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辰修现在这么轻易的就答应了楚薇,后面才发现事情远没他想的简单。
甚至棘手到他后悔自己答应了这桩蠢事!
……
有了季辰修的担保,楚薇也就放心回到学校。
她还找人散播了关于沈陌的流言。
“沈陌就是一花瓶,光长得好看,学习成绩超烂的!”
“家里穷还不好好读书,整天到处乱晃,仗着有几分姿色四处勾搭。”
……
然而就算流言四起,也阻止不了一波又一波的狂热追求者。
沈陌摸自己的抽屉,又塞满了情书,神情微妙。
有人喜欢是好事,但天天被人塞情书,堵在饭堂,图书馆,教室,校门口,甚至洗手间表白……
心好累!
“陌陌,真羡慕你呀,每天都有这么多人给你送情书。你看,又塞满一抽屉了吧,要是我也有这么人送情书,该多好?!”程小雨趴在桌子上面,双眼闪着小星星。
她长这么大都没见过这么多情书,都没收到过一封情书,就连她妈都说她是个假小子。
沈陌慢条斯理地整理抽屉,“你要是喜欢,全都送给你吧。”
程小雨立马从桌面抬起头,摇头。
“又不是写给我的,我要是收了,说不定被他们套上一麻袋狂扁一顿。”
说着,程小雨拿几封情书,“我可以拆开看看吗?”
沈陌:“随你。”
程小雨飞快地拆开,念出声。
“沈陌,在金城这座偌大的城市里遇见你,是我今生最大的荣幸。有幸遇见你,希望余生也是你……”
程小雨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咦,是六班那位“诗仙”才子写的,他年年写诗都被刊登上报纸,陌陌你可以考虑下!”
程小雨晃了晃手中的情书。
沈陌把它拿回来,“管他什么才子,没兴趣。”
程小雨念下一封。
“你是天上的云,我是地下的泥,虽然你我有云泥之别,但我愿用一颗真心拉近你我的距离。沈陌,做我的女朋友吧,爱你的……”
比起刚才的有幸遇见你,程小雨更喜欢这一封,更直白更质朴。
“陌陌,这个是七班重点班的班长哎,上回他参加市作文竞赛还得奖呢,我觉得他不错。”
“我也觉得他不错。”沈陌笑。
程小雨点头如蒜捣,“就是就是!陌陌你终于开窍了!”
沈陌:“所以你们就在一起吧。”
程小雨:“……”关她啥事?
……
盛天宇看到沈陌天天收情书也是心塞。
他想写,可是他不会写啊。
那些什么云啊,雨啊,余生都是你的甜言蜜语,盛天宇通通都不会。
他会的,只有喜欢你三个字,顶多在前面加多两个字——沈陌。
盛天宇摊开信纸,写了,又擦掉,再写,再擦,把纸都擦烂了。
“艹!写封情书怎么这么难?!”
盛天宇暴躁的把纸揉成一团,到处乱砸。
小弟们凑上来。
“盛少,你也不是非得写情书,有句话说的好……额,怎么说来着?忘了,反正你就用行动去感动嫂子!”
盛天宇揉纸团的动作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