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回:百善孝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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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家见生男女好,

  怎知男女催人老。

  思尔为雏寡言苦,

  髙飞背母独孤笑。

  惨惨柴门风寒夜,

  此时有子不如无。

  林燕所在的小食堂,平时就只有汤吉胜林世龙和郎中郎几人吃饭。人少的饭,应该是好做的了,可是汤吉胜就是不满意林燕。原来,汤吉胜不善吃辣椒,但是林世龙却是每餐都要吃点辣味喝点酒才感觉舒服。林燕是个孝敬的女孩,她总是随着父亲的意做饭炒菜,至于汤吉胜,那就只有对不起了。为此,汤吉胜几乎是每顿饭都提意见,偶尔郎中郎也提建议,却是收效甚微,林燕依然我行我素,只顾父亲吃的髙兴,你两位爱吃不吃。

  其实,林燕对厨房的活计也是一知半解,和粉蒸馍,烹饪做菜也就平日里见母亲怎么弄就怎么弄。饭菜好孬不说,就这辣味儿,汤吉胜真正受不了啦,他指着那盘土豆丝,道:“放几个干辣椒就得了,怎么还放了红酱呢?”

  林世龙眯着眼,喝着酒,吧唧着嘴说道:“汤师傅,多吃辣子少得病,你学着吃点吧。”

  林燕微微笑道:“汤师傅,我爸爸吃了辣子才有精神捣鼓那推土机,你也希望砖厂工作顺利吧。我们应该以一线工人为主,你作为管理人员,就包容一下吧。”

  “可我也得吃好饭了才有精神管理呀!”汤吉胜拔弄着一身淡红色的土豆丝,道,“林燕,菜真不是你这样炒的。要不,你让笔友教教你炒菜怎么样?他炒的菜味道好。”

  他摇摇头,这几顿吃辣子,都吃得他咽喉疼痛,嗓子冒火了哦。他是盼着郎中郎能每顿都与他们一块儿吃,这样桌上总会多几道菜,也有不辣的。然而他知道,郎中郎根本不可能每顿都与他们一起进餐,他有忙不完的应酬,还有一家人哩!

  是啊,郎中郎有忙不完的应酬,今天请税务局的人吃饭,明天请国土办的人玩牌。中午才和连队团部的领导聚了餐,晚上还得宴请建筑商喝酒K歌。

  当然,他还得抽出时间回到家里陪陪老婆孩子......

  盼丈夫回来吃饭,是孙萍一段时间以来暗藏在心中的企盼。随着丈夫事业的逐步成长成熟,她独守空房的夜晚也就愈多愈长,她知道丈夫为了这个家从未放弃拼搏。最初几年,丈夫靠一辆破旧小四轮拖拉机给别人送砖而起早贪黑不知辛劳地奔波着,那个时候,无论自己等到多晩,丈夫总会不让自己失望而归,看着丈夫狼吞虎咽地吃着自己为他热了不知几遍的饭菜,她总会幸福的微笑起来。

  如今,看丈夫狼吞虎咽吃饭的情景再也没有了,孙萍再也不曾开心的笑过。儿子一天天地长大,家也渐渐地富足起来,可她和丈夫的心却拉开了距离,似乎变得陌生起来了。多少个黄昏多少夜晚,她对着满桌的丈夫曾经爱吃的饭菜流泪,看着熟睡的儿子发呆,看着镜中的自己无奈。又有多少个黎明清晨,她总是从冰冷的被窝中被恶梦惊醒,眼角的泪已成冰,家中已经没有了阳光,曾经温暖的家己被阴暗漕湿所侵袭,有点发霉,有点苦涩。

  为了这个家,为了孩子,为了丈夫的事业,,自已牺牲了花样年华。如今终于是得到了自己曾经想要拥有的富足,可却感觉没有了家的温暖丈夫的爱。当初见丈夫起早贪黑的累,孙萍是多么地心痛啊!她多么希望他们有朝一日能拥有用不完的钱啊!那样,丈夫就不用那么累了。如今有了钱,她却更加感到不安与心痛。

  “唉!”她长叹一声,也许男人都是这样吧,有了钱都会改变初心。跟所有的女人一样,当丈夫碌碌无为时,是多么地期望丈夫能有所作为能一举成名天下知。而当丈夫真正成就了非凡功业,女人却又担心害怕男人的成功,因为男人一旦出人头地,他就不再会只属于某一个女人了。

  女人的哀愁女人的无奈,孙萍凄苦的笑笑,看丈夫和儿子玩着积木异常高兴,耳边响起了田震的歌《执着》:每个夜晚来临的时候,孤独总在我左右,在黄昏心跳的等候,是我无限的温柔。每次面对你的时候,不敢看你的双眸,在我温柔笑容的背后,有多少泪水哀愁......

