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红玫瑰(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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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目确定,杨度问要不要把的编曲改得更适合现场一点,丁宁想了想,觉得不用。

  这歌,在他看来,并不需要太多的修饰,他直接拿把吉他上去唱,返璞归真一点,可能效果更好。

  仅是吉他弹唱,放到现场会显得十分单薄,杨度觉得这么做很冒险。

  但看了丁宁这么久的直播,知道丁宁弹唱的功力还是不错的,或许会有奇效,他没有多说什么。

  年轻人嘛,都有自己的想法,何况这个年轻人,还是屡屡给他惊喜的丁宁,丁宁敢于尝试,他举双手支持。

  的话,需要找乐队和唢呐手配合,杨度说他来搞定,今天先把的编曲做了。

  话题回到上,杨度提起小组PK后,总决赛前,应该还有一次胜出选手间的PK,提前定个歌,如果要编曲什么的,今天一并做了。

  丁宁是个走一步是一步的人,他虽然心系冠军,却没考虑那么长远。

  但杨度三人,真的对他太自信了,这让他颇有几分压力。

  已经公布过的歌中,值得选择的歌,还有不少,但丁宁自身不想从头到尾都唱民谣,因为那样容易给观众烙下民谣歌手的印象,而他的目标并不拘泥在民谣歌手之上。

  仔细地考虑了一番后,丁宁选了首陈奕迅演唱的。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这歌是他早上和叶迪一番接触后,突然间冒出来的,然后就有点挥之不去。

  正好这歌的类型,是流行歌中,他最能拿捏好的深情抒情型,而且这歌词曲旋律都很抓人,难度又不高,也适合在现场演唱。

  丁宁事前没准备,只能现场作词。

  循着记忆慢慢地把整首歌的歌词都写完。抬头一看。丁宁发现站在他身旁静静看着的杨度和叶迪,还有他写词期间到来的顾兮,表情都挺精彩。

  叶迪本来稍有血丝的眼睛,更红了些。嘴唇微抿,眉宇间蹙起了两颗小豆状的突起。煞是可爱。

  顾兮在对他笑,但能看出显眼的勉强,目光里有丝丝黯淡。

  杨度的眉头压得很低。没什么表情就是他的表情,一副沉思样。

  只有章璇比较正常。看他写完,立即发话道:“好好的词,这不是民谣吧?”

  “不是”。丁宁摇摇头,扫视了众人一眼。开口道:“给点意见。”

  叶迪嘟了嘟嘴,用一种不是很高兴的语气,说道:“我又不是你这样的大才子。没意见。”

  说实话,这歌多少有些映射现实,叶迪也好,顾兮也好,看了会有触动,在丁宁的意料之中。

  顾兮没出声,也没多大反应,那是因为她比较内敛,有什么,都会收在心里。

  但叶迪不像顾兮那样含蓄,有什么情绪,全都浮于表面,料想她肯定是有点把自己代入到这词里了,才会耍性子,丁宁学着她的样,小鸡啄米似地撅巴了下嘴,算是戏谑,也是为了逗她乐。

  “卖什么萌,呕。”叶迪果然笑了,嘴巴一张作势欲呕。

  顾兮在,丁宁也不和她多闹,又把目光转向杨度道:“杨叔,你觉得怎么样?”

  杨度一手轻抚着下巴,思虑道:“挑出来看,金句不少。合在一起,好像就有点华而不实的感觉,不过确实写得好。关键看曲能不能把这词表现出来,我听你有哼,应该是自己有谱的吧?”

  “对”,丁宁一手拿过歌词,起身,一手插袋,道:“我给你清唱一遍吧,你听听感觉。”

  说着,丁宁便开始唱起清唱起。

  “梦里梦到醒不来的梦,红线里被软禁的红。”

  “所有刺激剩下疲乏的痛,再无动于衷。”

  ……

  “是否幸福轻得太沉重,过度使用不痒不痛。”

  “烂熟透红,空洞了的瞳孔。”

  “终于掏空,终于有始无终。”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玫瑰的……”

  “停停停。”唱到这,杨度拍了拍丁宁的肩膀喊停。

  还以为有什么问题,丁宁正想开口询问,杨度拉过了他的手腕,边拽着他往录音室里走,边回头冲章璇三人道:“我感觉来了,你们三个先自己坐会。章璇,你要不带两位美女四处逛逛,我和丁宁先去编个曲。”

  “好。”章璇应道。

  丁宁还真不放心让叶迪和顾兮独处,但被杨度拽着,他也没辙,只能忐忑地跟着杨度进了录音室。

  一进到录音室,杨度却是没像丁宁预想中那样着急着坐到midi键盘前,而是关上门,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你刚没看你旁边两个女孩子的表情?”

