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六章 想要唱给自己的丈夫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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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她知道的,从汪雨燕那里听来的,老爷子的确是不好相与的。,:。可是豆骏却异常顺利,几乎是第一次见面,老爷子便是和颜悦色的,此后虽然脾气有些怪,但总的来说并未为难过豆骏。
    加之,这段时间相处下来……还挺和谐融洽的。
    她问得没头没脑的,但是豆骏却知道她的意思,略一沉吟问道:“想知道?”
    沈爱玲想了想,摇了摇头:“也不是很重要……重要到非知道不可。”
    豆骏又笑:“我跟你说过的老爷子是喜欢我的,不信?”
    能就这么简单么……沈爱玲默默腹诽。
    不过对于她来说,这个回答的确不是很重要,越是知道的清楚也许心里的包袱越重。所以何必问得那么明白,心里隐约知道就好了。
    知道他对这段感情付诸的努力,知道他对这段感情的认真,知道他对这段感情的维持锁下的决心。
    并非所有的恋人相爱都要轰轰烈烈,历经千难万险。更多的其实是像她这样的,细水长流。
    这一辈子,一双人,说得简单,但又谈何容易?
    她沉默,他也沉默。
    这夜色温柔得像是连时间都要停摆,一点一滴,深入人心。
    “雨燕离开其实也很好,一年的时间并不算太长。雨燕一个人过去,权当锻炼了,离开一个熟悉的环境才能更好的成长,你应该深有体会。”他曲指刮了刮她的鼻尖,又补充道:“至于西蒙那里,也正好需要这个一年。一年之后,能在一起,自然便会在一起。如果还是不行,那便真的是有缘无分。”
    他的声音低低沉沉的,好听得像是很久之前在深夜做电台时那样,声音温润清浅,很是轻易地就能带人入梦。
    沈爱玲:“那我们是不是很幸运?无论是谁多走一步或者是少走一步,也许都不会在一起……”
    “是,很幸运。”他似乎是低叹了一声:“我以为在B市会遇见你,早知道你在A市,我就不跑那么远了。”
    沈爱玲起初还没听出个所以然来,一顿,再回味时才恍然听明白他话里的意思,刚想转身去看他,却被他牢牢地扣住腰,掌控在怀里。
    “别动。”他按住她。
    “你去B市是……”
    “是。”他微微低头,不轻不重地咬了一下她的耳朵:“有一半的原因是想着遇见你。”
    只是可惜,那个时候并不知道她和雨燕是熟识,两个人之间唯一的联系也仅限于几年前在梵音寺的一次相遇。
    他原本以为,只要离她近一点,那总有一天是会遇见的。
    意外相遇的概率虽然很低,但只要他认真一些,总有一天,是能够遇见她的。
    可惜,她和他的空间距离相错,至于那梵音寺,她最后更是一次都再未踏足。
    这么一想,便有着一种淡淡的遗憾。他吻着她,声音模糊:“这次回去……陪我去一趟……妈妈的墓地吧……”
    他均匀温热的呼吸喷洒在她的后脖颈上,屋内的暖气本就充足,两个人相拥多时,早已经彼此传递热度,这回她便觉得那一处格外滚烫,烫得她心尖都有些发痒。
    她微微闭上眼,感觉到他细腻的柔和,吞咽了一下,稳着声音应下:“好,回去看看。”
    她也想知道,豆骏的亲生母亲,是什么样的女人。
    只是这些,此刻都比不上她内心的震动……在她还小心翼翼喜欢他的时候,原来他早已把自己也放在了心上。
    想着想着又有些遗憾两个人这些年错过的时间,可仔细一想又渐渐释怀。
    如果提前几年遇见,也并非会修成正果啊。时间的历练多重要,它会让一个人的性子被磨砺平整,那些一步步经历的,是每个人不可复制的财富。
    牛奶舔着舔着,一扭头就发现有些不对劲。它好奇地看着两个人,绿宝石一般的双眸倏然跃过一抹精光。随即,它迈着轻盈的步伐慢慢靠近……然后猛然一个跳跃直接从两个人的身上踩过去!
    秀恩爱?哼!在朕面前!秀!恩!爱!简直不猫道!
    当然,牛奶得瑟完之后,就被面色黑沉的豆骏拎着后颈带去关紧闭了……
    暖气?没有!小黄鱼?更没有!
