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兹此誓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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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砰砰砰”几声连响,两刀相交。

  郑仁护前扑的身形一顿,陈太忠也忍不住倒退了一步。

  “刀法不错,可惜修为差一点,”郑仁护狞笑一声,得理不饶人,又是一刀斩了过去。

  “当我怕你不成?”陈太忠冷笑一声,又是一刀迎上。

  诚如对方所言,他的刀法精妙足够了,遗憾的是,修为真是比不上三级天仙。

  不过他也不怕,没有累赘,他是跑得了的,正经是难得有三级天仙落单,他要衡量一下,自己跟初阶天仙之间,有多大的差距。

  再一刀相撞,陈太忠手中的高阶灵刀,化作了碎片。

  把高阶灵刀玩碎,对他而言,这也是极难得的体验了,无欲这一招,是相当毁刀的,初阶灵刀根本无法使出这一招,就会化作碎片,而中阶灵刀,能反复使用十几招。

  而高阶灵刀,这是第一次坏在他手上。

  不过陈太忠认为,最大的原因还是,对方使用的血红色长刀,应该是初阶宝器级别的,再加上人家又是天仙,所以自己手上的刀,根本扛不住对方。

  不但是刀伤了,他自己也受伤了,一口鲜血再也憋不住,噗地喷了出来。

  然而对这种狼狈的局面,他也有心理准备,鲜血喷出之际,他抖手打出一张宝符,正是初阶宝符“阳关三叠”。

  现在他的气血程度,相当于高阶灵仙,不频繁使用宝符的话,应该无损寿命。

  郑仁护对此人,也没有半点小看之心,面对对方打来的宝符,他冷笑一声,身子一晃,就避让了开来。

  阳关三叠宝符。是可以追踪人的,不过他早有心理准备,借着避让的时候,直接拍一张高阶灵符护身,又运气在身。

  待到宝符及身,他硬生生地扛下了这道“阳关三叠”,当然。高阶灵符也彻底被毁。

  郑仁护的储物手镯里有宝符,然而眼下并没有到了危急时刻,他也要节省着用。

  眼见宝符无效,他不过是气血有些波动,“只有这点手段吗……我艹,你居然敢跑?”

  陈太忠激发宝符之后。都不带看结果的,整个身子电射一般地倒退,在空中的时候,他居然还来了一个漂亮的转身,嘴里大声地嘲笑,“不跑,还等着你杀?”

  “小贼受死。”郑仁护气得压牙根儿直痒,撑过宝符的攻击之后,凌空就追了过来。

  陈太忠却是抓住这个机会,没命地紧跑两步,然后一掐隐身诀,直接隐身。

  “小贼你……”郑仁护简直是要气疯了,才待继续再追,可是转念一想。却又硬生生地止住了脚步,“好狡猾的小贼。”

  他要防着对方有埋伏,在一开始的时候,他就做好了心理准备,坚决不在对方预设的战场作战。

  只不过几招之后,他也打出了真火,就忘了初衷。此刻要追击了,才猛地警醒起:我还须得防他有帮手。

  事实上,过了几招之后,郑仁护心里已经有谱了。这个年轻人确实不好对付,不过只要不给对方充分发挥的机会,他完全有可能斩杀对方。

  他甚至有点疑惑:就这样的战斗力,怎么杀得死郑勇昌?

  郑勇昌本人的战斗力也就一般,但是小家伙身上,可是有护符的!

  没有道理啊,郑仁护有点犹豫,不过他的手上可不犹豫,轻哼一声,他的脑后冒出一只血红的大手来,冲着前方重重地拍了下去,“给我死!”

  这也是血沙侯郑家的血沙三绝技之一,名唤“血沙手”,很多人说起来,认为是神通之下的绝顶功法,一掌拍下去,中者骨断筋折,哪怕被波及,都要体酥骨软,吐血不止。

  不过这功法太过彪悍,天仙之下无法修炼,否则陈太忠昨天就该享受到了。

  郑仁护一掌拍下去,方圆足足有八十米,血沙手打在地面上,形成一个大大的掌印,紧接着轰然炸开,一大团血雾向四周蔓延开去。

  这血雾的威力也极其强悍,他相信,只要波及到对方,那厮就只能显出身形等死。

  我擦,你不按牌理出牌!陈太忠真是有点生气,他准备了诸多的后手,还没来得及使用,对方就直接拿出了这种大杀器——你至于谨慎到这个地步吗?

