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的聊过红光电影厂的情况后,曹志强跟徐庆冬俩人就不再说正事儿了,只是淡定的一起吞云吐雾,顺便说说香江跟东京的见闻。
其实徐庆冬这次来东京,纯粹是搭头,就是单纯给他找个机会过来玩的。
但你说不让他来吧,也不合适。
因为如果只让朱霖去东京,怎么都说不过去,而且容易跟曹志强闹绯闻。
可是如果让徐庆冬也跟着一起来,很多事情就好办了。
就算以后闹绯闻,那也是徐庆冬去吸引火力,曹志强就容易被摘出去了。
实际上,徐庆冬早就知道朱霖跟曹志强之间有猫腻了,只是看破不说破而已。
另外,让朱霖去东京,其实也是希望给朱霖打上一个国际明星的标签。
是的,此时的国人,但凡能在国外露脸的,基本都可以称之为国际明星,并不等于非得在米国出名才行。
原因很简单,那就是此时国人对外国的崇拜实在太利害了。
国内此时有很多人,都认为国外的月亮更加圆,而且都以出国为荣,以有海外亲戚为荣。
但在现实中,能出国的人少之又少,这主要跟政策还没放开有关。
演员的大规模出国,此时还没出现。
像是什么白灵啊,乌君梅啊,丁兰啊,殷婷茹啊,宫雪啊,甚至李联杰啊,此时都还老老实实待在国内,根本没机会出去。
这不是他们不想出去,而是没机会。
这些早期出国的艺人,之所以能出国,还是后来国家放宽了出国政策,所以才能出去。
原因也很现实,那就是在1984年之前,国内能出国的人,要么就是公派,要么就是有外国亲属,如果不是这两种情况,私人是无法出国的,再有钱,再有关系也不行。
曹志强这次能去东京,其实就是走的公派出国,是国企的商务考察性质,完全符合规定。
就这,还得有林大爷背后暗戳戳的支持才行。
而朱霖、徐春以及徐庆冬能出国,同样也是走的公派出国的路子。
因为此时的徐春是曹志强的秘书兼翻译,本来就符合出国规定。
至于朱霖跟徐庆冬,他俩此时的工作关系,已经转去红光电影厂了,而红光电影厂是红光机械厂的下属子公司,也属于国企,自然就在公派出国的规矩内。
再加上这一次,是国内第一部电影在日本主流院线上映,并且取得了空前成就,所以国内的相关单位,比如外交系统里,也是大力推进此事,这才让朱霖、徐春以及徐庆冬的东京行,可以快速审批通过。
如果不是这样,按照正常流程审批,那还不知道等多久。
因为此时就算是公派出国,正常来说也要进行各种审查,尤其是背景审查,一旦通不过,根本就不可能让你出国。
没办法,谁让之前的国内体育界,已经发生过有人借着因公出国的机会,叛逃不回的事件呢,所以这方面其实是审查更严格的。
按照正常历史,应该到1984年之后,这种情况才宽松了许多。
比如李联杰吧。
他应该是改开后,国内最早出国发展的国内艺人。
只不过李联杰正式出国发展的地方,是相对宽松的香江,而且时间也是1984年。
虽然早在1982年,李联杰就去过香江,但那时候只是应邀去搞宣发,情况类似现在的朱霖去东京搞宣传,并没有真的留在香江发展。
原因嘛,不是李联杰不想留下来,而是政策不允许。
直到1984年,相关政策放开了,李联杰才果断去了香江发展。
在1984年之前,果然如果想去香江,也不是不行,但必须在那边有亲属才可以。
没有亲属的话,个人在理论上,是不能以个人身份去香江发展的,至少是拿不到香江居留权的。
换言之,在现在这个时间点,曹志强如果想以个人身份来香江或者东京发展,都是不可能的,因为政策不允许,除非他叛逃。
哪怕曹志强背后有徐大爷跟林大爷这样的大佬,但正常来讲,他也不可能让国家为了他一个人,而改变既定方针。
