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尔夫负责搜身,这次搜查得比上次更严格,很快,从赫莱森衣衫的夹缝中,又搜出了几张地图,画得虽然不是很精确,但用来当成参照物,也算是合格了。巴尔夫气愤地又踢了赫莱森两脚,然后将图纸捧到陈贤颂面前,问道:“主人,这些东西如何处理。”
“去我的书房里拿支笔过来。”陈贤颂说道。
没过多久,巴尔夫就将一支鹅毛笔拿了过来,在众人疑惑的眼神中,陈贤颂将几张地图多加了许多线路,当然是乱画的。然后对巴尔夫说道:“一会,你让他每张地图盯上十几分钟,如果他闭眼,就扒开他眼睛,让他一直看到时间差不多为止,记住,每张地图都让得让他看上十几分钟。”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不过巴尔夫也没有多问,主人交待下来的事情,有时候只要执行就可以了,不需要知道太多的真相。说完话后,陈贤颂倒是回到了房中,而巴尔夫则按命让人押关赫莱森,拧着他的脑袋,另人一就将地图放在他眼前。
起先赫莱森根本不知道为什么陈贤颂要这么做,但过了会,他发现自己越看这张被修改过的地图,越是记不起来原来的地图到底是怎么样了,他急忙闭眼,可巴尔夫早就收到了陈贤颂的命令,立刻让人野蛮地把他眼睛扒开,再将地图放在他的眼前。
这种方法叫印象替代,算是记忆学方面的一个小发现,人类的记忆相当不靠谱,会时间自己淡忘,甚至改变。陈贤颂不知道这方法对于后人类来说,管用不客用。但试试也无妨,反正也不会吃亏。
回到城堡中,陈贤颂和艾丽丝打了声招呼,告诉她自己晚上要去赴宴,就不用准备他和小敏的晚饭了。听闻后,艾丽丝点点头,转过去叹了口气,似乎是有些失落。因为最近有天天在冥思和锻炼,陈贤颂现在身体素质越来越好,连带着听力似乎也有不小的提高。听到了艾丽丝的叹气声。他心中一动,问道:
“艾丽丝,要不晚上你和我们一起去赴宴如何?”
艾丽丝转过身来,脸上尽是欣喜的表情,眼睛都在发着亮:“真的可以吗?”
她来灰石村也有近一年了。除了上次陈贤颂的上任仪式艾丽丝参加过一次宴会外,再也没有外出过。而且上次的宴会因为太正式。太隆重。她就没有好好地‘玩’,身为一名贵族少女,宴会是她以前生活的主旋律,是她最大的爱好,虽然现在已经不那么贪玩了,但偶尔怀念一下以前的生活。也是相当不错的事情。
“小敏,我们上去准备衣服。”艾丽丝拉着白敏的手,直接就跑上了二楼,很是兴奋。
现在可是中午。离晚上还有相当长一段时间,这么快就开始准备衣服?陈贤颂有些无奈地摇了摇头,不过他也明白,像艾丽丝这样的普通女性,在穿着打扮方面,有着异常的偏执心,她们换妆选试衣服,一两个小时只是个开始,三四个小时很正常。
而在另一边,白芊心到利达亚城中。这里比灰石村还要冷一些,虽然还是初秋,但人们已经开始多穿上一两件麻衣了。因为容貌太过于惊艳,白芊心在自己的脸上涂沫了一些灰渍,让自己变得难看了许多,然后再用麻布将一头秀发包了起来,最后,她还穿着一件很空枪的长袍,遮掩了自己的完美身材。
这些都是她以前在世界各地行走时学会的小技巧,太阳神仆的身份很好用,但也要看场合,总不能跑到利达亚城中大喊一声,我是太阳神仆,你们的领主想干什么吧!
在交了一枚铜币的人头锐后,白芊心进到城中。和黑岩城相比,利达亚城更宠大一些,不过人似乎并不算多,虽然表面上看着还算热闹,可白芊心根据自己多年游历的经验,一眼就看出这城不太繁荣。城市的主要街道上没有乞丐,可随便绕进一条小巷中,就能看到穿着破烂,瘦弱畸形的小孩,还有那些饿得快成皮包骨,满脸戾色的流浪汉。
行走在阴暗的巷中,白芊心虽然用用灰渍遮掩了容貌,可在那些从来没有吃饱,连女人手都没有摸过一下的流浪汉眼中,却是那么的香甜可口。她在小巷中走了不到十分钟,身后就跟了几个散发着酸酵味道的干瘦男人。
在好走过一个转角后,向个流浪汉互相使了下眼色,然后就冲了过去。一个在代偏僻小巷中落单的女人,除了可以发泄**外,还可以当成储备粮,等冬天来时,说不定靠着吃她的肉,可以熬过寒冷,缺少食物的冬季。
几秒钟后,转角那这传来几声男人的惨叫声,站个男人,有五人睁着毫无生气的双眼倒在了地上,另外一个则被白芊心踩在地上,她笑问道:“你们这些人,平常在城里窜来窜去,肯定知道城主府附近有没有特殊的密道吧?”
