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黄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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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哈!嘿哈!

  入秋,秋意刺骨。

  挂了一晚上的月亮还没来得及坠下,冰冷的空气混着晨雾钻进鼻腔里,端的是让人难受。

  演武场中,有人在搬运石块,活跃气血,有的人在熟练拳法,打熬筋骨,也有人一边训练后聊天谈笑,涂抹精油,揉捏肌肉。

  林末赤裸着上身,微微眯着眼,对着木人桩练着拳法,只见其身形迅捷如电,整个人动作飘忽不定,忽而飞扑掌击,忽而蹬枝重拳,不时传来一声声噗嗤的气爆声,在木桩上留下一个又一个的凹印。

  啪啪啪,鼓掌声。

  “拳出六响,已经过了半数,你比昨日更强了。”

  林末身后,李元则抱着手臂,上前笑道。

  “所以你们又进步了?不会真就最后我一个人苦哈哈去当老学究吧?”一旁瘫坐在地上的沈彻一下子从地上蹦起,顺带捡起地上的短打,愁眉苦脸道。

  “但凡你认真点,凭你爹给你留的补药,会才三响水平?”李元则没好气地冷哼一声。

  对于沈彻,李元则是真的服气。

  他们两人因为父辈的关系,倒算从小认识,沈彻他爹同样是白衫药师,不过是研究型药师。

  仗着家里的关系,沈彻没少获得类似炼体精油的好东西,比如参丸,芝膏之类的,就连他与林末两人都没少分润,可资源再多,也顶不住人懒啊。

  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一堆资源灌注下,才仅仅拳出三响,几天后武行评判,顶天四五响,和家境贫寒,凭着一股子坚毅性格以及不俗天赋的林末,简直一个天一个地。

  说起林末,李元则不得不佩服其毅力,来的最早,走的最晚,每次都练到精疲力尽。

  这也是为何他只是随着沈彻与林末接触,渐渐地两人关系却越来越好的原因。

  毕竟优秀的人总是相互吸引。

  想到这,李元则看着林末的目光又多了一股子欣赏。

  “还不够,听说宋明羽拳出九响了?”林末摇了摇头,披上衣衫随口道。

  “那小子确实机灵,不过不是个好人。”

  沈彻微微撇嘴,很不感冒的样子,从兜里掏出两个小瓶,林末,李元则一人一个。

  “那小子坏得很,我不止一次见他往满春院跑,也不怕年纪轻轻被吸干。”

  宋明羽也是这一批学徒的,与林末差不多,同样贫困家庭,不过天资很高,前几天便传出拳出九响的消息,这可了得,要知道以往一月培训,顶天就拳出七响,如今竟出了这样一个天才。

  更何况所有人都知道其家境差,意味着一路全靠自己修炼,一旦资源供应充足,说不准修炼速度还要拔几个层次,妥妥的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狠角色。

  因此不少人想结个善缘,天天酒楼,青楼,应酬到时候不断。

  林末作为同样家境贫寒,天资卓越的子弟,一样的邀约同样不少,不过他却没怎么应约,最多和沈彻,李元则一起吃吃饭,聊聊天。

  倒不是什么坐怀不乱的柳下惠,血气方刚的年纪,看着稍稍丰腴,姿色不错良家一样会微微敬礼,以示尊敬,但以如今条件,实在不方便去女票。

  毕竟身上没钱,走路都不硬气啊。

  “你倒是管的宽,有这闲工夫,多打几通拳,不比什么都强?”

  李元则接过小瓶,发觉里面是一颗参丸,毫不客气地塞在怀里,教训道。

  “不练不练,我没那个天赋,再练也就那样,这辈子都不可能像你们那样练武,只能靠四处送药,抱大腿,勉强维持以后的生活。”沈彻摇摇头,嬉笑道。

  自家人明白自家事,当他真懒?只是真的天赋差而已,哪天回家不是练到精疲力竭?

