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人穷志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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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择白蚁当宠物,他看中的是蚁后那超长的寿命。

  垃圾一点的蚁后可以活二十多年,牛一点的寿命超过三十年。

  很多人以为白蚁是蚂蚁,其实它比蚂蚁古老了一亿多年,它与被人们称之为打不死的小强的蟑螂是一个物种。只不过小强是独行侠,白蚁是社群动物。

  蚂蚁是膜翅目昆虫,而它是等翅目。

  秦牛选择这个看似最弱的物种做宠物,自有他的深远考虑。

  这个世界最吃香的职业有三个,分别是种植师、虫师、驯兽师。

  虫师饲养虫子当宠物,不断培养它们,让它们进化。

  一只厉害的虫子,用处和战斗力都不可小觎。

  饲养兽宠的花费根本不是他这种穷人能够承受。潜力大的兽宠多是食肉动物,它们顿顿要吃肉,秦牛本人一年都吃不上一顿肉,哪有肉给宠物吃?

  养只虫子当宠物是绝大多数穷人的选择。

  它们属于杂食性,饭量小,易养活,低成本持有。

  白蚁的食物更是极为丰富,草根树皮,纸张布匹,矿石银子,它们来者不拒。

  史上发生过一起官府的白银被盗案,一直没有抓住窃贼。

  杀了几个冤大种的官员后,最后才发现是白蚁干的。

  秦牛咬破指尖,挤出一滴鲜血在符箓的激发区域,它吸收了鲜血后,瞬间绽放出耀眼金光。最终迎风自燃,化作一缕金光包裹住那只正在封堵洞口的白蚁。

  选择白蚁当宠物前,他可是做足了功课。

  想要与蚁后缔结契约,必须选在它们没产卵之前,否则就会失败。

  等它成功活到筑完巢穴再与它缔结契约,是最佳时机,可最大程度降低宠物死亡的风险。

  金光裹住它的身体片刻后,一点点没入它的体内,过了片刻有一缕细小金光射出,从秦牛的眉心位置进入头部。他闭上眼睛,大脑在短暂的刺痛后恢复正常。

  花了一两银子买的低阶契约符还行,没出现什么质量问题。

  缔结契约成功后,他已经可以查看宠物的属性。

  这玩意就像开盲盒,缔结契约前,像他这种普通人是没办法知道虫子属性的。

  它的寿命、特殊技能等等,均没办法知晓。

  雌性乳白蚁(繁殖蚁)

  等级:一级等翅目昆虫,升级经验75/100

  寿命:4.2年

  能量:171

  技能:繁殖一阶0/10,假死一阶1/10

  天赋:中等智慧

  昆虫绝大多数都是低等智慧,没想到这只小個子雌蚁居然拥有中等智慧,怪不得它在各方面表现那么优秀。这回算是捡到宝了。

  人类能够成为这个世界的主宰,凭借的正是高等智慧。

  一只有智慧的虫子,价值不可估量。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它的寿命,仅有4.2年,远低于蚁后的平均寿命。

  而且它可能因为体型娇小,体内储存的能量仅有171点。从产卵到第一批工蚁饲喂长大,需要大约21天左右。再加上产卵预备期需要七天,意味着它在长达28天的时间内无法获取到任何食物。

  这让秦牛非常担心它能否撑到最后一刻。

  此刻已经成功与它缔结契约,秦牛成了它的主人。他可以把这只白蚁带回家养在安全的陶罐内。

  不过他并没有这样做。

  饲养虫子当宠物,保持它们的野性才是最好的培育方式。

  养在陶罐内只能用于观赏,很难让它们变得越来越强。

  即便强大如百兽之王的老虎,如果长时间养在笼子里,天天给它投喂食物,它将温驯如猫。可能连一匹野狼都打不过。

  “晚上的大山可是极度危险,我得回去了,祝你好运!”

  秦牛看着夜幕降临后的山岭,如同择人而噬的可怕凶兽。他现在的实力还很弱,就只是一个最普通的凡人,在这里过一夜,很可能尸骨无存。

  好在事情已经办成,他站起身,迅速沿着来路朝山外的村落奔去。

  等他将来实力强大了,这座山岭,乃至这一整片群山都将成为他的领地。

  那只小小的白蚁就是他用来变强的助力。

  “嗷——呜!”

  身后传来野狼的嘷叫声,这是它们准备出来觅食的信号。

  野兽大多喜欢昼伏夜出。

  夜幕降临时,它们纷纷出来猎食。黑夜的深山,将是群魔乱舞,危机四伏。

  秦牛那瘦弱的身躯爆发出惊人的耐力,一路踩着泥泞的山路逃出了凶险的群山。

  村中有着几十户人家,很多都已经有灯光透出来。

  穷困一点的家庭为了节省一点灯油钱,往往舍不得点灯。

  邻居王富人家里是三间五架的砖瓦房,十分气派。

  每到晚上便会灯火通明,隐约能看到下人忙碌的身影。

  按规矩,庶民的住宅不允许超过三间五架的规模。只有当官的才能超过五架。

  架指的是梁架,几架指的是梁架上的檩条数量,一般为单数。

  如果谁家的房子有五架以上,必是当地权势人物无疑,招惹不得。

  即便只是一间七架,那也是权威的象征。

  说明这家有人为官,大家自然心生敬畏。

  王富人早年营商赚了一些钱,回乡后置了十几亩良田,娶了美妻,请了下人,日子过得十分滋润。是村子里数一数二的富户。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膝下仅有一女,没有儿子。

  王婉嫣出落得亭亭玉立,模样清秀可人。

  当秦牛从王富人家门前跑过时,二楼的窗户打开,探出一张宜嗔宜痴的俏脸。

  明眸澈如秋水,肤若凝脂白玉。

  更难得的是她的脸上蕴着的一团清气,这是饱读诗书多年养出来的书香气质。

  富人家的女儿不用干粗活,学的都是针线刺绣,琴棋书画。

  “阿牛,吃晚饭了吗?”

