措施。

  本章也是承上章对“道冲”作进上步论述。此处由“天道”推论“人道,由“自然”推论“社会”,核心思想是阐述清静无为的好处。

  本章用具体比喻说明如何认识自然和正确对待自然,论述天地本属自然,社会要顺乎自然,保持虚静,比喻鲜明生动。

  这一章从反对“有为”的角度出发,老子仍谈论的是“无为”的道理。天地不仁,表明天地是一个物理的、自然的存在,并不具有人类般的理性和感情;万物在天地之间依照自然法则运行,并不像有神论者所想象的那样,以为天地自然法则对某物有所偏爱,或对某物有所嫌弃,其实这只是人类感情的投射作用。这一见解,表现了老子反对鬼神术数的无神论思想,是值得重视的进步思想。从“无为”推论下去,无神论是符合逻辑的必然结果。他认为天地是无为的,自然界的一切事物,只须依照自然界的发展规律生长变化,不需任何主宰者驾临于自然之上来加以命令和安排。

  老子对此问题,通过生活中的两件事加以解说。一是人们祭祀时使用的以草扎制而成的狗,祈祷时用它,用完后随手就把它扔掉了。同样,圣人无所偏爱,取法于天地之纯任自然。即圣明的统治者对老百姓也不应有厚有薄,而要平等相待,让他们根据自己的需要安排作息。二是使用的风箱,只要拉动就可以鼓出风来,而且不会竭尽。天地之间好像一个风箱,空虚而不会枯竭,越鼓动风越多。

  老子通过这两个比喻要想说明的问题是:“多言数穷,不如守中”。政令烦苛,只会加速其败亡,不如保持虚静状态。这里所说的中,不是中正之道,而是虚静。儒家讲中正、中庸、不偏不倚,老子讲的这个“中”,还含有“无数”的意思。即用很多强制性的言辞法令来强制人民,很快就会遭到失败,不如按照自然规律办事,虚静无为,万物反能够生化不竭。有为,总不会有好的结果,这是老子在本章最后所提出的警告。

  总之,本章的主旨仍是宣传“虚用”,同前两章相连,犹在宣传“无为”,所使用的方法,仍是由天道而人道,由自然而社会。

  “天”的新发现

  不讲仁慈,不安发议论,听任事物的自生自灭。这就是老子在对自然界的客观唯物性质认识的基础上,所提出的“无为之治”的大体原则。

  “天”是中国哲学史上最早出现的一个范畴。

  古人惯于把天看作是世界的主宰,并往往赋予天以人格和宗教方面的涵义,先秦诸子们也大多继承了这种传统的天命观。夏王朝的建立,由于有了统一的君主**政权,反映到宗教上,在多神之上便出现了众神之长,即上帝,又叫做“天”。从此,“天”被赋予了至高无上的神性,而成为天神。这种人格化的主宰者式的天神观念,到了商、周时期得到进一步强化和丰富。春秋时期,传统的天命神学并未完全解体,依然是当时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孔子关于“天”的理解是有矛盾的,就其思想的主导方面而言,仍是坚持了殷周以来的天神观念,肯定天是有意志的,并且肯定天命,鼓吹“生死有个,富贵在天”;而墨子则提出“天志”、“天意”,宣扬天有意志,认为天能赏善罚恶,并有“兼爱”精神;孟子更以人性的义理推及天道,说“诚者天之道;思诚者人之道。”时至今天,人们还常说“天理难容”这样的话,可见,传统天命观是如何广泛而深远地影响着我们思想方法。

  老子是一个勇敢的批判者,他具备了他同时代和以后诸多哲学家、学者所不具备的睿智和胆识。正是他第一个讲出了天不讲仁慈这样的真理,并用哲学的推理,把自然界的原理转向人世。在老子的眼中,天不带有任何人类道义和道德方面的感情,它有自己客观运行的方式。天虽然不讲仁慈,但也无所偏向,不特意对万物施暴。而它的滋生万物,给世界以蓬勃的生机,人类得以繁衍生息,社会文明得以昌明。因此,“圣人”也不对百姓讲仁慈,他应仿效自然运行的样子,治理社会。如果治理者发的议论多了,人为的干预多了,各种矛盾也就会激化,更何况个人的意见往往带有片面性或谬误。

  老子在关于“天”的问题上,既不同于孔子的“天命”,又区别于墨子的“天志”,认为“道”是宇宙万物的根本。“天”是由“道”产生的,它没有意志,没有好恶,更不是一种超自然的精神力量。这无疑是一种自然之天。老子的功绩,就在于他否定了有人格的天神,重新恢复和提出自然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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