  一桌丰盛的佳肴终于摆在了眼前,他们一家三口人围坐在桌边。爸爸是贵人是稀客,儿子橙橙特别兴奋,一会儿给爸爸挑鸡腿,一会儿给爸爸挟排骨,在他天真的心眼中,爸爸是英雄,长年在外征战打天下,很难得回家一次。因此,他非常珍惜和爸爸在一起的分分秒秒。

  在以前,一家人能吃上如此丰盛的晚餐,那肯定是节日或别的特殊的日子,她和他会同心协力下厨做菜,然后一家人很开心的吃着聊着,最后一同收拾残局你洗碗来我刷盘,心中的那种感觉,是多么地满足多么的幸福啊!然而如今,这样丰盛的晚餐已是家常便饭,可他们却无甚话说,她隐约感觉到,丈夫的心已经被一张厚重的黑色的纸给包裹住了,让人看不到他的真心色彩。

  “中郎,”孙萍象是自语,道,“今晚就不走了吧。”

  “不走了。”郎中郎很温和的说道,“好长时间没回来了,家里让你操心了。”

  “是工作忙吧。”孙萍心中一阵疼痛,忽又多了一种企盼,道,“不如把砖厂卖了,你也不用那么累,可以每天和我们在一起。”

  “妇人之见。”郎中郎摸着儿子的头,不满的瞟了妻子一眼,道,“是男人就应该有所作为,我的事业才刚起步,这点累算什么。”他隐约查觉到妻子的神态不自然,是自已的话让妻子伤心了!他挟起一片鱼肉放在妻子的碗里,低声道:“孙萍,只要你和儿子好好的,再苦再累我也不怕。我郎中郎一定要让你和儿子过上人上人的生活。”

  孙萍淡淡地笑了,还很穷的时候,丈夫也曾如此说过,并且很体贴很多情的抱着自己。那个时候,她感觉很安全很幸福。现在,家里有钱了,可是潜意识里她却没有了安全感,每顿山珍海味吃香喝辣的,可就是没有好的胃口,穿着绫罗绸缎,却就是心意拔凉拔凉的。她明白,这全是钱带来的结果,她记起了一句话:“我们现在是穷得只剩下钱了。”

  “快吃饭吧,菜都凉了。”孙萍淡淡的说道,“事业成功了,你会有荣誉感。家哩,却是可以让你安安心心睡觉的地方。”

  “对了,孙萍,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今天我们厂子卖出了五十万红砖,”郎中郎突然显得非常髙兴,他为妻子湛了半杯红酒,更意外地也给儿子倒了一点,道,“我们来庆祝一下。”

  橙橙高兴地举起杯子,道:“妈妈,我们祝爸爸卖好多的钱。”

  孙萍也禁不住的兴奋,与儿子碰了杯,然后碰着丈夫的酒杯,很深情的看着他,道:“中郎,那你可得好好奖励奖励小杨了,其实搞销售很辛苦的。”

  郎中郎将杯中酒一饮而尽,道:“小杨才没那个本事呢。其实是我们厂的一个工人卖出去的,就是笔笙的弟弟笔友,这小伙子不错。”

  “哦,那你更应该好好奖励奖励他了。俗话说上下齐心,其利断金!若果可能的话,这样的人才可以重用。”

  “奖励是肯定有的,其实我一直在考虑把笔友纳入我们管理层,只是这家伙有点桀骜不驯,且自视清高,从不把我这个老板放在眼里。其实想想,他也没什么了不起的,相貌平庸还有点儿丑,还害口吃病。”

  孙萍笑了,道:“自古来有才气的人都这样。”

  郎中郎岔开话题,道,“我们厂子新开垦了一片林地,叫流星林,我们全家人明天也去栽颗树吧!”

  “爸爸,什么是流星林啊?”

  “流星林是我们厂子的工人给取的名字,流星就是天空上的流浪者,它们会被空气燃烧,在天空形成一道道明亮的线条,眨眼之间便会消失。谁要是看到流星并对着流星许愿,那么他的愿望就会很快实现。”

  “爸爸,那我也要去栽树,我要许愿。”

  孙萍若有所思,道:“正好我今天得到一株松树苗,我们明天就把它栽到流星林去吧。”

  上着班干着活,不但时间过得快,而且人也觉得充实。一旦休假,累惯了的人们便会感觉空虚、无聊,人们不是睡觉,便是三三两两地东游西荡,或是聚众赌博。

  童筹心中掂念着林燕,幻想着好事成双,因此对史丙宜的邀约不理不采,他只想找任笔友给出出主意。然而,大清早的任笔友仿佛就失踪了一般,该找的地方都找了,就是不见他的踪影,连大师傅吕希燕都没了人影。童筹心中明白,这家伙一定和吕希燕躲到什么地方风流去了。

  “这家伙重色轻友,真不够意思。”

  他怨恨任笔友竟然忘了自己的事,心里不痛快。但一想到林燕那迷人的笑,他就憨憨地笑了起来,就情不自禁地要往办公室去。匆匆忙忙上坡,风风火火过桥,老大远就看见邹广森无精打彩地迎面走来,临近了,才发现这个大个子双眼浮肿,满脸倦容,他知道这家伙这次遭了大罪,便随口问道:“怎么样,好些了吧?”

