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分已过,再过不久就是中秋佳节。
薛道衡被缢死造成的影响,远比杨广想象中的还要大。
不仅一时间满朝风声鹤唳人人自危,就连民间也多有为薛道衡鸣不平者,可谓天下冤之。
杨广多年来营造的明君、圣君形象大受折损,甚至民间开始传出对他品行私德上的质疑。
薛道衡为官五十余载,素来风评上佳,不光在朝中人望甚高,在民间也以清正耿直著称,被百姓视为世家官员的典范。
自卢思道、李德林相继辞世后,薛道衡可称得上是当今天下唯一存世的文坛领袖,他的诗词歌赋在世族民间当中广为流传,门生故吏遍天下,惊闻噩耗,天下震动!
河东薛氏虽不属关陇世族,但薛氏自从北齐归附以后,一直与杨氏皇族交好,薛道衡更是先帝的从龙元老,与关陇派系关系紧密。
而今薛道衡不过是说了一句缅怀高熲的话,就激得杨广杀心大起,不惜派人直入薛府将其缢死,如此行径,固然能令朝中百官胆寒,深感皇权之威,但同时,也加剧了百官和皇帝之间的隔阂。
自高熲、宇文弼、贺若弼三人被杀后,关陇派系在皇权面前就一直处于势弱境地,他们小心翼翼地仰望着高高在上的天子,一边敬畏着,一边防范着。
而此次薛道衡因提及高熲被杀,愈发使得关陇门阀人心惶惶。
不单是关陇世族暗地里认为天子杀薛道衡太过薄情寡义,就连天子有意捧高的江南和山东门阀,也从中看到了天子性格里心胸狭隘、无容人之量且疑心深重的一面。
换句话说,杨广连一干从龙老臣,与大隋休戚与共的元老都能杀,他还有何人不能杀不敢杀?
这让无数的世族门阀警惕起来,当今天子,并不是一个值得全身心托付的可靠之人。
他甚至连一个像样的罪名都等不及安排,就命崔漳率领禁军夜入薛府将其缢死。
如此迫不及待的心里,恰恰说明其实杨广心里也知道,当年高熲三人的死根本是毫无依据,只是他为了巩固皇权消除元老派系的掣肘,而高高举起的一次屠刀。
如今薛道衡缅怀高熲,杨广是怕有人借机攻讦当年冤杀之事,颇有点恼羞成怒的意思,这才匆匆缢死了薛道衡。
可惜天下百姓不是瞎子,朝中百官更不是蠢材,此等欲盖弥彰之举其实殊为可笑。
杨广想维护自己英明神武的形象,可是他忘了,杀人能立威,却无法服众,而今朝堂三缄其口,并不是说明朝官们对此事赞同,他们只是害怕,把不满压抑在心中。
若有一日这种不满情绪爆发出来,后果将会无比可怕。
好在如今的大隋统治根基是稳固的,一切的矛盾都像是潜伏在深海里的冰山,即便冒出一个尖角,在广袤的水域里也丝毫不起眼。
东都洛阳繁华依旧,每日都有新鲜的趣闻流传在大街小巷,要不了多久,些许的风波都会消弭在时间当中。
这一日,洛阳正南门建国门外,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走来一名身穿简陋麻裙,作河西胡人装扮的女子。
她身材高挑,小麦肤色,五官轮廓有明显的胡人特征,但又比洛阳城里常见的胡女容貌更加柔和些,比汉家女子又稍显刚毅些,像是综合了二者之长,看着倒是别有一番风情。
宽阔的大道上,有不少行人都朝她投来瞩目的眼光,因为她的装束和身材着实惹眼。
她上身的麻衣较短,无袖,还露出紧致的腰身,下身的麻裙则只是到了膝盖,露出修长结实的腿,脚踩一双短筒皮靴,腰间别着一把短剑。
凹凸有致的身材和带着明显胡风的装扮,让她即便在洛阳这种早已对胡人见怪不怪的地方也格外出挑。
