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名字,叫做刘轩。刘的姓氏不用解释,因为他的父亲姓刘;轩这个名字则是来自于“器宇轩昂”这个词,估计是出生的时候父母希望他成为一个拥有这种气质的男人吧。可惜,这对父母注定要失望了。
从外观上来讲,名为刘轩的碳基生物具有稳重型的外貌,不是特别帅,但也并非那种让人不想结交的面皮,具有82分的观赏价值(满分一百)。从性格上来讲,虽然平时比较沉默,但接触后却会让人觉得意外的健谈,而且学识丰富、涉及各个领域。
刘轩的智商非常的高,这并不是带有丝毫感情色彩的赞扬,而是纯粹的客观评价。那样程度的智商,与其说是万中无一的天才,道不如说是人类这个种族中出现的异常。襁褓中的婴儿时代自我意识尚未完全觉醒时的表现说明不了什么,但是在进入幼儿园后,刘轩就已经展现出这样的趋向了。其他的小孩儿在离开父母后都会长时间的哭闹,而他却毫无恐惧之心,沉默着,按时上课,按时吃饭,按时午睡,还因此被幼儿园的老师当成了模范表扬。即使父母偶尔忙碌没有来接他,也可以一声不响的自己回家——这在那个年龄段可以说是非常不可思议的事。
强大的理智带给了刘轩强大的学习力,因此他不仅学习要比别人好,还会看一些课外的书增长知识。那个时候的他厌恶玩耍,因为理智告诉他玩耍的收获与认真学习的收获不成比例。连带着的,他还厌恶着自己的同学,因为他们整天只想着玩儿,一刻也安静不下来,就像猴子一样——准确说来刘轩已经把他们当成了猴子对待。
其实,刘轩并非是一个纯粹理智、有着人类外貌的机器人,他也有着属于人类的情绪——只不过就跟他的理智异于常人一样,他的情绪也是异于常人的。那样的思维根本不能说是情绪,更像是不存在理性的野兽的思维方式。这样的思考方式不仅仅是理智在规劝他,刘轩本人也不愿意去接触那样一定会被打马赛克的东西。
改变的时刻是在升学到初中时。因为刘轩的理智让他学习、学习再学习,自然他的外在表现就是对外界十分冷淡、毫无兴趣。小学时除了与老师的交流与不可避免的发言,刘轩一学期在学校说的话甚至不超过100句,这不得不让人怀疑:这孩子是不是有病啊?
然而刘轩有病吗?没有。这不仅仅来自于理智对自我的准确认知,还源于一纸自闭症检测报告。然而这种怀疑为刘轩带来了不必要的关注与本来可以避免的物质、时间浪费。所以必须增加与他人结交的选项了——而且刘轩还察觉到另外一件事,那就是长期听从理智行动,他正在失去与自己情绪的接触。如果一个人几乎从不展露自己的任何情绪,那就意味着他在失去自己的情绪。一旦情绪彻底消失,刘轩就不再是人类了——他的理智又告诉我,失去人类的身份是不行的,因此情绪的体验是必要的,于是交友也是必要的。
朋友的确是很重要的东西——就算不考虑情感上的问题、单从效率上而言,一个朋友能够发挥的作用是广泛深远的,虽然这因此耗去了刘轩不少的学习时间就是了。
有一天,刘轩的朋友之一问他:“轩哥,你有啥爱好?”没等刘轩回答,他便自顾自的说了起来:“游泳?不对你说过那只是为了求生所学习的必要技能。网球?也不对,你说那是进行必要的身体锻炼活动。果然想来想去你的爱好只有学习了吧?!”“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学习与爱好并非是从属的关系,而是平行的关系,你可以说我爱好看书,但绝对没有爱好学习的说法。”刘轩平静的放下手中的《战争与和平》道。“可是你连看小说都只是为了学习写作技巧,这怎么看也该是学习而不是爱好吧!”好友吐槽道,“那么,去试试看动漫吧。”“会说话的动物、永远抓不住羊的狼、可以跑到宇宙边疆的猫。你,是在挑衅我的理智吗?”刘轩很是不屑的推了推眼镜。“哈哈,怎么可能啊,我说的可不是天朝的‘动物世界’,是岛国的动漫啊动漫。”好友摆了摆手道。