  既然吃不了这碗饭,就找另一碗饭吃,恰好他天赋随他爹,制药有一手,不如当个有药人,广结善缘。

  林末,李元则就是他选定的人选,天赋不差,性格坚毅,是最适合做朋友的人。

  林末同样摇了摇头,也没不好意思,将参丸放进兜里。

  天生神力的弊端开始显现,其中一个就是饭量大,比起以前何止大了几倍。

  这参丸好,一颗就能顶好几顿。

  “对了,听说隔壁县有黄天教进行传道,估计没几天就要来我们这了,你们到时候去不去看啊?”像是忽然想到什么,沈彻忽然道,兴趣十足地看着林末,李元则两人。

  “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这是黄天教掌教得天之预示所知,还别说,听着就很霸气。”

  沈彻一边说,一边还比划起来。

  黄天教是近年来新兴起的一个民间教派,亦正亦邪,有点类似南方的白莲教以及黑佛教。

  虽然是新创不久,但信徒却是很多,尤其是在黄天教掌教在泰州江生伏蛟龙,节遏洪灾,救了泰州江两岸千万百姓后,声势达到巅峰。

  “这边的官府势力就不管吗?堂而皇之让这样教派传播信仰?”

  林末自然也听说过一些,也不奇怪,越到灾厄年间,人民生活越困苦,精神世界就越需要寄托,这就给类似宗教繁荣壮大提供了土壤。

  但神权壮大,势必会影响君权,因此没有哪个时候会有掌权人会给宗教好脸色。

  因此听说黄天教要到这传教,官府竟然没丁点表示,有些吃惊。

  “这怎么管?大周气数已尽已成定局,单不说黄天教泰州数十万教众,就是有那位生擒蛟龙的掌教在,谁愿意现在就撕破脸皮?更何况黄天教又不像白莲教,黑佛教那般邪门。”李元则倒是看得透彻,,随口解释道,

  “对了待会一起去吃饭不,醉乡楼?听说那边上了不少新菜式。”

  李元则提议道。

  沈彻自然点头答应,他本好玩,吃食上尤为情有独钟。

  林末却是摇了摇头,“我有事,今晚我爹娘要回家,我得回家吃饭。”

  换作平日,他自然会去,可惜林父林母在外跟着商队走商,每个月月底休假,今天刚好归家,一家人久违地团聚,他自然不会缺席。

  相处这么久,各自情况自然都了解过一些,天大地大,家人最大,这种事情当然不能勉强。

  “不去就不去,大不了赶明儿再一起吃,小末子,不过要我说,伯父伯母只是普通人,这个时候出去走商真不应该,实在不行我们帮忙介绍个城里的清闲差事,再借你些钱搬个家,也好安心练武?”

  李元则也一言不发,却也是点头赞同。

  他们两人是知道林末部分事的,包括那个房东王大婶以及那个三婚老实人的邓屠户,于是提议道。

  他们家境自然算不得宁阳最上等一批,但作为许氏药馆白衫药师,说是中产阶级一点也不过分,再加上耕耘了几十年的关系,在外人看似很难的事,解决的办法却是有很多。

  林末微微沉思,也不是食古不化,自尊心强得离谱的人,思考片刻,发觉这是最好的选择,也是点头,肃然,“大恩不言谢,我回家和家里人商量商量。”

  见林末没有异状,两人也是松了口气,说出口其实沈彻便有些后悔,主要担心被误认为是施舍,毕竟家境贫寒的人大多有小家子气,这无关本身,只是成长环境使然,要么得志便猖狂,要么畏手畏脚,怕这怕那。

  好在林末没多想。

  “谢什么谢,我现在照顾你,等的就是以后你护着我,这叫投资!”沈彻眉开眼笑,踮起脚拍了拍林末的肩膀。

  李元则则是面色复杂地看着如今比他高了半个头的林末,“也不用谢我,只要你肯把你长这么高的秘诀私下给我说道说道就行了。”

  天知道,明明大半月前还比自己矮一些,一米六几的林末,才这么短时间,直接就一米八几的个头了!而且身材还越发魁梧,剃着板寸,面无表情地立在那,和一座山一样。

  说到这,沈彻笑着笑着也不笑了,四十五度抬着头看向林末,一直玩耍都没发觉,忽然被提醒,自己竟然是最矮的了。

  空气瞬间尴尬,过了会,三人相视一眼,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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