原本有大胆的游侠儿想上前搭讪这名美貌火辣的胡女,可是刚一靠近,就见她冷冷地转头看来,接着就感觉她全身都在散发一股袭人的寒气,让人在这秋老虎肆虐的天气里寒颤不止。
胡女牵着一匹棕色骏马,她仰头望了望气势恢宏的门楼,巍峨的洛阳城似乎没有对她造成多少震撼,她牵着马混迹在人群中进了城。
她显然是第一次到洛阳,进入建国门站在天街大道上,这里的繁华热闹让她双眸里有些许茫然,她举目四望,一时间似乎不知道该去向何方。
沉默了一会,她牵着马拐进宜人坊门前的巷子里,然后又往北走进一条更窄更僻静的巷道中。
她牵着马停了下来,头也不回地说道:“两年不见,你做事还是喜欢偷偷摸摸。”
她的声音有些幽冷,和她的目光一样令人打心底里生出寒意,她说话的腔调带着明显的西北口音。
身后不远处一间瓦房顶,响起一阵细碎脚步声,一个轻盈的身影跃下,落在了她的身后。
张出尘柳眉皱了皱,小心翼翼地踩在一处稍微干净些的地方,偏僻的巷道里污水横流,她可不想弄脏了新换的红鞋子。
张出尘撇撇嘴,抱着青虹剑戏谑地道:“我的确见不得光,但你北宫岚也好不到哪里去!你向来不是自诩高手,不屑于搞刺杀偷袭那一套吗?那么大震关上,是谁折了一条胳膊,身受内伤仓惶逃跑的?躲了十个月才敢出来见人?”
北宫岚转过身,神情淡漠地道:“我自问不是他的对手,正面对攻必败无疑。明知打不过,我为何还要逞强?那是白痴才喜欢干的事!我的目的是把刀插进他的胸膛里,割下他的头带回休屠泽祭奠连奎,至于过程,并不重要!”
张出尘咯咯一笑,嘲弄道:“没想到失败过一次,你倒是变聪明了不少。既然如此,那就跟我走吧。没有我们的帮助,在这偌大的洛阳城里,你连那小子的面都见不着。”
北宫岚没有说话,而是转头朝巷道另一头望去,只见那里又出现一名身穿武袍的挎刀男子,正大踏步朝她们走来。
此人竟是北狮武会最后的胜出者之一的侯君集!
“北宫姑娘,唐国公府请你过府一叙!”侯君集抱拳微微一笑。
北宫岚打量他一眼,没有说话。
张出尘气恼道:“你们姓李的什么意思?要跟姑奶奶抢人吗?先来后到懂不懂?”
侯君集淡笑道:“张姑娘说笑了,这种事讲求你情我愿,怎能分先后?我们两家各显诚意,谁能请到北宫姑娘,就看各自的缘分了!”
张出尘气得银牙紧咬,恨恨地剜了一眼侯君集,对北宫岚喊道:“喂~你该不会这么傻,相信一个素未蒙面的人吧?”
北宫岚默然了一会,忽地,她松开手上缰绳,身子一旋便朝张出尘飞速逼近,那把雪亮短剑已是被她握在手中,速度极快地一剑朝张出尘胸口刺去!
张出尘猛吃一惊,咣地一声将青虹剑拔出一半挡在胸前,那短剑剑尖正好刺中剑身!
张出尘蹭蹭蹭后退三步,一脚踩进了脏水洼里,却见北宫岚不停手,那短剑紧追袭来!
张出尘大怒,拔出宝剑跃起身子,足尖在墙壁上轻点几下,一剑荡开北宫岚的短剑,挽了个剑花朝她攻去!
二人武功皆是以轻盈灵动见长,眨眼间便交手十数招。
北宫岚的内功显然更胜一筹,剑光逸动之下,张出尘呼吸急促,北宫岚却依然游刃有余。
呯~一声脆响,北宫岚短剑劈开青虹剑,未等张出尘反应过来,便将短剑架在了她的肩头,剑尖直抵咽喉!
“招式轻功有些长进,可惜你的内功还是火候不够!”北宫岚手腕一翻将短剑插回腰间剑鞘,淡淡地说了一句。
张出尘羞恼般地怒视她一眼,嘴硬道:“老娘练功用不着你来教训!哼~”
北宫岚牵上缰绳,往巷道前方走去。
侯君集朝张出尘抱拳一笑,看来雪女已经做出了选择。
张出尘提着剑气鼓鼓地喝道:“喂~你宁可去见李阀的人也不跟我走是不是?”
