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谁是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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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继校一行五十余人、一百二十余匹马,意气风发地离开青云都,最终只有七人能够重回青云都,这还是因为九棵树补给点营地施加援手的结果,近乎全军覆灭的结果,令所有知情人都不由得对狼群的战斗力心生畏惧。

  这也是为什么张庆世能够顺利地招集到如此多的家族战力加入对狼群的围剿中来,就是因为这些家族也都意识到,如果说放任这样一支狼群在青云都外的戈壁滩上游荡,对各个家族进出新克拉玛干沙漠的战力的重大威胁!

  对狼群知晓地越多,自然对其也就越发地忌惮和小心,田雨溪也是其中的一个。

  他抬头看看天色,虽然说日头已经西斜,但是距离落山还得有三个小时,这才道:“大家一路赶了过来,人、马皆疲惫不堪,先让人马休息半个小时,我们再观察观察狼群和马群的情况。”

  田雨溪的这一决定也算是老成持重,所以众人也就点头应了下来,除警戒人员,大部分人下马休整。

  林志宇和秦凤山也牵马找了处向阳的所在,坐了下来。到了这里,两人也算是完成了自己身为向导的职责,余下的事情,自由田雨溪他们去操作,他们只需听令从事就好了。

  秦凤山喝了两口水,润了润喉咙,用手轻敲着自己的大腿,他年纪毕竟是大了些,又不像冯得禄那样常进新克拉玛干沙漠出任务,连着几天长途骑马,这腿上就有些吃不住劲了。

  “秦伯,你知道县里的户房是不是有个副典史叫雷之安?”林志宇随口问道。

  “户房副典史雷之安?”秦凤山侧头想了片刻,摇了摇头道,“户房典史我倒是知道,叫汪兴明,副典史一般有两到三人,有没有叫雷之安的,就不知道了。怎么想起来问这个了?”

  林志宇小心地将有人向他示警一事告诉了秦凤山,“这事我觉得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雷从云不是县里雷氏子弟吗,我怀疑这个叫雷之安的户房副典史很可能也是雷氏成员。”

  秦凤山沉吟了片刻,林志宇与雷从云在临海都有冲突,他也是知道的,不过也没当回事。在他看来,雷从云被临海都衙门“请”去协助调查,也怪不到林志宇的头上,谁让你们那么没有眼力,明明临海都的差役就在后面追赶,却偏偏视而不见。而且这事也不算大,说清楚了也就完了,临海都衙门也没成心为难雷从云他们。

  不过,对于那些大家族的尿性,秦凤山也是早有所耳闻,为了一些不知所谓的原因“寻仇”,也是时有发生的。

  “回头我帮你打听打听,你这些天也小心一些。”秦凤山郑重地道。户房副典史,在县里论级别和影响力尤在张庆世之上,雷氏家族的情况他不知晓,不过能够在县里立足并立下名号的,影响力自然也不容小看。他有些后悔,没多带几个能让人放心的队员来。

  两人这屁股还没坐热呢,就有人来通知他们,田雨溪找他们,两人只好又起身过去。

  见到两人过来,田雨溪起身笑道:“秦教头、林队长,接下来的工作,还得需要两位大力支持才行。”这两人在九棵树补给点营地遇袭时的表现,给其他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秦凤山拱手道:“田都头请讲,我二人需要如何配合?”

  林志宇带着三十名队员,远远地绕了一个圈,兜到了狼群的东侧,好在风是从西北方向而来的,倒是不用担心被狼群嗅到什么气味。

  看着身后的队员们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林志宇也是心中苦笑,狼群主力早就不在这个世界上了,可是他偏偏不能够说出这个事实。

  依照田雨溪的要求,他们分做了两队从东北、东南两个方向挤压狼群和马群,迫使它们向西而行。这一过程中,对于巨狼自然是尽可能地给予剿灭,犀角马群则是等到大部队来了之后再进行捕捉。

  秦凤山与田雨溪一队,林志宇与田雨溪的副手罗戊成则是带另一队。

  罗戊成也是个年青人,年纪在二十四五岁,看起来精明强悍,身后背了一杆狙击枪。

  林志宇看了看他道:“罗捕头,你看我们是不是……”

  罗戊成连忙打断道:“这事林队长你决定就好,我全力配合。”他也有几分自知之明,说到擒贼捕盗、维护都内治安,他自然是有自己的一套,但是说到这野外捕杀动物,在林志宇他们这些常年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出任务的人面前,自己就不折不扣地是个新手!

