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阳属于那种间歇性抽疯人格。
叶芷不搭理他,他会凑近一点,但过一段时间,一直不搭理吧,他又会滚远一点。
用向小爷自己的经验来说,这就叫做“感情的回弹”。
并且,他还曾大言不惭的将这个理论,在他的圈子里传播过,
原话就是:“天天见容易腻歪,要想让向小爷我保持新鲜感和不厌倦,那就得学会时不时的在彼此视线中消失那么一会儿,这才会引起对方的重视。”
他自我总结的这个理论,在叶芷身上,也是利用的淋漓尽致。
可这时间一久,向小爷心里还是有点慌张的。
怎么叶芷还是跟以往一样冷淡,反倒是自己像是越陷越深了呢?
不过他并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太久,而是当作人生的重大挑战,说不准,自个儿越过去了,就能收获真正的爱情。
所以,他一直抱着这种试试的心里,在叶芷身边打转。
包括听到叶芷男朋友什么的,也没有太大反应。
因为在向阳的字典中,从别人手中抢来的,才更有意思。
所以为了这个目标,高高在上的向小爷,沦为了狗腿,也不自知,而是在叶芷进教室之后,屁颠屁颠的也跟了进去,根本没察觉到自己这身打扮,有多么的另类。
“叶芷,叶芷。”向小爷对叶芷的班级,现在估计比对自己班还要熟悉。
他没有去坐别人的位置,因为知道了她快上课,而是直接站在课桌的边缘,用双肘撑住,亲热的叫着叶芷的名字。
叶芷连眼皮子都没抬,她对于向阳的偶然性诈尸,已经习惯,只要不搭理,过一段时间也会安静,所以她也懒得去应对。
“怎么又是你啊,我说你怎么这么缺心眼呢?都过了一个寒假了,我家叶芷都已经明明白白的拒绝过你了,你怎么还这么厚脸皮的追到班上来了,你烦不烦?”
叶芷习惯了,并不代表温词也习惯了。
平日里,温词是个特别腼腆的主,见到陌生人都不敢多说一句话,可这心高气傲的大少爷,已经对她以及她的好朋友叶芷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一直忍,只会让对方更不死心,所以这学期温词第一次看见向阳,小宇宙就爆发了,一看见人,就像把人给驱赶出去。
“嗨,温词温大小姐,我今儿个可是还没跟你说话呢?怎么就招你惹你了,我是来见来见叶芷的,又没打扰到你看书,您能给我点脸面吗?”
温词是叶芷身边的人,所以向小爷说话还算是客气,并且对于这种比较单纯的女孩,他还是比较喜欢阿谀奉承的。
去年的温词对这套很受用,一直忍受向阳在自己耳朵边上叽叽喳喳的,可今年,她也算是有了免疫力,叶芷不开口是懒得开口,因为这家伙,只要你一搭理,就绝对会自顾自搭话的那种,所以温词上学期也算是忍了他很久了。
可这学期,她说什么都想让自己有个清净的课堂,眼见着就要上课了,说什么,都要把这个“登徒子”在上课之前,赶出去,叫她大小姐?就算叫她姑奶奶也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