尤其是,曹志强的身份还比较敏感,本身有“特殊使命”,当明星不要紧,但如果过于特殊,让国家为了他一个人改变政策,那就太显眼包了,不利于隐藏。
理论上,当明星搞娱乐,确实有利于隐藏自己的特殊身份,但过犹不及。
所以,想用个人身份留在香江发展,可能性不大。
但如果不能留在香江发展,那曹志强的能力就被砍掉了一半。
尤其是他那一身跟娱乐圈相关的本事,基本就没了大半。
这显然是不合适的。
而且,哪怕为了圆谎,曹志强也不能留在国内。
因为他如果一直没机会去国外,自然也就很难解释那些“特殊物品”的来源。
要是那些“特殊物品”,回回都悄无声息的出现在国内,那影响就太大了。
现在刚开始,问题不大,时间一长,迟早要出事。
所以还是那句,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国内家门口,比如香江这种特殊地方,搞一个自己的大型贸易集团,还得是有自家港口码头的那种。
只有用这种办法,才能方便的干自己的事情。
这么想来想去,如果不想老老实实在国内熬时间,出国发展的最好办法,可能就是用国企这个壳子了。
原因很简单,那就是此时的个人虽然不能随便出国,但国企是可以出国发展的。
比如曹志强前世那个鼎鼎大名的保力集团。
那家属于国家性质的保力集团,一开始只是一家部委直属性质的科技公司,主营的却是进出口贸易,早期主要是从香江进口一些电子产品之类的,后来才逐步做大做强,成了一个深不见底的恐怖巨无霸。
就是这家公司,据说早早就在国外进行投资了,也早在1984年前,就在香江有分公司了。
当然了,那是曹志强的前世,而在这个世界,曹志强早就打听过了,根本没有保力有限公司这个东西,甚至类似的名字也没有。
然而,虽然这个世界还没出现保力,但却有个类似的公司,名叫正荣电子有限公司。
只不过,与曹志强前世所熟知的那家保力不同,那家正荣电子有限公司呢,是隶属于国防bu的下属企业。
这家企业的经理呢,名叫李援朝,是郝淑雯的发小,跟曹志强曾经有过一面之缘。
更巧的是,郝淑雯的前夫,也是搞电子贸易的,但却是挂靠在地方某电子厂,总部据说在广州,在香江也有分公司。
也就是说,其实这时期,理论上讲,国企是可以去海外发展的,个人不行。
什么?你说如果这样不行,那曹志强在日本搞的那个爱音事务所算怎么回事?
这就太简单了,因为理论上讲,东京的那个爱音事务所,压根就跟曹志强本人没关系啊。
因为曹志强在爱音事务所的投资,要么是委托别人,比如中森明菜,要么是用他的海外离岸公司的名义投资的,这其中,就包括了大东投资公司。
委托别人投资,名义上就是别人,跟曹志强无关。
而曹志强搞的那几个海外离岸公司呢,因为不对国内公开信息,国内是查不到相关持股人信息的。
也就是说,就算东京那边的人都知道,爱音事务所的大股东是曹志强,但理论上呢,那家公司跟曹志强无关。
最多,是那家事务所跟曹志强个人签了个工作合同,而工作合同是允许的。
尤其是,曹志强在国内还有一家属于个人所有的华夏音像有限公司,这家公司又跟爱音事务所签署了合作协议,属于正经的中日合作项目。
在这种情况下,回头只需要曹志强跟国内相关部门报备一下,那曹志强在海外工作的事情,就合情合理又合法。
最多,是曹志强在海外的收入,大部分要交给公司,不能给个人。
就好像此时的李联杰一样,拍电影的收入大头都必须给集体,他个人不许拿,只能拿工资。
可问题是,李联杰人微言轻,只能忍气吞声,曹志强不是啊。
反正爱音事务所实际上就是他以及他女人的,玩个阴阳合同,那还不是小菜一碟?
