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五章 说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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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雨轩中,受到了白灵地仙和汪清一两人挤兑的蔡晓矫情了一会儿,见白灵地仙儿的脸上开始不大高兴,于是见好就收,屁颠儿屁颠儿的去沏茶了,

  园子的规矩,头午不开张,开张到半夜,昨个晚上折腾了一宿,蔡晓确实有些困乏,别看昏迷了一阵子,根本就不解乏,还受地上潮气影响浑身酸痛,但是耐不住对白灵地仙的事情或许好奇,这才死赖着不走。

  白灵地仙儿倒也是和洒脱的妖修,并不在乎蔡晓旁听,她在乎的,只有真相!

  “这样吧,我也入乡随俗,给你们说一段书如何?说的不对的地方,还请白灵地仙儿指正!”

  汪清一微微一笑,走上了听雨轩台上那三尺讲台,安坐在说书先生的位置上。

  “花样还不少,赶快开始吧。”

  白灵地仙儿淡淡的说着。

  “呦,老哥,说书是个技术活,你到底行不行啊?”

  还没开始,蔡晓就像把汪清一挤兑回来,报刚才的一箭之仇。

  汪清一倒也没有理会他,轻轻的一拍醒木,抑扬顿挫的说道:

  “伤情最是晚凉天,憔悴厮人不堪言,吆酒催肠三杯醉,寻香惊梦五更寒,钗头凤斜倾有泪,徒迷花寥我无缘,小楼寂寞心与月,也难如钩也难圆!

  今儿给大家伙说一段单口儿,石桥渡,说的是发生在现代社会的一段人妖恋,为什么叫石桥渡呢,只因为主人公俏和尚好比那佛祖坐下的阿难尊者,

  爱一人,有多爱?甘愿化身石桥,受五百年风吹,五百年日晒,五百年雨打,只愿能渡那女子一程,

  不同的是呢,阿难尊者爱的是人,最后也放下了情愿,我这书里的主人公呢,爱上了一只妖,一辈子也不曾放下……

  好了,闲言少叙,书归正传,故事大概发生在八十年前,也就是一九四几年的时候,

  大家也都知道,一九四二年,还是民国的时候,天气大旱,颗粒无收,河南的情况最是严重,和救灾不利有着很大的关系,东北却也没好到哪里去,日子过的艰难,确是因为救灾及时而没有受到太大的波及。

  穷,是底层老百姓的妻子,很多时候穷人家的父母养不起孩子,为了不让孩子跟着自己饿死,而选择把孩子送去寺庙,

  出家人,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但是毕竟是人啊,也得吃饭啊,

  虽然寺庙主持大多慈悲为怀,收留了不少失孤的孩子,但是那个念头,活下来本身就是很坚强的事情。

  初秋,天气还不算太凉的时候,普度寺的一个青年和尚在清扫大门的时候听到了微弱的哭声,

  放眼望去,大门后竟然有一个小小的襁褓,里面的孩子哭的厉害,大概是饿的久了,连哭声都变得无力起来。

  青年和尚赶忙抱起来襁褓,去寻找当时的普度寺主持方丈。

  方丈略通岐黄之术,看着面色发黄的婴儿,无奈的摇了摇头。

  孩子很健康,想就孩子也不难,那就是饿的,奶一口就会好,可是偌大一个和尚庙,上哪里去寻奶水呢?

  方丈自知无能为力,只能听之任之了。

  看着弱小的婴儿,青年和尚不忍心就看着这孩子就这么去了,于是抱着孩子挨家挨户的寻找孕妇,希望能够让好心人救救这孩子。

  大家伙想啊,一青年和尚,抱着一个婴儿,挨家挨户找妇女奶孩子!

  那需要的可不是勇气那么简单还得抗揍!

  可不是嘛,一路上青年和尚可没少挨主人家的揍,不仅仅打他,还骂他不知廉耻,出家人偷女人生下了孽种,恶毒的话比比皆是。

  青年和尚若是不在乎那肯定是假的,可是为了抱住孩子的命,他也认了,皇天不负有心人,还真让和尚找到了一家愿意奶这个孩子的人家。

  说来不知幸与不幸,那家人家主姓李,夫妻恩爱,日子过得还算红火,两口子心地善良。算是北京城里不错的人家,至少吃穿不愁,若是平日里若是碰上这么个事儿,虽然不会恶语相向,倒也是不会相助。

  可为什么就应了呢!巧了,本家夫人小产,正哭的伤心欲绝,恰好这鼻青脸肿的青年和尚登门造访,送来了一个可爱的孩子,

  家主夫人认为是老佛爷可怜她丧子心痛,特意派僧人送来了这孩子,这是天赐的缘分,于是便留下了孩子,好生照顾。

  机缘巧合,婴儿保全了一条性命,因为这婴儿是李姓人家救下的,也不知道那孩子亲生父母到底是谁?还在不在人间,所以便随了养父养母的姓,取名李潇!”

  说到此处,汪清一饮了一口茶水,继续侃侃而谈……

  所谓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这李家照顾了李潇两年,把孩子养的很好,本来是打算一直养着,但是,李家夫妻又有了亲生的孩子!

  夫妻两个正值壮年,又恩爱得很,有了亲子在正常不过,但是亲疏有别啊!

  谁家的日子都不好过,李家虽然殷实,但是也没有必要为了一个别人家的孩子,分出来本来应该花在自己孩子身上的开销不是,所以夫妻两个人一合计,就带着李潇来到了普度寺,找到了青年和尚,又把孩子送回到了寺庙之中。

  那是孩子才两岁,但是也已经断奶,寺庙倒是勉强能够养活孩子,青年和尚好生感谢了李家夫妻二人,感谢两人救了孩子一命,倒是让李家夫妻有些不好意思,留下了些许香油钱便匆匆离去。

  当时的主持方丈说这孩子与青年和尚有缘,便让青年和尚收下孩童做弟子,青年和尚答应,那一年,青年和尚忘忧大师二十二岁,给他年仅两岁的徒弟取了法号,名曰了觉。

  生活不易啊,那个时候吃食不多,大部分人家吃的都是苞米面的窝窝头,粗粮,比之现在农村喂狗的苞米面都不如,卡嗓子。

  寺庙内呢,很多时候连这个都吃不上,和尚们把种的地瓜磨成粉,掺和地瓜秧子,不知名的野菜,做成的馍馍比石头还硬,倒是顶饿,

  但是孩子却吃不得,没牙,有牙也吃不得啊,忘忧为了养大这个小徒弟可没少费心,挨家挨户的化缘,把自己的口粮尽量的筛的细些给孩子熬粥,自己吃糠咽菜,

  那一年忘忧的年纪也不大,却格外的成熟,做到了很多人都做不到的事情,生生的排除万难,把孩子养大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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