    想起刚才豆骏抱着她无奈叹息的样子,沈爱玲捂在被子里笑得不能自已……
    *
    电影配音组人员聚餐。
    豆骏和沈爱玲是和Lee从公司出发的,自然是最早的那一批。除了配音组的工作人员之外,到场的还有电影的原著作者也是电影的剧本编剧周锦,及剧中友情客串的马天晨。
    马天晨这些年已经开始转战大荧屏,很少接电视剧了。加之自己的太太又是电影的作者和编剧,某种方面为了避嫌,就推掉了剧本。
    这件事沈爱玲听Lee说起过很多次,那语气里的可惜,沈爱玲几乎都能模仿了……
    不过沈爱玲没想到的是,豆骏竟然和两个人都很熟稔……
    等入了座,豆骏才轻声解释道:“忘记了?马天晨配过我的音。”
    再者,这个圈子实在是不大,他认识的几位都有不浅的交情,这一来二去的就算不熟识,也熟知。
    电影的片花首映就获得了很高的点击率以及关注,这对精心筹备的整个电影剧组而言,都是非常棒的开端。
    是以,整个聚餐就像是庆功宴一般热闹。
    等吃过饭,Lee提议去附近的KTV放松下。大概是接下来会有繁重的宣传工作,以及配音工作人员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这最后的聚餐总是要尽兴的,便一个都没有推脱。
    因为这个决定太临时,众人便直接选择了餐馆附近的KTV。这里是市中心的热座,早以高朋满座。幸好Lee和这里的经理有些熟识,所以很轻易的就拿下了一个大包间。
    虽然说是大包间,但因为人数有些多,空间依然还是有些不够,略显拥挤。
    豆骏和沈爱玲都是喜欢安静的人,对这种嘈杂的环境虽然不会反感但是也谈不上多享受,自然坐到了靠边的位置减少存在感。
    但KTV这种地方……众人自然是会把目标瞄准豆骏的。
    前段时间豆骏在微博上公开自己结婚的消息后,Lee那不算低调的低调转发,几乎是已经半公开了豆太太的身份……
    所以今天聚餐,众人一看皆是明了。
    见豆骏不为所动,便开始把火力转向了沈爱玲。
    “豆爷和你太太一起合唱一首啊,你们是电影的夫妻档啊,来一首嘛!”
    Lee乐见其成,抢过话筒开腔道:“邢欢,你不唱是不给我面子啊……你们两口子随便哼几声都行啊。”
    沈爱玲被起哄得面红耳赤,但她毕竟也有几年的“公关”经历了,干脆拿出自己招牌式的笑容……微笑微笑微笑。
    众人见她笑得温婉又柔和,不忍心为难了。于是就在Lee这个幕后推手的引导下,开始强烈炮轰稳坐如山的豆骏。
    豆骏其实也随意,侧目看了眼沈爱玲,轻声问道:“那就唱一个?”
    合唱么……
    沈爱玲默默地对着手指,说起来,她听过他清唱,哼曲还有录音棚现录……就是没有尝试过和他合唱。
    好像……是可以期待一下下?
    她只是一瞬间的犹豫,豆骏便知道了她的意思,从Lee手里接过话筒递给她,边轻声问:“想唱哪首?”
    “我会的不多。”沈爱玲伸手握住他递过来的手,站起身来。
    “《perfectmoment》?”他突然问道。
    沈爱玲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什么歌。
    以前,她还在做电台主持的时候,有一期是以情感话题为主题。那天正好有一个刚结婚的新婚女孩子打进电话来。
    有一个忠实听众,认识现在的丈夫也是因为邢欢的一次电台节目。所以在他们结束长跑结婚的那一天,她打进电话来,想听邢欢唱首歌祝福他们。
    她只片刻的犹豫,便答应了下来,那天她唱的就是《perfectmoment》。那个无论是旋律还是歌词,都美妙得不像话的歌。
    沈爱玲现在还记得很清楚,她那晚不经意说过的那句话:“这是首老歌了,但是我很喜欢。如果有机会,我想我也会唱给我的丈夫听。”
    沈爱玲那时候还艳羡将来会和他在一起的女人,如今回忆起来,倒是显得有几分好笑。
    “好。”她点头。
    这首歌并非是男女对唱,但那日豆骏唱过之后,她便百听不厌,后来闲下来的时候还去查了一下,这首歌在国外,新人结婚时经常会对唱。
    唔,也是当年红极一时的《流星花园》的英文插曲。
    所以,那一日,他才会唱这首歌祝福。
    豆骏在点歌台点了歌,又置顶上来后,这才侧目看向她,似乎是笑了一下,一双眼睛在不甚明亮的昏暗包厢里却像是染了火焰的星辉,清亮得让人不能忽视。
    轻缓的节奏响起,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她的身旁。
    虽然并没有实现排演过,但两个人却是默契十足,只一个眼神便能明白对方想表达的意思。
    沈爱玲轻呼出一口气,有些紧张,目光卓然地紧盯着电视屏幕。
    那绿点一个个减少,终于……
    她的声音是典型的江南女子的温柔和清婉,每一个单词都像是润了水,又带了几分糯软,轻轻地飘散开来。
    加之她刻意放柔声音时,那语气里的温柔,就像是随波漾开的水纹,缓缓的,却一圈圈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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