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铃儿……你去哪了?急死我了!”
小郑子首先冲了上来,拉着她就不放手,
“你知不知道,国主派人来要带你走,说是叶尚书不在,要代为照顾他的养女。这明摆着是要把你软禁到王宫去,叶尚书不在,还有叶夫人呢……”
他压低了声音在林铃儿耳边说个不停,林铃儿却朝他笑着摇头,示意他不用再说了。
“国主没有处置叶府的人、没有处置我们,已经是开恩了。”
她悄声在小郑子耳边说道,若是追究起来,叶府的人肯定是逃脱不了干系的。
如今只是把她软禁到王宫里,却不处置叶府的人,她已经感恩戴德了。
她环顾着眼前的人,除了王宫的卫兵,还有一个太监,只是没有南宫绝。
这时只听那太监说什么奉国主之命,捉拿朝廷钦犯云云,就是要把她弄到王宫里软禁起来,目的当然是为了她肚子里的孩子,或许,还有其他,比如为了南宫绝。
试想一下,如果她是南宫绝的父母,会让他娶仇人的女儿吗?亦或者娶自己的嫂子?
“走吧,别耽搁了,国主还等着咱们回去复命呢!”
那太监说道。
看情形,南宫清风并没有多重视她,因为来的人不过是个太监总管和十几个卫兵,并没有追捕拓跋九霄时的阵仗,看来那时她是“沾了他的光”。
“等等!”
小郑子只怕此去凶多吉少,于是赶紧跑到申城面前,急急地询问道,
“申将军,太子呢?这事他不管吗?”
谁料申城只是看了他一眼,便看着林铃儿说道:
“我送你们。”
林铃儿轻笑点头:
“多谢。”
“哎,你们……”
小郑子有些发懵,难道真的就这样走了?
林铃儿却从容地跟在了那太监的后面,卫兵走在两边,把她夹在中间。
身后是申城和小郑子,一行人就这么离开了太子府。
林铃儿知道,这一走,怕是要跟太子府、跟南宫绝说永别了。
她也知道,申城要送她,不过是怕这些人欺负她,这是他对她的保护,或者说,是南宫绝对她的保护。
离开时,她回过了头,看着“太子府”几个金字,默默地在心里念着,希望南宫绝将来能找到一个与他两情相悦的女人,共度一生。
王宫内,南宫绝跪在地上,南宫清风正在批阅奏折,专注而认真,对他视而不见。
他已经跪了一个时辰,原因有二,一是他私藏了朝廷钦犯,二是他要讨一块免死金牌,或者一句“君无戏言”。
南宫清风穿着明黄龙袍,在批阅奏折的间隙微微瞥了他一眼,眼中的愠怒因为他跪的这一个时辰而稍稍减退了一些,可仍是气这个儿子的不争气,他不想南宫绝走上他的老路。
最后一本奏折批完,朱笔一放,他活动活动手腕,站起来绕过御案走到南宫绝面前。
南宫绝脸上再也没有笑意,面无表情得像一尊雕像。
“说吧。”
南宫清风终于给了他说话的机会。
即使跪着,他的身体始终保持着挺直的姿势,此刻腰酸背痛、膝盖已经麻木了。
“是,多谢父王。”
他的声音平淡得没有温度,
“儿臣自知私藏朝廷钦犯、罪不可恕,父王想如何处置儿臣,儿臣绝无异议。儿臣只有一个请求。”
毕竟这是自己最喜欢的儿子,就算他真的犯了错,能包庇的、能宽容的、能从轻处置的,南宫清风一定会从轻,不看别的,他也会看着天上的穆如烟,因为这也是他的儿子,是她在这世上留给他的唯一念想。
一想到穆如烟,他的心立刻软了,没有什么比得过她的分量。
“说。”
他站在乾阳宫的门口,背对着南宫绝,他周身包裹在大好的阳光里,却不知道,背后就是永远甩不掉的暗影。
“儿臣想要父王的一句话。”
南宫绝沉吟片刻,终于开口。
“什么话?”
“儿臣想要父王答应儿臣,待林铃儿生下孩子后,留她一命。”
“然后呢?”
“只要父王留她一命,软禁她一生也好,用她做人质也好,把她当奴才也好,从今往后,儿臣与她绝不会再有半点瓜葛。”
“这就是你想要的?”
“是,请父王成全。”
只是稍作思考,南宫清风便道:
“好,孤答应你。”
“君无戏言?”
“君无戏言!”
南宫绝如蒙大赦一般,转过身面对南宫清风,连叩下三个响头:
“多谢父王!”
这三个响头让南宫清风的眉心紧锁起来,他阖上眼,重重地扔出一个字:
“滚!”
