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里,栀子正安静地看着手上的书。
她最近在看一本名叫《边城》的中篇小说,作者是沈从文。
如果要论栀子心目中最喜爱的作家排行,沈从文先生是排在第一位的。
她自小受沈从文小说的熏陶,也逐渐接受了他笔下人物的善良,从而使自己纯粹的心灵得到又一次净化。
栀子坐在窗边,午后的阳光不偏不倚,正好照到她的侧脸上,本就生得标致的侧颜被衬得越发明媚动人。
安静的图书室里,时不时传来纸张翻折的飒飒声,小丫头很享受这样的时光。
可是,美好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当太阳光逐渐淡下来时,栀子知道,她该回教室了。
于是,小丫头缓缓站起身,将书归还到原处,转身走出了图书室。
“栀子!”看到小丫头回来,无聊到发霉的闻花希急忙跑过去迎接,“栀子,你回来的简直太是时候了!你再不来,我头顶上就要长草了!”
栀子没好气地瞥了她一眼,心里仍是记着早上的事,“你还好意思说呢,早上的时候,不相信我的人是谁来着?”
她提到这件事,闻花希立刻想起早上的时候,自己平白冤枉了她,于是,闻花希颇为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语气软了几分,“好栀子,你生气了嘛,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是我不该冤枉你的。”
“哼。”小丫头傲娇地仰头轻哼一声,没有回应。
闻花希见自家闺蜜的脸色有几分松动,不由趁热打铁,舔着脸讨好道,“我的好栀子,你别生气了,你有没有特别想吃的东西?下午放学以后,我买给你啊。”
栀子冷飘飘地瞥了一眼,幽幽开口道:“连我喜欢吃什么都不知道,还说你爱我呢,女人果然都是大猪肘子!”
喵喵喵??
闻花希立刻快速地转动大脑,她突然想起什么,脑海里灵光一闪。
“你喜欢吃草莓圣代,对不对对不对??”她急切地求证,彷如一个求表扬的小孩子,而栀子,竟然真的点了点头。
“还算你比较关心我。”
闻花希嘿嘿一笑,立刻说道:“那是,咱们十几年的交情,我怎么可能不知道这一点呢?那么我的好栀子,请问你今天下午有时间吗?有时间的话,我带你去first-love甜品店吃草莓圣代啊。”
first-love甜品店是栀子和闻花希小学时期常去的一家店,虽然现在她们已经很少经过那条路了,但只要一有时间,栀子还是会拉着两个小伙伴去店里光顾。
所以,当闻花希提出这个提议出来时,栀子其实是心动的。
她的确,也好久没有吃草莓圣代了,着实嘴馋得紧。
可是——
“没时间。”栀子认真地摇摇头,一口拒绝了她的邀请。
“为什么?”闻花希几乎是想也不想就问出口,明明栀子以前很喜欢吃他们店里的草莓圣代啊。
“因为……”栀子顿了顿,目光缓缓移到了不远处的绿色盆栽上。
“今天,是七夕。”
在这样意义非凡的一天,栀子还是想陪在他身边,共同度过这个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