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舔狗不得豪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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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土之所以是废土,是因为知田不知道它到底有什么用,可不就废了嘛。

  当然,如果能够利用这片废土,自然就变废为宝了。哈哈。

  我知某人真他喵是个人才!

  只是,我栽草草死,栽花花死,就连放个蚯蚓都活不成。

  知田一试便到了天亮,全部以失败告终,害人啊,我的苔藓,我的蚯蚓,都没得了。

  我真是个废物!

  不试了不试了。

  知田手里唯一没有尝试的只剩神秘植物了,他可不敢乱试,败家也不是这种败法。

  喜鹊叫渣渣,咦,小可爱出生了。

  或许是受到能量孵育的原因,加速了喜鹊孵化小喜鹊的过程,按理说数月后才能出世的四只小喜鹊,已经提前一步来到了世上。

  这个院子热闹了。

  小喜鹊四只,知田给它们取名叫锅碗瓢盆。

  特别好记。

  喜鹊是杂食性动物,吃荤吃素都可以,喜鹊爸爸一早就飞出去觅食了。

  知田与之共享视野飞到高空。

  观测整个工地。

  昨日的事情因为陈秀才一番天秀操作,直接翻了车,导致闹鬼一事坐实,怕是这些家伙要歇菜了,不敢轻易到这里造次。

  知田很高兴,一来为自己争取时间,二来,时不时打扰自己的三只鬼也得到了解脱。

  不过,厉鬼也应该有下一步动作。

  这家伙在干嘛?狗贼?

  划过天空,喜鹊落在枝头上。

  入眼,一条蠢狗正嘴叼骨头,冲着树下的一头肥猪疯狂摇着尾巴!

  那是一只比黄狗大一圈的松狮。

  “靠!一夜不回家,敢情把妹去了!蠢狗,你要有自知之明啊。”

  突然看到这一幕,打破了知田心里的宁静,他服了黄狗了,暗骂:“狗贼不得house!”

  今天的工地很安静,大型机械全都停了工,工人们围在一起,议论纷纷。

  “听说咱们陈队,昨晚吓尿裤子了呢。”

  “嘘,小声点。”

  “怕啥,现在人在医院听不到的。对了,那宅子真有那么邪乎?”

  “嗯,我有一次晚上路过那里,有个巡夜的给我一支烟抽,聊着天呢,我才觉得不对劲,那人说他守的工厂,工厂明明几年前就拆了,我撒个慌急忙跑了!”

  “锤子哦?你豁老子没晒过太阳,哪有这种事。”

  “真的。我回去一看烟,那是红梅烟,早就停产了。”

  知田不意外,巡夜人多次出现,而且似乎和阿杰一样,并不处于死亡循环中,他应该知道自己已经死了。

  这种情况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容易变成厉鬼,厉鬼都有暴力倾向。

  “你表吓我!”

  工人们被说的发毛,气氛陷入紧张。

  “我听说了,昨天看过录像带的都中风了,除了副手。”

  “副手有附身符。”

  “屁!陈秀才的附身符连他自己都保不住,还不是吓成那怂样。”

  “依我看,倒不如咱们十几台挖机过去,三下五除二挖空那里!”

  这人刚说完,一泡热乎乎的鸟屎落在他脑袋上。

  知田大怒,你龟儿脑壳进水喽!知某人的地盘也敢动!

  “哎呀。”工人一摸脑袋一看手,鸟屎落在脑袋上,这是不祥之兆,他急忙抽了自己一个大嘴巴子,“我多嘴了!”

  工人谈论的事情,其实知田很多都知道,昨晚这么一闹,给了知田喘息时间。

  猥琐发育,别浪。

  知田想给自己多添置一些植物,他共享喜鹊的视野,倒是可以看看树林里有没有可以利用的东西。

  经过反复摸索,知田能熟练的控制喜鹊,又不对喜鹊造成伤害。

  喜鹊体量小,而且相比于那只单身汪,喜鹊已经结婚生子,更适合工作。

  此时,黄狗围着松狮打转,那松狮懒洋洋的,对黄狗不理不睬。

  黄狗也有骨气,生气了丢下骨头扭头跑开。

  没跑远,松狮轻轻一叫,这舔狗立马脚软,夹着尾巴折返回来,一口叼起骨头,跟在松狮后面保驾护航。

  知田看得贼生气,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知某人把话说在这里,哼,不要你了。

  知田不用控制喜鹊,只是共享视野的话很节省力气,他一心二用,还能吸取更多的阳光转换成能量为自己所用。

  林子里还有很多动植物,但多是杂草杂树,昆虫是喜鹊的美食。

  知田寻找适合培育或繁殖快的动植物,当然体积必须小,毕竟受限于喜鹊自身的体量,你总不可能直接搬走一棵大树吧。

  目前知田还不能控制动物力拔千钧。不过他认为,只要修炼得当,多耗费一些时间一定可以办到的。

  喜鹊爸爸不辞辛苦的照顾妻儿,知田没有过多打扰它。

  狗贼,你玩够了吧!你再不回来知某人把你撵出去住了。

  知田还是放心不下黄狗,舔狗不得豪斯,是至理名言。

  按照约定,知田只要摇铃铛,黄狗听到都会赶回来。天渐晚,该回来了。

  知田用狗尾巴草摇了摇铃铛。

  声音清脆。

  传远处去了。

  狗没有回来。

  知田知道是这样,便不在意,他开始扩张苔藓的覆盖面积,他又检查了排水沟,今晚的天气不是很好,怕给堵上了。

  一场大雨就会让他回到解放前。

  有了苔藓的加持,排水沟比之前更加坚固,知田不用担心暴雨来临。他主要担心的就是雨水灌进红门里面,一旦回流下来,腐蚀掉的可是实打实的田地啊。

  想到今天跟着喜鹊在林子里看了很久,知田看上眼的就只有一种草,叫荨麻。

  其实知田恨不得在田地里种植食人花,食人草等等厉害植物,让施工队的人不敢靠近,但这里根本没有这些植物。

  取而代之的,就是荨麻,它也比较凶残。

  小时候田间地头随处可见,生存能力非常的强大。

  荨麻和一般杂草一样,全身翠绿,但它身上有绒毛,成千上万的绒毛就像一根根蜜蜂的刺,一旦碰到,就会被它蛰。

  人的皮肤会立马变红,伴随着强烈的刺痛感,更甚至全身红肿,起泡,危及生命。

  这是它凶残的一面,而知田看中的还有,荨麻叶子中含有很高的蛋白质,纤维很少,是田间地头上品肥料。

  同样可以喂猪喂狗,有资料记载用荨麻叶子喂猪,猪长的很快。

  只可惜,喜鹊不敢碰荨麻,也搬不动。

  如果狗贼在就好了。

  此时,一条没落的身影走在回家的路上,它是一只鼻青脸肿的舔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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