“是。”
南宫绝低低地应着,然后退了出去。
门外不远处,申城候在那里,见南宫绝出来,迎了上去。
“太子殿下,”
南宫绝没有应他,径直朝前走去,他跟在后面,道,
“铃儿姑娘被软禁在了浮曲阁,末将按照您的吩咐一路护送过来的。”
南宫绝的脚步微微停顿了一下,申城以为他会去浮曲阁看看,却没想到,他只是停了一下,便抬步继续朝前走,直到走出王宫都没有再回头。
-
叶布出使斯南,只带了罗五和其他几个护卫,临行前南宫清风已授予他特别使的官职,只为了借用他的三寸不烂之舌与完善的思维逻辑让他国国主折服,近而和亲成功。
斯南在大邱东部,属接壤的邻国,两国向来和平,未发生过战争冲突,斯南人性子温和,是个安乐和睦的国家。
大约四五天的行程,叶布一行人已经到达斯南的都城——吉原。
时近中午时分,罗五问道:
“大人,要不先去驿馆歇歇?”
叶布却摆摆手,往吉原最繁华的街市走去。
“不,先去逛逛。”
斯南是个颇具民族特色的国家,这里的百姓都能歌善舞,渔夫在打渔时能唱,农夫在种地时能唱,纺织女在纺纱时也能唱……这里有一个著名的节日,叫做“对歌节”,也叫“斗歌节”。
对歌节每年举办一次,上到王族,下到奴隶,不论身份贵贱均可参与,每年胜出的人被封为歌神,国主会亲口应允歌神一件事并满足他,也因为这个,很多人都希望能在这一天得到这个莫大的奖励。
走在斯南的大街小巷,随处都能听见美妙的歌声,叶布笑眯眯地踱着步子,边欣赏着歌声,边走进了一家酒楼。
店小二热情地接待了他,见他的着装并非斯南人士,且一行人员不少,还以为他是有钱的客商,连忙把他请上了二楼靠窗的雅座。
叶布借机会问道:
“为何这里人人都在唱歌,随处都可听见歌声?”
店小二笑着说:
“看来您是真不了解我们这里的风俗,这不是快到对歌节了,人人都在加紧练歌练嗓,就为了能赢得对歌节的歌神称号。”
“这歌神称号又能如何?”
“当了歌神,就能向国主要一个请求,只要不违反律法,国主一般都会满足,你说,谁不想当这个歌神?”
“哦……原来如此。”
叶布又好奇地问,
“那每年的歌神都向国主要了什么请求?”
“唉,别提了……”
说起这个,店小二马上露出一脸苦相,
“五年前,咱们斯南的小公主刚刚10岁,就得了歌神,从那以后,连续五年,这歌神的封号都被小公主得了去,咱们总是期待着这一年会出个新歌神,可是盼了一年又一年,都没有改变过,不知道今年又会是什么光景哟!”
“哦?这么说,这小公主一定相当的聪明?”
“岂止是聪明,咱们国主一共有三位公主,大公主、二公主都出嫁了,就剩下这最小的公主,年纪小,又聪明机灵,长得如花似玉,被咱们国主捧在手心里都怕吓着,放在眼睛里都不嫌疼的……所以说呀,虽然大家都期待着能出个新歌神,却又盼望着小公主能蝉联,因为只有那个时候大家才能好好地见一见这位小公主呀……呵呵……”
店小二憨憨地笑了起来,看得出来,这位小公主一定颇得人心。
叶布在心里琢磨起来,一个十五岁的小公主,又聪明又机灵,长得如花似玉,斯南国主必定不会轻易把她嫁出去。
“客官,您想吃点什么?”
叶布正想得出神,店小二突然插了话进来,他微微一笑,随即点了些饭菜酒水作罢。
他一直坐在窗口,边向外张望着热闹的街市,边思考着要如何说服斯南国主和亲的事。
这时候,外面突然喧哗起来,百姓们都纷纷伸长了脖子,争先恐后地看着什么。
他顺着大家的目光看去,只见一队官兵模样的人扛着一头黑熊,缓缓地走了过来,黑熊的后面,跟着四个骑马的人,三男一女,女人戴着面纱,看不清样貌,可是那男人当中,却有一个人颇为面熟,只是距离稍远,还是看不太清。
以大家的兴奋程度来看,这几个人的来头应该不简单,能用官兵抬熊的,不是朝廷命官就是王族的人。
那黑熊的身上插着三支箭,两支箭射进了眼睛里,另外一只射中了胸口,且刺入之深,一看便知射猎之人内功深厚。
待这些人走近,叶布双眸一紧,那个熟悉的面孔终于清晰起来。
怎么会是他?
339 熟悉的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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