  邹广森嗡嗡声骂道:“他妈的,害死老子了。”

  童筹笑了,道:“为了赎罪,你也来这流星林栽棵树吧。”

  邹广森道:“栽个逑,老子回去睡觉去了。”

  看着邹广森缓慢离去的背影,童筹又笑了,如此粗壮莽实的汉子竟也被折磨成如此虚弱,看来真有报应啊!他看着流星林里的弱小的树苗儿在阳光下焉焉一息,就突然怜悯起栽树人来,这么大热的天,这些树能活吗?栽树人的心愿能实现吗?小树苗的根部周围都用杂草覆盖着,草虽然干枯了,但其下面的泥土却很湿润。怪不得笔友说那钱该交给马家兄弟,为了这树,那马家兄弟也真是尽心了。

  童筹转身欲朝办公室走去,不曾想眼前却突然一亮,阳光中,一个耀眼的红影朝他走来,是林燕?没错,正是他一见钟情的那个女孩林燕!童筹的心一阵狂跳,女孩来找我了,看来她是对我有意思了,我......我该怎么办?

  就在他激动不安的时候,林燕已经来到了身边。女孩还未曾说话,她银铃般的笑声便传了过来。她这一笑,竟差点让童筹酥倒,这是第一次,二十年来第一次,一个美丽漂亮的陌生女孩对他如此甜甜地笑,而且还是在没有第三人在场的情况下。也许,真的是自己的桃花运来了,兄弟四个,他们三人都有对象,我当然也不能例外。虽然来得迟了些,但却比他们都好!童筹高兴,便对女孩回报一个傻笑。

  “任笔友跟你是一块的吧!”女孩说话的声音才是真正的燕语鹦歌,听着好舒服,“你叫什么名字?”

  见鬼,第一句话就提仼笔友。童筹瞬间的不爽之后还是很痛快的应道:“我叫童筹。”

  林燕显得很髙兴,道:“哦,你就是那只丑蛤蟆的拜把子兄弟童筹,幸会幸会。”

  拜托,你别提那只丑蛤蟆好不好?他心里不是滋味,不过多少有点安慰,原来你还记得我就是任笔友的把兄弟。于是随口问道:“你看见笔友没有?”

  林燕摇摇头,道:“你也是来栽树的吗?”

  童筹灵机一动,点头承应着,指着林中独一挺拔的柏树苗儿说道:“这就是任笔友栽的树,飞燕迎雪,看他这名字就知道这家伙是个虐待狂,飞燕迎雪,你说大冬天大雪天里,还有燕子吗?燕子还飞得起来吗?即使有,不被雪花砸死也会被冻死的。还飞燕迎雪,我看是暴雪虐飞燕,最终是一地鸡毛。”

  他悄悄拧了一把自己的大腿,不高兴女孩提起任笔友,怎么自己也提起那个重色轻友的家伙来了呢?他拧把自己的大腿,用了劲,生生地疼痛,他提醒自己不再提起那个讨厌的男人。于是接着说道:“我当然也得栽树了,就是还没想好名字。要不,您帮我取个名儿?”

  林燕乐了,道:“好说好说,你准备栽什么树呢,您有什么理想呢?”

  童筹摇摇头,道:“笔友常说,百善孝为先,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我没有任笔友那么伟大,我只是要挣很多钱,娶个好媳妇和我好好地孝敬我的母亲。”

  林燕陷入了沉思,“孝”可是个大到齐天的话题啊!几千年来中国人用真情实意谱写了一曲曲可歌可泣的“孝”之歌,可以说一个“孝”字贯穿了整个中华民族的成长史。“孝”也是一个极细微的话题,它甚至可以从你说话时语气的轻重语速的快慢亦或是一个眼神一个手势中表现出来。百善孝为先,论心不论迹,论迹贫家无孝子!其实对父母长辈的孝,不仅仅是物质上的完善供给,更重要的还有精神层面的慰藉。古人讲“父母在,不远游”,不正是告诉我们应该多陪伴年迈的父母长辈吗?记住,是陪伴......

  “林燕,你在想什么?”

  “没想什么。”想到自己的父母,女孩心中酸酸的,父母都五十好几岁的人了,却依然得为生活辛劳奔波。“其实,不管你贫穷还是富有,对父母的孝,你有实际行动,尽心就行了。我看你栽的树就叫忠孝树,怎么样?”

  “好啊!”童筹高兴,其实不管名儿好孬,因为是女孩给取的名字,他都喜欢。孝是一个恒古不变的话题,古往今来,没有哪个人不喜欢孝道的人。看任笔友,他相信孝道的人都有好运气。

  “林燕,你栽树吗?”

  “当然要栽了,名字我都想好了,叫雪燕迎春。”

  童筹笑了,怎么跟任笔友的有点儿雷同?那个家伙也是还未结婚就把孩子的名字给取好了。“雪燕迎春”,怎么不让人想起“飞燕迎雪”来?看来,林燕是对那只丑蛤蟆有感觉了!童筹心中预感不妙,只得强颜欢笑,道:“可是到哪儿去找树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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