  而且这件事,凶险甚大,可以说是不容有失,所以从一开始他就打定了主意——不当家不作主,一切听林志宇安排。

  林志宇想了想也不推托,毕竟术业有专攻,衙门里的高手,经验再丰富,在这个时候也比不上猎手。

  “诸位,在这里再说一遍,我们的任务是将目标向西方驱赶,至于巨狼,有机会则杀,无机会则赶,以保证自身安全为优先,尽量避免巨狼向东逃窜。听明白了吗?”林志宇对众人道。

  “明白!”众人低声回应道。

  “还有,尽可能避免与巨狼近身接触,两骑之间的距离不要拉得过开,注意互相呼应。我和罗捕头会……“他这话还没有说完,突然就听到前面传来了人呼马嘶枪响以及狼嚎之声,起初他以为是田雨溪那边已经发动了攻势,但是很快就察觉不对。

  这接二连三的惨呼声,分明是人濒死前的呼喊,田雨溪他们大多也是经验丰富的猎人,又事先知道有狼群在旁潜伏,怎么可能会犯这样低级的错误?

  林志宇驱马上了一个小土坡,只见不远处有三四十骑与狼群已然撕杀在一起,不时有人被巨狼从马上扑倒,发出了濒死的惨叫,看衣服打扮,分明是不知来路的另一拨人马!

  这些人显然是没有察觉到有狼群在这野外潜伏,冒冒失失地闯入了狼群的埋伏圈,成为了狼群的猎物!

  朴吉言被自已的扈从团团地围在了中间,手足无措地看着从四面八方围攻过来的巨狼,吓得脑海中一片空白,是跑是留都不知道了。

  他原本是带着自家的扈从到乡下狩猎散心来了,落脚在距离这里不足二十公里外的村落里,中午的时候听说这边出现了一支马群,就带着自家的扈从赶了过来。马匹在明州境内绝对属于硬通货,无论在哪个府县,都不发愁销路的。而且野马的售价往往比驯养的马匹贵四五成!

  他想着自家这三十余骑,只要能够抓住二三十匹,日后回到乐林都里,也是炫耀自己的一大资本,就是自家那个对自己苛刻要求的老头子,届时也得夸自已几句。

  待来到了近前,扈从中又有那懂马的人,指出了这一马群里居然全部都是犀角马后,朴吉言不由得狂喜,当即下令要这些扈从们凑上去,不管怎么着,也要先捉个五六匹,好带回去说服其他人——毕竟这乐林都境内自建都以来,不要说犀角马马群了,就是普通的野马群也从来都没有发现过。

  他担心没有真凭实据,空口白牙地说不服其他人,而且据说这犀角马奔速和耐力都相当惊人,自己这边扯两天皮,再赶过来,估计犀角马马群早就跑出数百公里了。所以他必须要捉几头回去。

  可是他却没有想到,惦记着马群的不仅仅是他们,竟然还有狼!而且是巨狼!

  狼这种生物,朴吉言并不陌生,也见过野狼,但是那都是体长不过一米,肩高不足半米的野狼,比起猎犬也大不了多少,什么时候见过这种体长普遍在两米左右,肩高接近一米的巨狼!

  当时就让巨狼从马上扑下去四五人,其中三人当场就被咬死,其他人虽然被同伴及时搭救,但是或多或少地受伤,身上鲜血淋漓。渐渐弥漫开来的血腥气,也吸引来了更多的巨狼,将他们这些人都围在了中间。

  “少主,我们必须得冲出去!”扈从拉着他的马缰大喊道,他们这些人是来捉马的,虽然也带着枪,却完全没有想过要和巨狼近身搏斗。而且这种巨狼之前他们从未见过,不但攻击力惊人,子弹若不能击中致命位置,反而会令其更加地嗜血凶狠!

  不断地有人被巨狼扑下马来,有的人幸运地被同伴赶来救起,有的人就不幸地被狼当场咬死,甚至于拖走,连那些无主的马匹也不能幸免。场面混乱到了极点。眼看着场面越来越无法控制,朴吉言却迟迟不做最终的决断,他们也是心里急得要跳脚。

  “啊,啊,是要冲冲…冲出去!”朴吉言两眼发直地道,从小没见过这样血腥场面的他,此时已经完全地慌了手脚。

  扈从无奈地长叹了一口气,立即开始分派,主要是得有人全程护住朴吉言,他已经没有自己控马的能力,一行人想要顺势向北冲。

  “嗖!”随着一声尖锐的破空啸声,一头已经跃了起来的巨狼在空中翻了个身,呜咽着栽倒在地上,四肢抽搐再也爬不起身来。

  接着就是一连串的枪声,处于外围的巨狼们被这突如其来的攻击打了个措手不及,不少巨狼都因此而受伤倒下,围攻朴吉言的巨狼们也因此变得慌乱起来。

  又是两排枪声和带着尖啸声数支利箭飞过,巨狼们被打的翻倒一片,也彻底地乱了起来。

  马蹄声响起,十几骑从侧面杀出,为首的是个年青人,手持弓箭,即便是在奔驰的马背上,仍然准确地将三头巨狼射翻在地,然后将弓插入马侧的弓囊里,拿起了一根长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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