  她冲着跑过的秦牛压低声音喊道。

  显然怕被楼下的父亲听到。

  “吃过了!”

  秦牛头也不抬的朝自家跑去。

  气得她皱了皱瑶鼻。

  手里提着的食盒本来都用绳子系好了,只得解开。

  邻居家的阿牛从小没有父母,听说是被单身老人刘大爷从山里捡回来的。去年,刘大爷病逝,阿牛不哭也不闹,静静的守着棺材坐了三天三夜。

  见人进来就磕头。

  大伙看着这孩子可怜,合力把刘大爷抬到山中埋葬了。

  刘大爷死后,阿牛就没人管了。

  最开始,阿牛还老实的耕种他们家的那一亩薄地。

  后来由于种植经验不足,收成很差。

  交完税粮,根本没剩多少,连他自己的口粮都不够。

  再后来,他就开始败家了。

  家里稍微值钱一点的东西都被他卖了,也不知道把钱用在了什么地方。

  村里的老酒鬼张半嘴说是阿牛拿着钱去城里喝花酒,把钱都败光了。

  说得有鼻子有眼。

  后来邻村有人也说亲眼看到阿牛进了城。

  于是渐渐传开了,很多人都在背地里骂阿牛好吃懒做,嫖赌逍遥。

  只有王婉嫣不相信阿牛是那样的人。

  因为她去书馆买书,偶尔会看到阿牛也在那里买书。不过阿牛应该是没钱,专买别人用过的旧书。

  还有,她见阿牛可怜,曾经想要给他一点钱吃饭。

  他坚决不收。

  阿牛看着很穷,却是人穷志不穷,骨子里十分硬气。

  她把食物取出来,用油纸包着,藏在宽敝的云袖里面。

  “不给他送去,他今晚怕是多半又会啃食那些又苦又涩,难以下咽的野草。”

  王婉嫣嘀咕着下了楼。

  有一次她去给阿牛送吃的,就亲眼看到他在吃树皮和野草充饥。

  阿牛回到一贫如洗的家,揭开装米的缸盖,看着里面所剩不多的糙米,他暗自盘算,就这点粮怕是连一个月都撑不过去。

  他家那一亩薄地属于劣田,又叫贫脊地。

  除了杂草疯长,庄稼种下去几乎不长。去年辛苦种下一株株苞米后,它们就像是营养不良的病人,瘦弱不堪。

  这种贫脊地留不住肥和水,土质容易板结,底下多石头。

  而且是一块块坚硬的顽石,根本没办法清理。

  今年开春有些日子了,他一直在思考着种什么作物的收成能够好一点?

  去年种的苞米和小麦都是收成极差。

  好在劣田的税粮要比良田少很多。

  不然,他还得倒贴钱给官府。

  漏风的墙外面传来王富人的声音“你这孩子,又偷着去给那个穷小子送吃的?”

  “我……就是想帮帮他嘛!您不是经常说行善能积福吗?”

  是王婉嫣的清脆声音。

  很低。

  她想偷偷的给阿牛送食物,被父亲抓住,此刻肯定是低着头,一副认错的态度。

  “你都十五岁了,一个女孩子家天天往他家跑,不怕被人说嫌话啊?你得注意影响,不要与他走得太近,你娘可是希望你能飞上枝头变凤凰。以你的才貌,将来肯定要嫁个有权有势的贵公子,懂吗?”

  王富人语重心长的劝说着女儿。

  当父母的都希望儿女能够成为人中龙凤,过上好日子。

  这么漂亮的女儿嫁给一个穷小子,他绝不会答应。

  “知道啦!”

  王婉嫣不敢反驳父亲,嘴上答应着。

  她的心里怎么想的只有自己知道。

  与别的女孩子浑浑噩噩,对父母的话言听计从不同,她因为饱读诗书,很有自己的主见。

  “我送完食物马上回来,不然这些食物过一晚上都坏了。”

  “等等!”

  王富人叫住了女儿。

  “要不您给他送过去也行!”王婉嫣以为父亲不让她过去。

  “去厨房拿一小袋苞谷,再拿两斤肉给他送过去。这小子去年种的那亩薄地收成极差,怕是早就青黄不接了。我后天就是五十大寿,邻居一场,权当赏他了。”

  “谢谢爹!”

  王婉嫣高兴极了。

  “咱家这么多张嘴吃饭,可别拿多了。”

  王富人担心女儿不知柴米贵,拿太多,他就该心疼了。

  “我有数咧!”

  过了一会,外面又传来王富人的声音。

  “你这妮儿,拿那么多苞米,那么大一块肉,真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啊!罢了罢了,那小子饿得只剩一层皮了,我最看不得这世间疾苦,去吧去吧!”

  心疼归心疼,终究没有阻止。

  秦牛正在烧火煮饭,锅里只有零星的一点点糙米,剩下的全是草和嫩树皮。

  随着火势变大,渐渐散发出青草与米香混合在一起的特殊香味。

  有钱人家煮的猪食正是这个味。

  咚咚咚!

  外面有人敲门。

  “阿牛,开一下门!”

  脆生生的呼喊声透过斑驳的木门透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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