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 军户逃户问题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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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来了!

  这些女人,真是得寸进尺!

  面前的男人脸色一沉,她话也说不下去了。

  玉珠变得泫然欲泣。

  她在王府几年,也学会了看人面色。

  对方是朝廷大官,自己算什么?!一个送予贵人享用的众位宫女之一而已,有什么可以令贵人垂青的?!

  自己太想当然了。

  她双眼忍不住泪珠两行流下脸颊,身子抽搐着无声饮泣。

  这是真的悲伤欲绝才有的反应。

  王小龙最看不得女人悲伤。

  何况,自己又夺了对方贞操,此女肯定将来也是要收进自己后院的。

  给一点帮忙便当成甜头好了。

  「妳说清楚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吧。能帮的……爷当然会帮妳。」

  玉珠本来芳心已渐碎,想死的心都有了。听到这句话,当场化悲为喜。

  「爷,奴不求什么大富大贵,但求能把家人救出苦海。」玉珠于是细细述说起来:「奴家里本是生活于泉州近郊的一户富有乡绅,世代经商。那知某天祸从天降,无端被卷入了一宗贩卖私盐大案,全家被判充军……」

  她说了好一阵子后,王小龙才大概听懂了。

  玉珠一家会倒霉被充军北地吃苦,归根究底,原来不过又是一个老生常谈,军户逃户问题。

  明朝在建立初期,设置了卫所制度,这一制度在本质上还是征兵制。

  卫所的士兵来源是军户,具体的可以分为元代本来的军户以及现役士兵。在洪武二十一年,朱元璋颁行黄册制度,正式给明朝确立了户籍制度,军户在明朝得以确立。

  军户是世袭当兵的家庭,这个家庭不能参加科举、不能经商,只能世袭当兵。每个家庭要出一个男丁去当兵,称为“正军”,其余男丁叫“军余”。

  如果去当兵的那个男丁战死,就要从其他男丁中抽调继续参军,直至其绝户,再从其家族其他家庭中抽调补充。

  军户当兵,需要自己负责武器装备,并由一名军余随行照顾。国家会给军户分配土地,并免除正军和随军军余的差役,士兵的口粮是由屯田的士兵耕种,收获之后上交国家,再由国家按月分配。

  而且朝廷还有相配合的盐引制度,补充军户在边区土地贫瘠粮产不足引致缺粮的问题。

  盐引又称盐钞,是宋代的取食盐的许可证,盐商必须向朝廷支付费用以取得盐引,始可以合法贩售食盐。盐引最早始于北宋,南宋沿用。《宋史·通货志》,「盐引每张,领盐116.5斤,价6贯。」盐引法沿用至明清两朝。

  表面上看来,一切似乎很完美。

  明太祖还常常吹嘘自己养兵百万不花一分钱。

  但是,这一制度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却暴露出极大的问题,以至于这一制度最终难以为继。到了明朝中后期,随着逃户问题的加剧,明朝军队有超过一半的士兵都逃离了军籍,明朝的卫所制度遭到极大的破坏。

  军户大量逃亡,军队的兵源根本得不到保障,军队建设也就无从谈起。

  不得已,明朝只能采用募兵制度来弥补兵源缺口,

  除此之外尚有简拔、投充及收集等军制;明朝中期以后又有强使民为军的方式,不过都属于少数;就有明一朝而言,卫所制是明朝廷最主要的军制。

  玉珠她家好好的一户良民,因为被当地官员构陷,以因贩卖私盐逃税罪被判处全家充军到北边来当了军户,家产尽散,加上南人到北地当军户,容易得病。老幼看病调理,又耗费了余下不多的余财,军中屯田又已经大部分被人侵吞,无田可耕,又不能恢复从商,一家子人缺衣少食,还要为军中长官及当地官员服役当各种苦工,苦不堪言。

  为免全家饥饿而死或当逃户,玉珠只好被自愿卖身进入燕王府为奴婢,后来还当上了郡主身边的宫女。

  她一心要为家人平反,但燕王一家又低调小心不敢犯忌讳,郡主也没有为她出头的心思。

  眼看一年又一年,归乡无望,唯恐父母兄弟客死异乡,她五内心焦如焚。

  今夜骤然听得通知有贵人急需侍寝宫女,而且贵人是盖世英雄、太子少保王总兵大人,她心急要攀上高枝,目的不是求富贵,但求能得到贵人援助,把家人救出苦海。

  「原来如此。」王小龙以手指轻拭掉佳人眼颊间泪珠:「我想想办法。」

  王小龙想起,后世网上对大明开国皇帝朱元璋订立的这套军户制度,其实批评得体无完肤。说这套制度先天性缺陷便严重,乃是一套民族革命起义时的临时方案,根本不应作为代代相传的制度,却被老朱当成什么不世传国护国利器,又自吹什么“养兵百万不花费一文钱”。

  意思便是军户屯田,而商户运粮去边关后换盐引贩盐。抠门的老朱在建国初年是空手套白狼,可以不花一文钱养活百万将士。

  但说穿了其实便是利用和侵占军户和商人利益便宜,时间长了,不肯代代吃亏的人便会反抗,所以军户逃户和私盐现象便冒出来了。

  根据后世的分析,这个军户制衰败除了先天制度缺陷,没有考虑人性化之外,还有好些问题:

  一是先天不足:

  这是部份继承自蒙古入主中原后建立的军户制度,本身便不人道不自愿。强制军户每户派男丁参军,父死子继,兄亡弟代。

  这种军队邻选不严格,战斗力成疑。

  再加上兵将分离,平日若再缺乏训练,往往耕田屯田尚可以,一到草率匆匆拉出去对战强敌,自然拉胯大败。

  其实,若是这套军户法可行,大元也不会亡了。

  大明行此法,无非因为建国初年国家缺财力,故令军队屯田自给自足。

  第一代的军户为了推翻骑在自家头上凌辱自家妻女的鞑虏,加上山河破败,到处灾荒,也没有别的出路,自然甘愿接受安排。但建国后一切好起来了还让要让军户代代出男丁戌边,日子久了便不愿了。

  二是〝南人发北,北人戍南”的规定,是明太祖为了防备军阀拥兵自重而设的。令好多军户子弟在长途跋涉中病死或意外身亡。

  而且往往戍区防守地方距家千里以上,长时间几十年不得返乡,太过不近人情。

  而且南人不习惯北方气候,北人亦不习惯南方。影响战力。

  估计也是因此故,后来对抗满清失利时,才有人建议大明以辽民守辽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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