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堂下的“范安”说的满头大汗,惶恐不安。
范安踏步走到“自己”身前,躬身蓄力一脚尖如同一枚冲天炮弹踢向“范安”的下巴。
“范安”腾空而起,范安则飞身而起,从天而降似一脚踩在了对方的背上,顿时急速下降,面容朝下。
砰!
尸体重重落地,鲜血四溅,血光迸射,不成人形。
蓦然,范安感受到众多目光汇聚在他身上。
阴殿阎罗,两大判官,黑白无常,牛头马面终于看得见他了!
“猴把戏演完了!”
范安拿刀一指:“你该赴死了!”
“来啊,给我拿下这狂勃恶徒!”
阎罗大吼一声。
众多阴森恶鬼从殿外杀进来,将范安团团围在当中。
那源源不断的猛鬼,如潮水般一波接着一波。
范安无惧,怒开杀生道,挥刀造干戈。
血雾漫天,尸骨无存。
砍死牛头,劈死马面。
划死白无常,刺死黑无常,挑死两判官。
短短数分钟的时间,随着最后一具青鬼尸体倒地,整个阴森大殿涤荡一空!
“滴答~”
“滴答~”
......
血水流淌,范安踏在粘血糊糊的大殿,一手提着大殿中的狗头铡,迈步走向阎罗的堂前。
“你恶贯满盈,必将永镇十八层地狱,就算现在侥幸逃脱,那九天的菩萨,八部的罗汉,也绝不会轻饶了你......”
阎罗王沉着脸,声色俱厉,却不自觉步步后退。
范安踏步而来,步步逼近,沾血的面容平淡如斯:“什么地狱阎罗?什么菩萨罗汉?无非都是那人类的可怜幻想罢了。”
范安放下狗头铡上堂,撕下一页生死簿来擦去满手的腥腻鲜血。
那阎罗王闻言冷笑:“哼,对不敬鬼神者必遭天谴!”
“嗬,那就让天来谴责我好了”范安露出满口白牙道。
说罢,他刀尖挑出,将其挑飞,正落在狗头铡上。
“咔!”
铡刀落下,血光四溅,好大一颗人头飞起。
【系统提示】:获得阴德60点!
下一瞬。
周遭画面破碎,满天的黑雾消散。
范安看向眼前宛若野猪的无头身躯。
在不远处,一颗硕大的脑袋滚落在那里,看起来像是野猪长了一根长鼻子。
——正是鬼貘。
“你倒是会装?”
范安弯腰,取下鬼貘头颅上的铃铛,仔细瞧了一眼。
铃铛上赫然写着一个“施”字。
......
东海,老街,花语轩花店。
范安斜靠在躺椅上,拧着手中的铃铛若有所思。
“施”字代表什么?
这头鬼貘背后的主人吗?
......
租户贺浩元已经被送去医院了。
没什么大毛病,就是太累了,而且很虚弱,加上担惊受怕了好些天,在医院里好好修养几天就能恢复。
而还要不要继续租?等他出院了再作考虑。
至于鬼貘......
在隔壁小绰的“宠物店”里,且已经被扒了皮。
先前,小绰在听范安讲述鬼貘营造的十八层地狱梦境后,眼前一亮。
当即拿出一件冥器,要与范安置换此物。
因为,鬼貘刚死不久,皮还是热乎着的,里面很多神经都没死。
若以造畜法子里的制皮手段,紧急处理一下,甚至还能保留一部分能力。
以后再塞进去一个活人,就可以制造出一头新的鬼貘出来。
这样,她就可以用鬼貘编织的梦境,好好炮制一番店里的“宠物”。
因为......很多人的愿望,便是下辈子做猫猫狗狗,吃了睡,睡了吃,无忧无虑,而她店里的“宠物”,除了没有自由外,基本都过着这样的生活。
她觉得这样太便宜了这些“宠物”。
所以,决定让店里的“宠物”,夜夜做噩梦。
最后,推托一番后,范安没有收什么冥器,将鬼貘的皮直接赠予了小绰。
毕竟鬼貘的皮对他而言一文不值,他只会将其震成齑粉。
而且小绰在他开店时忙前忙后的,整个花店的鲜花都是小绰置办的。
又帮忙照顾小花精,还在帮自己追查虎妖背后的人类势力。
若自己再斤斤计较......那可就太不会做“人”了。
至于鬼貘的肉,已交给张教头处理。
据小绰和王阳明讲,张教头烤肉是一绝。
......
暮色渐深。
老街的一帮非人存在,在王阳明的冥店里,背靠着一堆棺材,来了个聚会。
鬼貘算得上一种奇物,经过张教头的特殊烤制后,肉质鲜美,鲜香脆嫩......
就连小花精也忍不住分了一小片肉,正坐在范安肩膀上,跟松鼠一样眯起眼睛小口小口的细嚼慢咽。
说起来,这小家伙原本是实实在在的素食主义者,只以花露为食,结果在范安的影响下,也开始偶尔吃一点肉食。
老街里的其他几位“死人”,也早已知晓这个小东西的存在。
其中一直在躺椅上躺尸,过着老年生活的王阳明破天荒地忙活起来。
他化身木匠,给小家伙做了一堆米粒大小的日常物件,及一些木人木马等小玩意儿,陪她玩耍。
王阳明身怀多种技艺,小花精喝花露时,用的那个米粒般大小的杯子,便是出自他手。
而且他制作的木人木马竟如常人般灵活,能蹦能跳,很通人性,只是不会说话。
鬼新娘徐羡鱼也参与了此次聚餐。
来到老街后,她便再没戴过渗人鲜红的盖头,一直以真面目示人。
毕竟看店,带着红盖头不方便,虽然范安的花店自开张以来,一朵花儿都没卖出去。
此刻鬼新娘正拿着一串烤串,规规矩矩的坐在椅子上,低头小口小口地吃着,不言也不语,从始至终,甚至连头都没抬一下。
她对除小绰以外的一切存在,都有些畏惧,包括范安这尊厉鬼。
那日范安挥手推出水鬼,并在其体内灌入能量,让其自爆的画面,还历历在目。
众人吃着烤肉就着酒,气氛不喧闹,但很融洽。
酒是千年女儿红,张教头拿来的。
他的那位朋友似乎埋有不少,为了此次烤肉宴会,他又取出一坛。
这可是稀罕物,比那什么八二年的拉菲之类的酒高档千万倍。
价值几乎不可估量,因为市面上根本没有。
据范安那可怜的知识储备所知,八十多年前的茅台酒,在拍卖会上酒已价值千万。
这坛以特殊手段珍藏千年,酒质金黄,馥郁芬芳的女儿红,说是液体黄金也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