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新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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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捅菊花这件事情,孟达和洛水清一开始是拒绝的。但形势逼人,不由得他们有任何反抗,按照陆铭的吩咐,他们迅速赶到了之前遇袭的地点。所要做的,便是将之前噬脑兽所挖掘的那些深洞进行一下加工,将离得比较近的几个洞链接起来,形成一个网状,而人则可以在里面半蹲前行,力气活自然是由孟达来做了,不过他也够惨,今天竟挖洞了。

  至于洛水清,她则负责计算距离,计算噬脑巨兽头部到尾部的大概距离,以确定画圈的具体位置。

  相信各位看官也都看明白了,这个计策就是针对噬脑巨兽唯一的弱点肛(gang)门所设计的。陆铭给这次行动起了一个代号叫做“暴菊大作战”(好low的名字)。

  当噬脑巨兽抵达附近后,孟达和洛水清便提前藏入改造过的洞中,而陆铭他们则继续吸引噬脑巨兽,直到进入洛水清提前画好的圈内。

  这个时候,整个计划最关键的环节到来了,陆铭他们要在圈内坚持10秒以上,还要保证自己面对的方向正好是孟达他们藏匿的方向,也只有保持这样,才能使噬脑巨兽在攻击的同时,菊花正好暴露在孟达和洛水清的头顶上。

  一开始,进展的都相当顺利,可就在最后一个环节时,孟达他们遭遇了麻烦。原来洞中还藏着两只没有撤离的噬脑兽,当孟达拿出武器准备向上捅时,其中一只发起了进攻,用自己的舌头缠住了孟达的手臂,另一只也张口咬住了孟达的大腿,吃痛的孟达自然错过了难得的良机,而宝贵的十秒钟也将转瞬即逝。好在,他们有两个人,洛水清在这个时候做出了最正确的判断,她并没有去帮助孟达挣脱两只噬脑兽的纠缠,而是一把夺走孟达手中的骨剑,向上捅去。这个时候刚好是陈伟豪与噬脑巨兽同时发愣的时候。。。。

  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判断、正确的位置。骨剑毫不留情的末入噬脑巨兽粉嫩的小菊花中,大约安静了一秒钟后,一声震天的惨叫传来,紧接着噬脑巨兽的下体喷薄而出大量的红色与黄色物质(至于什么东西,大家自行脑补,我先去吐会)。

  ……

  “看什么看,以后谁要是敢提这件事,我和谁没完。可可,你来闻闻还有没有味道。”刚刚梳洗了一番的洛水清看着众人想笑又不敢笑的样子很是生气,尤其是这些臭男人们,嘴基本就没合上过。

  “高材生,过分了啊。大家都淋屎了凭什么水清姐两桶水,我才一桶,我块头大,费的水肯定更多啊。。。。。!”洛水清的一脚使得孟达的最后一个字变成了惨叫。

  “水清姐天生丽质,自然要好好梳洗一番了,这是维护咱们队伍的形象,是头顶大事。至于你么,洗洗得了,大男人还讲究那么多干嘛,节约用水不知道嘛。”高宇的回答就精明多了,还拍了洛水清一个小小的马屁。

  孟达哪敢回嘴,嘀咕了一声“马屁精”后,给了高宇一个鄙视的眼神。

  之前的大战总算以众人的胜利而结尾,清扫战场的情况就不细说了,总之队伍里又少了三个人,周主任死了,陈伟豪和田耕则趁乱逃掉了。

  目前大家正坐在一处游客临时休息点内进行恢复,而陆铭则看着手里的两样东西在发呆。

  “队长,想什么呢?这些是什么?”在他身旁的高宇显然对他手中的东西十分感兴趣。

  陆铭摊开手将物品放在他面前,摇了摇头,回答道:“我也不太清楚,这个青色的东西是从鼠王身上掉落的,褐色的则是从刚刚的噬脑巨兽身上掉落,我用洞察之眸看了看,只知道这两个东西一个叫青之魄和褐之魄,剩下再没有多余的信息。”

  “我以前看过一些玄幻小说,这玩意会不会是所谓的魔核?”看着这两个椭圆状却不知什么材质生成的东西,高宇也只能瞎猜起来。

  “魔核?别逗了,咱们又不是在魔兽世界。我总觉得这两样东西不一般,为什么只有类似于异化生物中的王者才会掉?为什么颜色会不一样?”

  “这个。。。估计一切的谜底都要到紫云峰才能揭晓了。”

  。。。。。。

  简单的休息调整后,这十七人再次踏上征程,目前距离任务结束还剩两个小时,据王欢介绍,这里离紫云峰顶大约还有一个小时的路程。时间上来说基本是足够的,但是有一个坏消息:在他们的必经之路上有一个景点:“醉猴林”。

  要说起这片林子,可是大大的有名,因为这片林子里住着一群“地痞无赖”。这些地痞无赖可不是人,而是当地的“特产”——粉脸猕猴。这群猴子可不得了,不仅是整个邑华山的霸主,还是当地的明星,连华夏电视台都报道过。

  总结起来粉脸猕猴总共有几大特点:

  第一,是长相。这些猕猴的脸部基本无毛,呈粉嫩色。公猴英俊潇洒,母猴貌美无瑕,算得上是猴界的俊男靓女。

  第二,是痞性。这群猴子因为和人类接触的多了,所以自然也就不怕人,经常性的问人类伸手要吃的。刚开始还好,为了讨点吃的,它们会鞠躬、作揖、耍怪,取悦一下人类。后来就有些变味了,这些家伙竟然干起了打劫和偷窃的事情,尤其是对人数较少的游客,他们往往一拥而上抢了游客身上的背包就跑,然后再进行分赃;对于游客数量多的,他们往往一批猴卖萌,用来吸引注意力,另一批则伺机进行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

  没想到这群猴子竟然还因为这个火了,无数的游客来这里就是为了让它们打劫一次或者偷一次,只能说还是人类会玩啊。

  第三,是爱喝酒。这也是这片林子叫醉猴林而不是痞猴林的原因。这群猴子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吃一大堆果子,再饱饮一肚山间的清泉后,去晒太阳。有点化学常识的都应该知道发酵是怎么回事吧,偏偏这种猴子胃里还有一种加速发酵的酶。结果就是,天天能在这里看到一群醉的七倒八歪的猴子在这里耍酒疯,更为夸张的是,有一次他们打劫的东西中出现了一瓶二锅头,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傻猴分着喝了之后竟然上了瘾,连带着一群猴子都染上了酒瘾。现在这些家伙天天吵着要喝酒,不给喝就不让过,每天喝的满脸通红,跟着了火似的,来这里的游客都知道要带上一瓶白酒当买路钱,孝敬这些“猴大爷”。

  你说,陆铭能不犯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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