  刚在大厅里的,都是他在乎的人,一心想要把歌唱好别掉链子,他还真没分心去看谁谁谁有什么表情,丁宁摇摇头:“没。”

  “你刚要再唱,我估计她们就要哭了”,杨度笑了笑,走到midi键盘前坐下:“后面那个女生是你叫来的,还是自己过来的?”

  “我叫的。”丁宁答道。

  “那就好”,杨度笑着转过身,坐正:“让她们PK去吧,我们谱曲,有心思么?”

  丁宁眉头微蹙,抿嘴沉思少顷后,一撩袖子:“有,干活!”

  没心思又能怎么样,不是他自己让二人见面的么,现在只能先让二人相处会,再见机行事了。

  “真有?”杨度饶有意味地回头看了丁宁一眼。

  “嗯!”丁宁暗吐了口气,呼出胸中的一丝丝烦闷,大跨步走向杨度。

  “那就别多想了”,杨度扯嘴笑了笑:“刚我在看你写歌词的时候,就在想这歌得怎么唱。我一开始觉得这词不好唱,但刚听你一唱,立即就是心痒手也痒,很想马上把曲编出来。我其实有个问题想问你很久了,你对自己的定位到底是什么?”

  就没给丁宁回答的时间,他又自己叹了口气:“唉,这问题有些空。”

  丁宁看他还有话要说,没急着开口。

  杨度眉头微皱,左手握拳敲着嘴唇,右手轻拍着键盘,想了好一会,又道:“这么说吧,你知道我以前是做流行歌的。我觉得你在流行歌上的天赋,不比你在民谣啊,摇滚上面的想法差。可我看你好像对流行歌不是很感兴趣,是不是这样啊?”

  对流行歌不感兴趣,那肯定是不可能的,谁不是听流行歌过来的,都别装逼。

  但民谣是他前世用来吃饭的家伙,举重若轻,初来乍到这陌生的世界,不做自己擅长的东西,立马跑去折腾不怎么拿手的流行,那是脑门有包。

  之于摇滚,只能说是兴趣所在,他跃跃欲试。

  当然了,这些事实是没法告诉杨度的,也清楚杨度为什么会有这么一问,丁宁笑道:“杨叔,你有没有自己特别感兴趣的东西?”

  杨度答道:“那肯定有。”

  “民谣就是我特别感兴趣的东西,摇滚也是。”顺手在键盘上划拉了下,丁宁继续道:“但在音乐上,我没有不感兴趣的门类。哪怕你让我做儿歌做民歌,甚至戏曲,我也能给你写几首出来,只要你需要。”

  “放心吧,杨叔。”丁宁没大没小地揽过杨度的肩膀:“咱们一步一个坑的来。我不是什么高雅的人,庸俗得很,也羡慕孙曦郑维。我很早就在直播上说过,我想当歌星。所以,杨叔你大可以放心,咱们迟早会流行起来的。”

  咱们迟早会流行起来的。

  这种一语双关的话,可不是谁都有底气说的,哪怕说了,也是在放空炮,但杨度听丁宁这么一说,心里倍儿踏实。

  目视着丁宁自信满满的笑容,他笑着摇了摇头,有些无奈,也有些欣慰。

  无奈的是,在这家伙的立场里,他的分量太低,就像个小小砝码。

  欣慰的是,没有自我立场的人,是做不出好音乐的。

  傅州朴实纯真到了骨子里,闻鹤洋放荡不羁出了境界,郑维兼容并包总是能玩儿出新花样,作为时代级的乐坛人物,他们中每一个,都是特别有自我坚持的人物。

  丁宁虽然涉猎得多而杂,但在杨度看来,他兼具百家之长,比郑维更海纳百川,又独辟蹊径,也比郑维更会玩新花样。

  大家都以为郑维代表了这个时代,可现在,杨度觉得身边这个小娃娃,很有可能会改写历史,他就像一枚在燃烧的火箭,蓄势待发着,迟早要一飞冲天。

  莫名的,杨度想起了句话: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那一天,只要有,不说等多久都行,起码等个三五年,完全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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