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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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瘦中年人胸有成竹的解释道:“老爷你想,你以前买来的奴隶都是已经不知道经了多少手了的,被不知道多少人调教过的,用起来虽然顺手,但毕竟不是第一手的东西,这些人不一样,是老爷您,亲自跑到大山中,亲自捉的,若是能将他们亲自调教成合格奴隶,那是一件多有成就感的事情。”

  “嗯,有几分道理。”巴特利虽然不喜欢对方,但说的确实有点道理,听起来让人很心动的样子,在自己那一群人中,好像还没有人拿到这样的成就,若是真的调教出一两个优秀的奴隶,在假面舞会上带出去,绝对能够吸引一圈目光,“接着说,还有吗?仅仅这些,可不值这些金子。”

  “老爷给那是老爷的赏赐,老爷不给那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没有值不值的事情,能为老爷出谋划策是小人的荣幸。”精瘦中年人始终是一副谦卑嘴脸,“若是他们仅仅是农奴的资质,小人绝对不会打扰老爷的雅兴,不过这几位可都是成为角斗士的苗子,你看看他们这胳膊,这腿,尤其是这手,开三石以上的强弓绝对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说不定里面就藏着这么一两名射雕手、巨熊猎人,将他们扔到角斗场上磨练几圈,能活下来的就是最优秀的角斗士,若是能在角斗大会上大放异彩,老爷脸上将是多么有光的事情,毕竟其他奴隶主的角斗士都是花钱买来的,而老爷的奴隶是亲手捉来的,不是一个档次的事情。”

  “好,好,非常好。”巴特利一连说了三个好,随手将那袋金币丢给了精瘦中年人,一扫刚刚的颓气,整个脸都在放光,扭头冲着另一个滑竿上的年轻人道,“班森,没想到你的手下还有这样的人才,竟然想出这么美妙的主意,先前怎么没想到呢?你开个价,这个人我要了。”

  那名名为班森的年轻人好像刚刚睡醒,有气无力的打了个哈欠,“若是你喜欢,尽管带走就是了,咱两个提什么钱不钱的事情,这样的人,我父亲手里还不知道有多少呢,他已经露了脸了,以后不能再进山了,也没啥用处了,我都说了狩奴和打猎不一样,是一项辛苦活,你不信,现在信了吧,哎呀我的腰,比跟那些小妖精在床上大战一千回合还要累。”

  “不辛苦!”巴特利红光满面的道,“若是真像……你叫什么名字?”

  “希伯,希伯*科萨,能够为老爷效命是小人的荣幸,小人虽然以后不能够再进山,但是小人还懂得一点驯奴和相人之术,绝对不会让老爷失望。”精瘦中年人大喜过望,这正是他这几天忙前忙后,积极表现的主要原因,现在终于得偿所愿。

  希伯自己也清楚,领狩奴队进山就是一锤子买卖,一旦露了面,再进入大山的风险极度变大不说,还有可能会因为身份暴露中了山民的奸计,导致狩奴队被伏击,很少有人会用已经带过路的鬼奴,自己在狩奴城巴士底的利用价值大幅度缩水,若是能够傍上来自领都的贵族老爷,以后的生活就有保障了。

  “希伯,不错,不错,是个人才,好好干,以后老爷不会亏待你。”心情好了,再看对方就不觉那么惹人厌了,巴特利有点手舞足蹈的道,“若是希伯的计划能成,老爷我到时候可要在索伦城出大名了,到时候他们还敢不敢说我不学无术,最好能将菲利普和帕特莱姆两个蠢货的角斗士通通干掉,让他们成为最大的笑话,哈哈……不行,单单靠运气不成,等回去后,要好生的训练训练他们才成,这样把握性更大,还有多长时间返回巴士底?我都有点迫不及待了。”

  “心急也没用。”班森依旧是那副半死不活的模样,“最少还要走两天。”

  “还要两天?!难道就没有近路了吗?”巴特利心急难耐的问道,对于一个急性子的人,有了一个好的想法不立刻付诸于行动,简直比心里有只猫抓还要难受。

  “有近路……”刚刚投靠的希伯不放过任何表现的机会,刚要张口,却被班森一声冷哼,生生的吓回了肚子里,相比起巴特利,他更害怕自己原先的主人,巴特利虽然暴躁易怒了一点,但是这样的人什么样的表情都会直截了当的表现出来,只要你能够摸准他的性格,还是比较好伺候的,而班森则不一样,一天到晚病恹恹的,好像随时都快没命似的,但是真正暴虐起来,让人瘆得慌,最重要的是,你以为已经摸透了这个年轻人,但是很快便发现对方还有更深层的另一面,这种阴晴不定的人,是最难伺候的一类主,在这种人手下,很多时候你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班森半坐起来,用狼一样的目光扫了希伯一眼,似乎在警告他没事不要乱说话,嘴中却是散漫的应付着巴特利道:“这怨得了谁?先前可是因为你的一时兴起才跑这么远的,两天前我可就建议回去了,这种事情,尝个鲜就成,谁知道你疯起来没个够。”