北宫岚没有停下脚步回答她,幽冷的声音却是传了过来:“你的武功没什么长进,我没有兴趣去见你背后的人。还有...我讨厌你脚上的红鞋子!”
二人的身影消失在巷道中,张出尘怔了怔,俏脸上泛起一层红霜,气恼地低喝道:“可恶!这女人竟敢瞧不起我!”
低头看了看弄脏了的鞋子,张出尘更是气愤,嘀咕道:“老娘爱穿,你管得着嘛!你越讨厌,我就越喜欢!哼~”
张出尘将宝剑收入鞘,紧锁眉头站在原地想了想,暗暗道:“洛阳城里都是些吃人不吐骨头的野心家,任凭你武功有多高都不可能玩得过他们!这傻女人在祁连山呆傻了,到最后弄不好被人卖了还要帮忙数钱!李阀...李阀...可恶~敢跟老娘抢生意,没那么容易!”
张出尘冷笑一声,双臂一扬飞跃上屋顶,几个起落就消失在错落有致的屋宅间。
侯君集带着北宫岚来到城西大同坊里的一座民宅,李世民和李幼良已经在此等候多时。
北宫岚望着眼前二人皱起眉头,一个身材肥胖满身铜臭的中年胖子,一个丰神俊朗但年岁尚轻的少年郎君。
“你二人能代表唐国公府?”北宫岚话音很冷,眼眸里透出阵阵寒气,“如果你们敢耍我,哼~”
咔嚓一声,北宫岚一掌将身前案几拍碎。
李世民笑着抚掌:“北宫姑娘名不虚传,果然好本事!”
他从袖口里掏出一块楠木雕刻的古朴令牌,上面用古老的篆文刻着“武川”二字。
“见到这块令牌,北宫姑娘应该不会再怀疑我们的身份了吧?”
北宫岚扫了几眼,脸色稍缓,这的确是当年先辈们与关陇世族定下盟约时所立的令牌,已有四五十年的历史。
北宫岚沉默了一阵,淡淡地道:“虽然那人也是我一直想杀的,但这一次是你们主动邀请我前来,按照规矩,我可以索要报酬!”
“并且,这是我羌人北宫部族最后一次为你们武川盟效力!”
李世民笑着点头,无所谓地说道:“其实武川盟早就是有名无实,当年各家联合恢复汉人江山,现在目的已经达到了,武川盟也就没有了存在的必要。羌族北宫部与武川盟之间的从属关系,也是时候解除了。今后我陇西李阀将会和北宫部形成合作关系,请北宫姑娘做任何事,我们都会付出令你满意的报酬。”
李幼良笑呵呵地问道:“不知北宫姑娘这一次出手,想要得到了些什么?”
北宫岚沉吟片刻,说道:“大隋击溃了吐谷浑,休屠泽一带出现不少散落的吐谷浑人,我们的部族不适合继续生活在那里,我们想要搬到浩亶河边,需要一块更大地方的牧场。另外,我们还需要西平郡的大隋军队保护。”
说罢,北宫岚紧紧盯着李世民,她虽然常年生活在河西,涉世不深,但也看得出这名俊美少年才是这里真正的主事人。
北宫岚的眼眸里透出一份渴望,部族搬迁这件事对他们很重要,事关部落的存亡和延续。
李世民和李幼良低声交流了片刻,李世民微笑道:“可以!这些事我们都可以帮你实现!”
北宫岚眸子里流露一丝喜气,陇西李氏是关陇和河西之地的汉人大族,声威卓著势力庞大,如果有他们的帮忙,北宫部族便能寻得一处新的庇护所。
“还有,我要把那人的人头带走!”北宫岚又急忙补充了一句。
李世民笑容愈盛,点头道:“可以!我们只需要取他性命,至于尸首,随便姑娘如何处置!”
北宫岚见这少年郎如此好说话,语气柔和了不少,只是习惯性的保持着冷漠:“何时动手?”
李世民笑道:“不忙,北宫姑娘暂且在此安心住下,等我们安排妥当了,自会前来通知你。”
说罢,李幼良留下些银两,便和李世民起身告退,守在门外的侯君集驾起一辆马车,载着二人离开里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