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假夫妻投亲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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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辰等人,自然不知道鬼寨后续发生的一切。

  ……

  此时,三人一路前行,已经来到江川城外。

  城门外停下,江辰不由自主挠了挠自己的胳膊,解开衣袖一看,见手腕处,竟是成片的血痕!

  而那血痕之上,又有一条条肉柳,像是血肉疤痕一般,生长在手腕上。

  原来,随着他离开鬼寨之后,他便察觉到手腕有些痒。

  当时还不觉得。

  等到随着时间推移,他手腕上,便开始出现血痕,甚至越来越是明显。

  这只手,正是被鬼画中的女鬼,给抓伤的手。

  看样子,自己虽然从鬼画中出来,但还是被鬼所伤,留下了后遗症。

  这让江辰有些焦虑。

  凡是和鬼扯上关系的,那是一个比一个麻烦。

  虽说鬼画被封印在了死玉棺中,可鬼的能力千变万化,谁知道那玩意儿,会不会千里之外弄自己?

  走了一天,此时,天色已经黯淡下来,城门已关。

  所有的城池,都有宵禁的规矩。

  城外,有许多百姓进城或出城的百姓,因为城门关闭,只能暂时在城外安顿。

  一堆堆的篝火,人们三五成群,各自汇集,互不打扰。

  其中不乏有面黄肌瘦者,找人讨取食物。

  或有小孩头上插着草,表情木纳的站在那里,犹如货物一般,任人挑选。

  乱世之中,百姓流离失所,若是没了路引,那便成了流民,无地生存,久而久之,或生生饿死,或成了贼寇。

  所以卖儿卖女,那是常有的事。

  被人买去当奴,那也是没办法,除非被饿死,一般绝无可能选择这条路。

  毕竟一入奴籍终似海,从此想要翻身,那可就难了。

  而就算是买,一般人也不敢轻易买。

  虽说买一个人,并不费什么钱,但想要给一个没有“户口”的奴隶,上“奴籍”,那也是需要钱的。

  兴则百姓苦,亡亦百姓苦。

  诸般苦难,落入三人眼中,都有些惋惜。

  三人也拾了些木柴,点了火堆,吃着干粮。

  春兰边吃边问:“江辰,进入城中,你有什么打算?”

  打算?

  这个问题,倒是把他问愣住了。

  他来江川县,一来无非就是为了躲避大欢喜女菩萨的追杀,二是尽快脱离戏班,看有没有办法,寻找新的契机。

  毕竟他现在又是双魂又是血皮的,身体每日都处于被“蚕食”的状态。

  按照《皮影诡术》里的记载,只要开始养鬼,快则一年,迟则三年,必然以身化鬼,最终死亡。

  而且这还是在不频繁使用鬼的情况下。

  成为二境术通境术师后,江辰已经连番使用戏鬼,能够活命的时间,只怕会急速缩减。

  半年?

  还是三個月?

  他不知道。

  想到这里,听到春兰的话,江辰很认真的想了想,说出自己进城的打算:“我想多娶几个老婆。”

  春兰:???

  桃红:???

  这确实是江辰的打算,反正都要死了,不如多爽一下。

  毕竟上一辈子,很遗憾,没有过过这种三妻四妾的生活。

  这不就是穿越男人必须有的体验感么?

  他怀里有一根金条,想来换个半年一年的奢华生活,问题不大。

  “你这……”

  春兰似乎想说什么,最终有些无奈:“人各有志。”

  “师父,你和师妹怎么打算?”

  “投亲。”

  古时候,投亲确实是一种选择。

  比如林黛玉,便是投亲荣国府。

  当然,投亲的话,也就代表这个家族彻底无了,所有的财产田地,都将被亲戚笑纳。

  春兰曾经作为知县夫人,家中应该也有在外地置办一些田产之类的,这些东西,只有春兰投亲,才可能被收回,要不然,被人强行霸占了,也是无法。

  ……

  第二天一早。

  城门开启,等待进城者,鱼贯而入。

  三人便随着进城。

  因为路引上,标注有男女,春兰便又和桃红换回女装,乔装之后,这才上路。

  城门卫兵在查看了路引后,又收了几枚“入城税”,念唱道:“有春家父女三人,一男两女,入城!”

  春兰的路引,本是一家三口逃难用的,早早准备好,上面自然也是一家三口的信息。

  只是那春知县,还没逃出来,就被白莲教主杀了,正好江辰顶替他的路引名额。

  至于面貌——略作乔装,便能瞒过这些人。

  入城一看,只见江川县里,人丁萧条。

  桃红一见,发出感慨:“这城真是繁荣,比咱们白云县,人要多的多了。”

  江辰:???

  他忽然想起来,自己是以现代的眼光看,自然会觉得这里人少。

  从古代的眼光来看,这种状态,已经很好了。

  几番询问下,终于是找到了春兰的亲戚——也就是她的表哥家。

  这是一处城西巷的宅子,看着庭院很深,但是大门紧闭,并未见人。

  春兰上前,敲了敲门,却见门上灰尘沉积已久,显然这庭院,早就没人居住了。

  敲了一会儿,喊了一会儿,却见两个民丁过来,问:“你等作甚,在此喧哗?”

  “投亲的。”

  “投亲?”

  民丁一听,其中一人开口:“你等随我,去见保长。”

  古代是甲保制,一家一户,户主负责,十户为甲,甲长负责;十甲为保,保长负责。

  来到保长家,只见几个民丁守着。

  保长是个五十余岁的老翁,正在那里抽旱烟,红光满面的,此时见到春兰,放下烟袋:“你是白家的亲戚?”

  “是。”

  春兰拿出路引奉上。

  保长接过路引一看,又扫视了一下三人,随即收起路引,开口:“白家一家人,无力承担税赋,已经弃宅去了他处。你等若是愿意,可以继承白家宅屋。

  若是不愿意,拿10两银子来,我帮你等重新开具路引,前往他处。”

  哦?

  三人相互望了一眼。

  弃宅去了他处?

  10两银子的路引?

  春兰看了看江辰,伸手将他拉过一边,意有所指:“你愿意……留下么?”

  想要继承宅子,三人必须一起才行。

  若是江辰离开,这事情就得穿帮。

  江辰搓了搓手,有些不好意思,按捺不住脸上的笑意:“一来就送房子,这怎么好意思。”

  这不相当于白捡一套宅子。

  而且还合理合法合规。

  正好他在江川县没有着落呢,这不瞌睡送枕头么。

  “那就这么定了,你我暂时,演一场夫妻罢。”

  春兰面颊微微一红,随即转身过去,回应保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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