  在来青石之前,他曾经盘算过,杀掉郑家的队伍并不难,而且他有极大的把握,能全身而退。

  但是来了之后,他才发现,变数实在太多了,首先那个郑勇昌身上的玉符,就搞得他狼狈不堪,根本甩不脱郑家的追踪。

  不过这也不完全是坏事,起码他最开始抓住的是郑勇昌,若是抓了别人,他想消灭这个小队都难——他根本绕不过郑勇昌。

  第二个变数就是,他就没算到,解救了诸多散修之后,因为散修们元气伤得厉害,他还得将人妥善送走——这成为了他的新累赘。

  然而,陈某人既然自命讲究人,总不能不管。

  第三个没想到就是,他真没想到堂堂的天仙,做事会这么谨慎,这让他准备的诸多后手,有难以发挥的可能,而更要命的是,这个血沙手,来得有点太快了……

  总而言之,很多看起来轻易的事情,做起来却未必是那么回事,陈太忠禁不住由衷地感叹,真是不敢小看天下的任何人。

  尤其是家族狗们,斗起来真的不容易。

  感慨归感慨,当务之急是避开血沙手的血雾,他才待祭出小塔防身,猛地又生出个大胆的念头来,何不试一试红尘天罗?

  于是他将红尘天罗祭在身后,说起来也可笑,往日里他祭出红尘天罗,都是抓人用的,这次却要用它来防身。

  祭出红尘天罗之后,他还是觉得不保险,又拿出小塔,随时准备激发。

  正如他所料的那样,红尘天罗直接挡住了他身后的漫天红雾,甚至还吸收了一部分。

  然后他脚下加劲,一溜烟跑出去有一里多地。

  血沙手的红雾一起,郑仁护也不太能看得清楚太细的东西,尤其是时值雨天,他这一掌拍下去,泥浆和小石子乱溅,更是影响视线。

  待红雾散去,他四下看一眼,咦?奇怪了……那厮怎么还没显出身形?

  就在这时,不远处传来一声冷哼,“够不要脸的,大欺小不说,还使用独门血沙手,你这么不要脸,血沙侯知道吗?”

  去尼玛的,郑仁护想也不想,对着声音起处又是一掌。

  这一掌当然又是劳而无功,他想一想,不对,这个事儿里透着邪行。

  血沙手无功而返的时候不是没有,却不该是对这样修为的人。

  于是他围着第一个手印,转悠了好一阵,然后猛地发现——看不到对方的脚印!

  雨水会冲刷掉脚印,但是这么短暂的时间内,应该不至于。

  这厮难道……晋阶天仙了?郑仁护不相信这种可能,但是他无法不这么想。

  然后陈太忠的声音再次响起,“行了,你也别找我了,我不跟你玩儿了,然后,你就等着被我追杀吧。”

  这话不是吹牛,他的战力,虽然比对方差得很远,但是他会隐身。

  郑仁护也很清楚这一点,若是在战斗中,他扛下对方的刀法,或者是宝符,都没有任何的问题,但是在平日的生活里,他不可能时时这样警惕。

  只有千日做贼,哪里有千日防贼的?

  然后,他就面临着下一个问题,此人杀是不好杀,继续留下来的话,还要提防对方作怪,那么……要不要再继续周旋下去?

  若是在血沙侯纵横的北域,这根本不是问题,但是在东莽,这就是问题。

  尤其要命的是,他身边只有一个家族子弟,若是子弟众多的话,围一个大圈子,也能搜出此人来——当然,可能会损失一些人手。

  而眼下他没办法搜,更别说他还怀疑,对方设了什么圈套等着他钻。

  思索一下,他又将注意力打到了那些散修的身上,于是他抹一把脸上的雨水,狞笑一声,“有种你出来,咱们再决一雌雄。”

  “有种你进来,”这一次,声音来自于树林,对方懒洋洋地回答,“尝一尝我给你准备的大餐。”

  “我数三息,你若不出来,我便杀一散修,”郑仁护狞笑着发话,“直到杀得你出来为止!”

  “请,尽管杀,”陈太忠的声音大了一点,“散修朋友们,这一次对不住了,不过你们放心,我陈某人以风黄界诸生灵起誓,你们不会白死,你们死一个,我让郑家陪葬一百个……”

  他的声音越来越大,待说到最后,声音竟有若洪钟大吕一般,在山谷间回响。

  “……道义即天地,兹此誓成!”

  “兹此誓成”,“此誓成”,“誓成”!

  听到久久回响的誓言,郑仁护的眼角都忍不住抽动一下。

  只要明白点事的人就知道,如此古老而庄严的起誓,是郑重其事的宣告,任何起誓者,只要还想继续提升修为,就不敢有一点点忽视。

  郑仁护知道,对方有杀郑家子弟的实力——偷袭的话,连他都可能杀得了。

  他更知道,陈太忠真的做得出这种事——如果此人真是陈太忠的话,郑家的麻烦就大了。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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