躺在地上的男人恐惧地看着白芊心,他甚至没有看清对方如何动作的,自己的五个同伴就死掉了,他摇了摇头。说道:“这位女士,我真的不知道城主府附近有什么密道啊。”
“是吗?”白芊心笑了一下,脚下开始渐渐使力。
清脆地骨折声响声,流浪汉吐了口血,他尖叫道:“我真的不知道,真的不知道,不过我知道谁知道……火石酒店的格里芬,号称万事通,这利达亚城中,没有他不知道的事情。”
“原来如此。”白芊心笑了一下,转身就走。
流浪汉心有余悸地摸了按着自己的胸口,他感觉到至少有三根肋骨断掉了,可能内脏也受到了伤,如果不医治的话,说不定活不过三天。可他一个流浪汉,哪里有钱去买药。他愤懑地看着已经走远了了白芊心,轻声地嘀咕了一句:“该死的婊子。”
二十一世纪的网络上有句言,不作死就不会死。流浪汉就是这样的情况,他的声音很低,若是一般人,确实是听不到,可问题是,白芊心是生化人。只见她的右手往后空挥了一下,一块小石头被她带起的气劲从地上飞了起来,像是子弹一样地击中了流浪汉的额头,嵌了进去,后者瞪大着一双眼睛,和他五个同伴一样,倒在了地上,鲜血在地上开始蔓延。
火石酒店,是利达亚城中最大的酒店,也是最豪华的一间酒店。店长叫格里芬,是个褐发黑眼的中年人,据说是上任城主的私生子,和现任城主是亲兄弟。当然,这些只是谣传,是不是真实的事情,还难说,白芊心在城主打探了一会,没有打探到更多的消息。对于格里芬和火石酒店,很多人都畏之如虎,不愿多谈,不愿靠近,因此打探不出更多的消息。
既然如此,只能亲自去火石酒店看看情况才行了。火石酒店是利达亚城中最好的酒店,那么凭着她现在这身土气的村妇装扮,肯定进不去酒店,那么有必要换身衣服了。她向周围看了看,很快就找到了贵族区在哪里,原因很简单,只有贵族才有资格住高楼,起大屋,普通平民一般都是两三层的小楼,自然很容易就找到目标。
现在是白天,贵族家普通都是守卫森严,为了避免麻烦,她找了家看起来戒备很松散的大院跳了进去,然后轻轻拉开窗户,潜了进去。
这幢楼房占地面积很大,应该有近六百多平方米,可里面的人却很多,她走上二楼,然后就听到了沉重的喘息声,某房间中,隔着房门,传来一男一女的对话声。
“哦……哦,你的棒锺……好厉害,比我丈夫……厉害……哦,多了!”
“呼,那当然……我的棒锺所向无敌。”这是一个男人的声音。
听到这里,白芊心知道为什么这个贵族家会没有什么守卫了,想必应该是被女人主支开,好让自己和情夫偷情。白芊心摇了摇头,然后上了三楼,去找储藏室。
贵族女人的衣服一向很多,常穿的衣服一般放在卧室,但其余的按理说应该会堆放在储藏室中,白芊心很快就找到了自己的目标,手轻轻在门上一按,锁就无声无息地被蛮力给撕裂成了两断。
进去后,她在一个柜子中找到了很多衣服,找了几件颜色最浮夸地试换,储藏室中也有面大镜子,她穿了一件大红色的低胸贵妇折边花纹裙,再把头发披散下来,拎着裙角在镜子前转了一圈,金发飞舞,再对着镜中的自己抛了个媚眼。
“唔,很风骚……不知道小颂喜不喜欢这样的我!”
她嘀咕了一句,看了下自己露在空气中,白色玉脂的胸前软肉,然后叹了口气:“小颂春,对女性配偶的占有心理很重,如果他知道我让别人看到了这地方,肯定会有点不高兴,得换件。”
然后她在衣服堆中试换了好一会,终于找到了一件既能将自己包严起来,看起来又挺风骚的紫色长裙。穿着衣服下楼后,听到房中的狗男女还在继续做快活的事情,白芊心恶作剧心大起,重重地用拳头在门上敲了三下,房中顿时没有了声音,可以想像里面两个狗男女肯定是慌乱得不成样子。
然后她提起裙角,笑眯眯地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