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撞大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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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TMD是谁!里奥呢!我们可都等着吃他的三明治呢!”

  “喂!滚开,快把里奥叫回来!”

  “MD!老子快上班了,我还等着吃他的三明治,信不信我把你抓起来!”

  人群纷纷扰扰的嘈杂让罗生的头有些胀痛。

  该怎么说呢,他有种自己中大奖并且同时捅了马蜂窝的感觉,也意识到确实应该踩点时间稍微长一点的。

  那天,罗生从武器店里出来。

  第一时间想的就是要打劫一家店,不说弄点钱,弄点吃的也好,结果就看到了这辆餐车。

  餐车。

  这是个很神奇的经营模式,以前在大华夏的时候没怎么看到过这种,不过在美帝却挺流行的。

  罗生的思维立刻就展开了。

  哥谭现在的时间线在七八十年代左右,监控没几个,那就代表只要黑一点,他随时可以动手。

  这里是哪里?

  哥谭。

  这样的一个地方几乎每天都在死人。

  流浪汉,被人看不惯的检察官,某些性格臭屁的店服务员,又或者是,一辆餐车的老板。

  只要狠狠心,自己能得到多少?

  餐车可不比真正的餐厅,他是可以整个被抢走的,而且甚至可以不被有关部门发现。

  原本是流浪汉,没钱,没地位,没有什么崛起的机会。

  而动手,当老板,赚钱,慢慢稳定下来安身立命。

  傻子都知道该选哪个。

  也就是这样一次的头脑风暴,导致发生了昨晚的那件事情。

  可直到现在被这些人敲开窗户,罗生才发现自己忽略了一个大问题。

  那就是,这一辆餐车做的是早餐生意,这就意味着他通过中午乃至于晚上的客流量判断是不准确的。

  并且极差的运气让他撞到的不是什么有点好吃常来的餐车,而是一群固定食客喊着没三明治吃我要死了的当红餐车。

  搞的现在一大早就面临着一群客人,其中甚至还有几个警察正用不善的眼光看着他。

  悄悄的擦掉额角的一滴冷汗。

  罗生赶紧平复心情。

  他昨晚连人都已经杀过了,现在只是面对这种阵仗而已,激动什么,要知道,他的本质不是杀手,而是一个厨师。

  对!老子可是个厨师!

  想到这里,罗生立刻就冷静下来了,甚至以前身上那种主厨的气质都慢慢的飘散出来了。

  “各位!请安静!想要吃三明治的!可以开始排队了!”

  罗生很有气势的一声大吼。

  “排你妈的队!”

  不知道是谁吼了一声,所有人都纷纷散开,最后拥挤的餐车前一个人都没了。

  罗生僵硬的站在餐车里面。

  很好,人都走光了,而且貌似也没有警察怀疑自己,可他怎么觉得哪里怪怪的?

  “我,这是该开心还是该郁闷?”

  ……

  此时的某个码头。

  一辆警车缓缓的开了过来。

  车上的警察正是戈登和他的搭档布洛克。

  两人的脸色都不是很好看。

  戈登在知道了马里奥佩伯可能是替罪羊之后直接去俱乐部找了菲什穆尼。

  只能说,戈登在这方面连罗生都不如。

  起码人家罗生刚来哥谭第二天就知道在这里生存的一部分法则,而他这个愣头青却一个人就这样单枪匹马跑到人家黑帮的地盘去质问别人。

  结果自然很简单。

  戈登被吊在猪肉厂里,显然下场不会比周围那些死猪要好到哪里去。

  布洛克还算有义气。

  一样是单枪匹马进去,尝试用自己和菲什穆尼之间的关系说说情,甚至还小小的威胁了一下。

  于是乎,猪肉厂死猪+1。

  但作为哥谭市这部电视剧的主角,戈登显然是不会这么容易死的。

  法尔科内出现了。

  这个哥谭市目前为止绝对是最强大的黑道家族首领出现了。

  菲什穆尼虽然是这片的老大,但这一片几乎全部都是法尔科内的产业,作为一个大佬,马尔科内知道随随便便杀掉两个警察不是什么好事情。

  接下来,就出现了码头的这一幕。

  布洛克和戈登都沉默了一阵。

  终于,还是布洛克先开口说道:“戈登,听着,之前一切陷害佩伯的事情,我没有和你说,我很抱歉。”

  戈登冷眼看向布洛克。

  “你不说,因为你也知道丢脸,作为警察,和黑帮合作陷害无辜的人。”

  布洛克叹了一口气。

  如果是第一次碰到戈登,他一定会因为这句话锤爆这个人的头,可相处久了,他知道这个人有多固执,所以也没放在心上。

  戈登看了看周围。

  这里是一片码头,而车子也已经停下来,并没有继续向前开的意思。

  当然,继续往前开就是水了,这也没什么好说的。

  布洛克没有继续说话,打开大门直接就走出了车外,戈登也一起跟上。

  “我们为什么在这里停下?”戈登问道。

  布洛克没答应,径直走到车尾打开了后车厢。

  “不要,别,我求求你了!”

  “闭嘴!”布洛克拿起枪恶狠狠的顶住后车厢里那人的脑袋,让对方吓得直接噤声了。

  戈登走来,发现后车厢里的这个人他居然还认识。

  这是给菲什穆尼撑伞的一个小喽啰,似乎叫科波特,可他为什么会在这里。

  戈登疑惑的看向布洛克。

  布洛克盯着企鹅,眼神像是要把这个矮子给吃了一样。

  “就是这个蠢货和重案组的蒙托亚和艾伦告了密,法尔科内要你带他到码头边,然后一枪崩了他,然后,他们就知道,你不会继续找麻烦,会乖乖合作了。”

  戈登很清楚。

  这就是等于是投名状。

  法尔科内要他杀人,就等于有了他的把柄,日后如果他不听话,或者是找他的麻烦,这件事情就会被拉出来

  戈登的眼神布洛克看的一清二楚。

  “戈登,你要知道,现在你没有选择了,如果你敢不动手,动手的就是我,到时候死的绝对不只是这个混蛋,可你知道的,吉姆,你是我的朋友,我并不忍心这么做。”

  “可就算是我不动手,你觉得法尔科内会放过你吗,到时候不只是你要死,甚至是我,还有你那个叫芭芭拉的女朋友,谁知道你有没有和她说过什么!”

  “我什么都没和她说过!”

  戈登的心跳的很快,他真的很讨厌这种受制的感觉,他一个人死或许没什么,但他绝对不能连累芭芭拉。

  “法尔科内会信吗!”

  布洛克也是一声大吼,这一声甚至直接把戈登的声音给盖了下去。

  那把手枪狠狠地戳着企鹅的头。

  “我们现在就是在战场上!和这些人渣做斗争!这是为了正义!有时候为了正义,你就得做出牺牲,更何况这就是一个人渣!牺牲他绝地比牺牲自己划算!”

  布洛克从口袋里掏出另一把枪,塞进了戈登的手里。

  “这事儿,不难决定吧。”

  两人的眼神对视了三秒,戈登似乎下定了什么决心,一把攥住了手枪,咬着牙把企鹅一把从车厢里拎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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