  “行了,行了,说教起来跟那个老不死的一个德行,老爷我就是因为被那个老家伙念叨的受不了,才跑出来散心的,不是来听你念叨的。”巴特利没好气的冲着班森翻白眼,“少在这里摆你的架子,希伯已经是我的人,你管不着了,有什么话尽管说,他不敢把你怎么样。”

  “这个……”希伯偷偷瞄了班森一眼,对方依旧是面无表情的扑克脸,看不出任何的喜怒哀乐,越是这样,越让他心底发寒。

  “怎么?老爷我说话不如他说话好使?”看到希伯的表现,让巴特利想起了某些不愉快的回忆,双目冒火,鼻子都气歪了。

  “不敢!不敢!”希伯一阵权衡,班森虽然可怕,但毕竟是以前的主人,巴特利才是以后的主子,决定自己日子好不好过的人,一咬牙道,“还是走我们来时的古河道,按照原路返回可以提前一天半,只是风险将会大幅度提升。”

  “风险大幅度提升?胡说八道,咱们先前不就平平安安的进来了吗?再说来的路上咱们已经将所有的蛮人的村寨都扫平了,哪有什么危险可言?”巴特利不满的道。

  希伯心中一边吐槽外行就是外行,一边解释道:“不一样的,咱们先前进来的时候都是自己人,更加容易掩饰行踪,但是现在带着这么多山民,他们中间只要出几个不怕死的,故意闹出一点动静来,就容易让咱们暴露了,这些山民就像老鼠一样,到处都是,就算小人在这里混了十几年,也不敢说将周围村寨的情况全部摸清了,若是咱们路过哪个不知道的村寨的时候,一旦被缠住,那就麻烦了,而且先前被咱们攻破的村寨,很多成年猎人都出去狩猎去了,并没有在村寨中,那些可都是最顶尖的猎人,很多都是敢单人与山中巨兽追涧搏击的狠角色,古河道中丛林便生,对他们藏匿行踪十分有利……”

  “哈,这是好事。”巴特利听后不仅没有闻到里面的浓浓杀机,反而大为兴奋道,“本老爷还担心咱们抓的这些货色水平太差,耽误了本老爷的大事呢,若是真的能抓几个那个什么巨熊猎人、巨虎猎人,那是最好不过的事情,嘿,本老爷带来的骑士的实力你又不是没见过,就凭几个猎人,能够翻出什么浪花来。”

  “不一样,不一样的!”希伯此刻恨不得给自己两个巴掌,让自己多嘴多舌急于表现自己,现在将自己坑了吧。

  若是这位老爷出一丁点的闪失,别说是自己,就算是与自己沾亲带故的人也不会有任何的活路,他知道自己说更多也没有用了,这样的贵族老爷他见的实在太多太多了。

  从他这样的奴隶嘴中说出来的话,不管多么有道理,他们只会听自己想听的,听到自己不想听的,无视掉或者鞭打一顿算是好的,脾气躁高一点的,自己就算是有九条命也不够填的,事后还美其名曰,除掉蛊惑主人的恶奴。

  希伯现在只能眼巴巴的望着班森,将希望寄托在她的身上,希望自己的这位前主人能够理智点,不要轻易的接受巴特利的蛊惑。

  希望对方能够明白,偷袭与被偷袭完全是两码事,草原和山地完全是两种截然的战场。

  若是前者,一名武装到牙齿上的骑士带着三五名扈从就能够追的一小队(十人)的山地猎人四处乱跑,若是换成了后者,一两名山地猎人便能够将将一个中队(三十人)的骑士耍的团团转。

  也不想想,要是骑士能在这里发挥出威力来的话,曼育军领的铁骑早就踏平这里了,哪里还由得这些山民逍遥这么多年?哪里还需要巴士底这个专门的狩奴城帮助他们猎奴?

  班森直接无视了希伯哀求的眼神,心中已经恨死了这个多事的家伙,等到出山之后,就算是已经答应送给巴特利,他也一定想办法弄死这个家伙不可,竟然敢将小聪明耍到他头上来了,真以为班森*巴彻尔是这么好说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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