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好!”
简仲连连点头,顿了一下就叹气。
“你们都是好孩子,这些年不用说谁也都不容易,当年,他为了那女人疯魔了,可他肯定也没想到那一去就回不来。
那么爱干净,那么风流倜傥的一个人,现在……”
简仲想到当年那个意气风发文武双全惊才绝艳的大哥,现在像是个野人似的裹着并不很暖和的兽皮,穿着草鞋,头发跟狗啃的似的,手上脚上都是冻疮,眼圈忍不住泛红。
顿了一下才道:“这些年也算是吃够了苦头,原谅不原谅的说的太矫情,你们能帮就帮一把,哪怕只是把人带出来,给安个家呢!”
山里的猎户能过个什么日子?
靠着打猎为生,靠着山里的野菜野果度过一年四季,身上穿的是皮子制成的衣服,他们确实是偶尔会出来买一些日常用品。
可路途远跋山涉水好几天不说,现在外面又查的严,卖个野物一个不好就得进局子。
但凡一个粮食囤积的不够,冬天就能饿死冻死人。
南擎渊看简仲这样,给他保证:“您不用操心。他养我们小,我们养他老,真是他,他既然还活着,不管他是什么样儿,该给的奉养一点不会少。”
至于其他的,没见到人,说什么都为之过早。
送简仲走前,白烈拿了南擎渊发的特供烟酒,一些毛巾牙刷牙膏洗衣粉肥皂香皂,雨伞饭盒茶缸铝水壶,几双俩老爷子合适的码子的雨鞋胶鞋JUN靴,塞了一整箱子,都给塞了过去。
才道:“用不着您操心,一大把年纪了,您没事带带小戈,吃吃喝喝的。
他,既然活着那就是我们兄弟俩的事,我们再不是东西,不可能自己吃肉,看他饿死。”
白烈清楚简仲,不止是简仲怕是几个老爷子都担心他们哥俩会心里有疙瘩,其实老头子对他们俩没话说,在当时情况下,家里面的吃穿用一切当然都是最好的。
而南擎渊是长子,他手把手亲自教他读书习字教他弓马拳脚。
对自己,是幼子,因为那女人的不待见,他觉得对自己亏欠,自己的一切用度甚至比南擎渊的更好更精致,而且无一不是他亲自过问打点。
真除了恋爱脑,能做到他那种地步的不多。
因此上,不管南擎渊还是白烈,对他可能有怨,但恨谈不上,甚至对他活着心里面还有些庆幸。
送走了一直提着心终于可以放下来的简仲,剩下的一家子人面面相觑,一时间都有些麻爪。
亲爹,活着。
活着好啊,他们能孝顺对吧!
甭管是南擎渊还是白烈,叫他们多养活一个人,那真一点不是个事儿。
可是吧!
这个亲爹是个入赘到别人家的,按着简仲说的,可能是傻了疯了失忆了不认识人了,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只当不认什么入赘的事也就罢了。
现在问题是,那边还生了个据说十七八的小伙子。
既然是入赘生的,那这个孩子是跟那边姓雷吧!
这要是带人回来,那老子到底算是哪家的?
哎呦喂!
“噗——”
白烈瞅着头疼不行样子的南擎渊,不厚道的笑出声音来,“也有难为到你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