这个时期,国内也查不到阴阳合同的问题,知道了也没办法。
换言之,在理论上,曹志强在东京的合法工作所得,大部分会直接打去曹志强的海外离岸账户,剩下那么一丢丢的收入,才会意思意思的交给华夏音像有限公司。
问题在于,华夏音像公司,是曹志强自己注册的私人有限公司,法人也好,董事长也罢,甚至是总经理,全都是曹志强一肩挑。
也就是说,华夏音像公司里,曹志强的收入问题,他自己就说了算,想给自己多少钱,就给多少。
当然了,自己的公司给自己钱的同时,他还要给工商交税,这就根本不算什么了。
理论上看,曹志强本人在东京唱歌写啥的,收入并不高,也就挣个普通日本人工资的水平,大头都让可恶的资本家赚去了。
可实际上呢,曹志强一点不亏,反而血赚,只是知道内情的人不多罢了。
所以说白了,政策是死的,人是活的。
只要会钻空子,没人计较,或者没人能查到问题,那就不是问题。
又好比曹志强这次来香江,不管是买飞机票,还是订酒店,花的都不是他自己的钱,而是中森明菜的钱。
是的,曹志强这才来香江所刷的卡,都是中森明菜的卡,而不是他那几个海外账户的卡。
这当然是为了小心谨慎。
毕竟这跟刷卡买房跟买奢侈品不同。
订机票也好,订酒店也罢,都是要记录在案的,也是要出具护照的。
而刷卡买奢侈品,只需要刷卡付钱,不需要出具护照,自然人家也就不知道你是谁。
买房子也差不多,曹志强是直接跟开发商谈,可以通过海外投资的名义买预售房,不会出现曹志强的名字,而且还是以中森明菜的名义去买,当然不会留下他的个人记录。
至于那些返利,都是在曹志强的海外离岸账户里,只要曹志强不到处显摆,此时也没人能查到。
别说国内查不到,就连米国,此时也查不到他的那些离岸账户。
但是,订机票跟订酒店,是要出护照的,有护照就有痕迹,所以要小心一点。
好在,曹志强早就做过相关准备,早就让中森明菜办了几张银行卡,其中就有汇丰银行的信用卡。
用这些卡刷钱消费,那就可以算作是花中森明菜的钱,只要中森明菜不追究,谁也说不上什么。
最多,事后有人知道了,也只是说曹志强一句吃软饭,但这又不犯法。
不过,这不是长久之计,为了以防万一,还是要多准备几个干净合理的账号才行。
想到这里,曹志强又抽了一口雪茄,然后站起身,转过身,就那么站在原地,透过大大的玻璃窗,静静的望着窗外宁静的维多利亚海湾。
现在看来,用私人名义落户香江,还不太现实。
毕竟他没有香江的亲戚,除非他找个香江人老婆,才能以亲属的名义来香江定居。
不过这样做,有点太功利化,而且早早结婚,后患也不小。
人心难测,谁知道结婚后的对方,会是怎样的呢?
万一对方好像藤田幸子一样,有很强的独占欲,那可咋办?
世上多少有钱男人,都栽在女人身上,尤其是栽在老婆身上。
当然,不只是有钱男人,反过来其实也是一样。
所以说,有钱的聪明人,都只谈恋爱,不结婚。
自己现在的情况,正是如此。
如果说,刚开始过来这个世界的时候,他还想着早早找个女人结婚,然后老婆孩子热炕头。
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系统的变化,随着地位跟环境的改变,他已经不敢这么想了。
开玩笑,他现在别看到处都一帆风顺,什么都搞的红红火火,但其实高处不胜寒,随着他越爬越高,危险也越来越多。
这才在日本多久啊,就碰上藤田幸子那样的女人,要是真的结婚,那还了得?
所以,只谈恋爱不结婚,才是最优选。
可这样一来,如果还想在国外发展,恐怕就只有一条路,那就是挂靠国企了。
没错,想要早早布局香江,只能找个国企壳子,然后以国企负责人的身份,来这里搞分公司。
有了香江分公司,就可以用外派的形式,派去香江工作,这样一来,就可以合理合法的留在香江了。
好像这时期很多来香江发展的,不少都是外派这个模式。
既然别人可以,自己当然也可以。
国企的壳子,自己有不少。
除了红光机械厂外,还有下属的红光出版社,红光电影厂,红光百货公司,红光运输公司,以及红光建筑公司。
除此之外,还有曹志强个人所有的“华夏音像有限公司”,跟合资性质的“朝阳电子有限公司”。
哇,不知不觉,在曹志强的操作下,原先的红光机械厂,不知不觉已经分出了这么多子公司。
先不说红光机械厂,就说那些个子公司,理论上讲,都是可以在香江办理分公司的。
所以问题就在于,到底选哪一个壳,来进军香江,在这边办理分公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