于是亲爱的父母发现他们的儿子身上出现了基本上不可能出现的情绪——狂热,这本来是让他们非常高兴的事,但是他们又悲哀的发现:他们的儿子,变成了一种叫做宅男的生物。
情绪污染——这是刘轩为自己看动漫后产生的效果赋予的名字。比起天朝大部分动画只注重情节的搞笑而完全忽略了人物本身的思想、情节具有的情感、角色的客观逻辑性(比如动物会说话),岛国的动漫在设定上要成熟多了,剧情、画风、音乐把天朝甩了几条大街。所以刘轩从观赏中获得了相当的情绪体验,原本被在理智影响之下的他拒之门外的情绪迅速侵蚀起他的心灵。因此刘轩真正建立起了完整的人格——一半的情绪,一半的理智,以及——等价交换。
人如果不作出牺牲,就什么也得不到;为了得到某种东西,就必须付出同等的代价,这就是等价交换。《钢之炼金术师》之中等价交换是基本的世界观,我把它当做了自己的人生观——以自己为天平、以情绪为标准、以理智为考量,思考在自己的行动中付出什么、得到什么。
“救命啊……呜呜……”我听到了什么?刘轩在心中发问。在高中毕业会结束的深夜、回家的路上,他听到了少女的呼救声。这种时间下的呼救,还有那个好像被什么捂住的声音,很显然便是一桩弓虽女干案正在发生,及时的阻止可以有效中断这一事件,如果作案者仅一人的话。
放轻脚步走向了被路灯光线抛弃的大楼与大楼间的缝隙,在这样的藏污纳垢之地是两件事的最好地点,抢劫,以及弓虽女干。两团黑影正在纠缠——自然是一男一女了,不过很可爱的男孩子也是有可能的。
悄悄抄起了一块板砖,俗话说得好:“功夫再好,一砖撂倒。”对付一般的弓虽女干犯一块板砖足矣,只要像贝爷一样靠上去,然后……哐!
“一定很痛。”看着倒下的弓虽女干犯,刘轩用事不关己的语气道,既然出来玩儿弓虽女干,就要有付出被敲闷棍的代价的觉悟。然后他跨过躺尸的某人,走到跌坐在地的被弓虽女干者身前道:“喂,没事吧,能站起来吗?”“小心!”她惊叫道。还没来得及回头,刘轩便觉得左背一阵剧痛,被人捅了心窝了!
“打搅大爷的好事,去死!”刘轩听到这样的咆哮声。死吗?就算他死,也要拉个垫背的!毫不犹豫的一个手肘向后打去,夏季来临对方穿着的小背心完全没办法抵挡这一肘的力量,加上后脑勺那结结实实的一记,对方不由得踉跄后退。
人类的颅骨是身体最坚硬的部位之一——但人头是人类最脆弱的部位之一,因为人体许多重要部位集中在这里,比如鼻子,比如眼睛,比如耳朵,比如大脑。最容易受到打击的无疑是人类的面门,其他很多生物也是有许多弱点集中在脸上。深谙这一点的刘轩一个转身便是一板砖甩了这家伙一脸,然后就是板砖连拍,往死里拍,直到觉得没有力气,扑街了。
心脏无法跳动的话就无法把氧气送入身体的各个部位,现在刘轩已经是全身缺氧、离死不远了。首先会意识模糊,然后便是一生经历的重放,最后死亡……连死前都这么理智,真是拿我自己没办法——刘轩不知第几次发出了感叹。还好买了高额的保险,父母后半辈子生活是有着落了。
救一个人的代价是失去生命啊,这可真是高昂的代价。如果,把我的死亡当成代价,可以获得什么呢?
临死前三秒,刘轩这样突发奇想。
PS:重制还是蛮轻松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