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东尼自述:讨厌人还需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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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概就是从那一天开始,我对改观了。之前我把他当成了最大的敌人,我以为我要在球队里上位一定要跃过他,我错了。

  我开始思考我在球队里的地位。

  从定位来说,我是第七人。但我的上场时间并不比第八人和第九人多多少,我们的战术地位没有明显的区别。

  所以说第七人的定位只是说着好,听听起来我好像是活塞队的第七号人物。如何你有一定的球龄,你就知道,一支篮球队只需要九个能打球的人。我排名第七位,说明我属于主要轮换中的倒数第三。这么看,第七人的定位没那么有趣了。

  我发现了我的问题,我只能算是一名普通的角色球员,却用核心球员的方式打球,活塞拥有完整的进攻体系,我游离于体系外,只想展示自己的实力,自然打得烂。

  我顿悟了,我必须在无球端做得更好。

  想法很好,可惜我从小到大从来都是有球在手的打法,没有尝试过无球跑动,也不知道怎么去跑。我又打了几场比赛。表现非常烂。

  然后格兰特告诉我活塞队曾经拥有非常伟大的无球跑位得分手。

  阿兰休斯顿和迈克尔里德,他们的跑位技巧足够我学一辈子。

  正当我失望的时候,我发现希望并未远离我。

  的无球跑位能力并不逊色于他们。

  我开始观察的跑位与落位,坐在替补席上等待的时间变得不再难熬。有些时候我更愿意坐在场下观战,我发现我有太多需要学习的地方了。

  如果我不能像他那样跑位,如果我不能像他那样接球投篮得分的话,我就无法在活塞的体系里找到立足之地,因为我的防守并不能带来多少贡献。

  我最擅长的是进攻,首先要改善的自然也是进攻。

  经常会运着球过半场,然后传球给格兰特。他们两人之间有着其他人没有的默契。

  弧顶是最常落下的位置,有些时候他会跑向底角,因为那个位置可以帮助持球人和内线拉开最大的空间。

  最让我无法理解的是,芝加哥肥仔竟然能在他们之间打得那么游刃有余,难道我还不如他吗?难道那个白痴比我更适合活塞吗?怎么可能?我怎么可能不如他!

  我知道内线与外线有着本质的差别,他融入体系的方式不值得我借鉴,但我还是没少观察他的比赛。

  埃迪当他发挥好的时候,我必须叫他的名字库里,他做的事情不多,往往只是高位站着帮人挡一下,接球,时间不长,因为具备投篮威胁,所以他的对手不会放出投篮空间。

  防守贴得近,他的组织能力便放得开。

  原来他的投篮这么准。

  原来他的传球可以送达油漆区以内的所有位置。

  原来,他不是白痴。

  白痴怎么可能成为活塞的首发?

  等等…我发现了其他人的位置,尤其是的位置。他并不会随意的落位,他的脚步灵活的让人看不出是个经历了三次ACL撕裂的人。

  他在弧顶落位的时候,是在观察队友跑动以及呼叫战术;他在底角落位的时候,是为了拉扯空间;当他开始移动,进攻体系并不会跟着他变化。

  我最需要学习的是,要怎么做才能像他那样随心所欲地跑位却不给其他人添麻烦,不破坏战术?

  “你有发现问题吗?”格兰特问我。

  我看向他,不知道如何回答。

  “不要太佩服他,没什么了不起的。你只要记住我们所有的战术就能像他一样。”格兰特说得好像这件事非常容易。

  活塞的强大不只是整体的强大,不只是和格兰特的强大,更是战术体系的强大。从跑轰到普林斯顿,多年的磨合,一套又一套战术全都烙进了他的脑海。要记住这些战术。并在比赛期间贯彻落实,融汇到跑位之中,甚至要在脑海里构建临场阵地战的模型图…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反正我做不到。

  “是啊,真简单。”我强作自信。

  格兰特还以为他找到了战友:“你也这么觉得吗?以后就靠你了,尽快记住我们所有的战术,让莫知道知道厉害!”

  那个晚上,我们轻松取得胜利。

  发挥出色,他总是出色。

  而我似乎在成为水货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了。我发现了自己的问题,并将格兰特的建议采纳。我的房间里开始摆满球队的战术手册,要记住它们并不容易。从跑轰时代的战术,再到现如今打的最多的普林斯顿战术,总共有上千套由外线发起的战术,再加上内线的挡拆掩护战术,实在让我头疼。

  如果放弃的话,我没有出路,坚持下去才能看见曙光。我不知道我是怎么找到诀窍的,2004年的第一场比赛,格兰特因为私事缺席,保罗让我进入首发名单,现场争议不断。

  我清楚地记得第一球是怎么进的。

  芝加哥肥仔跳到了球,我站在底角,就像守望者一样守护着我的接球点,我不知道球会不会传到我的手里,我就是那么站着看他们打出战术依然不动摇。

  接着,球来了。

  这不是我喜欢的进攻节奏,但这是个好机会。对于没有赢得信任的菜鸟来说,还有什么机会比这更好呢?

  我投进了它。

  然后,又进一个。

  同一个位置,传来球,他好像嘉奖我似的,让我单挑,而我只是运用许多球员一辈子都掌握不了的试探步晃开防守者,投出第三记底角三分。

  又进了,我知道我的时刻来了。

  我不知道一支完美的球队的完全面貌是什么样的,但我知道一支完美的球队如果有球员手感出色,即便他不是核心球员,也会得到队友的大力支持,球会源源不断的传过来。

  而我,则在队友的全力支持下得到新秀赛季的单场最高分,你们最好他妈看仔细了:40分!

  “你居然投进了那么多的底角三分,我很意外。”

  接受采访前对我说。

  “这算夸我吗?”我嘀咕。

  “算啊,肯定算!”芝加哥肥仔笑道,“你要习惯老爹夸人的方式。”

  我问他了吗?好吧,就算是我问他了。但我真的只是在自言自语,他回答什么?他以为他一脸笑容就能让我对他产生好感吗?不可能的。如果世界上真的存在杀一个人不算犯法的法律,他还是排在我心目中格杀名单里的第一顺位。

  为啥我这么讨厌他?亏你们问得出来,讨厌人还需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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