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中燕的故事二《人皮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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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初一,一醉轩。

  杜枫拿着刀走到平常惯坐的位子。

  云中燕低头喝着闷酒,也不理他。

  “怎么了燕子,不高兴?”杜枫伸手过去想弹云中燕的鼻尖,云中燕侧首一避。杜枫的手指却如影随形般地追过去。再然后,本应是云中燕鼻尖的地方,就变成了一把刀鞘。

  杜枫乖乖缩手,殷殷勤勤给自己和云女侠满上。

  “如果你叫了杏子酒,那说明近日杭州风土太平,没什么案件。如果你叫了女儿红,那说明偶有烦心事。如果你叫了竹叶青,那说明这烦心事烦得很。——今日却是烧刀子。”杜枫挥手叫人,“小二,来壶好茶。”

  “昨夜子时,鬼影第七次出手杀人。”云中燕将烈酒仰尽,“被杀者是周礼书院的士子。”

  杜枫略一沉吟,“还是被剥去了脸皮?”

  云中燕点头。

  “每十日一桩剥皮血案,此事迟早惊动王府,震怒问责。”杜枫忧心好友的前程。

  “每十日一桩剥皮血案,不仅死者亲友沉痛,更令百姓不安。”云中燕的眼中射出寒芒,“杭州富庶,据称几家豪门已经私下雇佣杀手,去取那鬼影的性命——这实在是我等公门中人之耻。”

  小二端茶上来,顺手送了他们一碟子花生米和一碟子咸菜。

  “云捕头莫要烦心啦,您从前不是对小的说过么,再大的难题,只要杜公子在,都能迎刃而解啦。”

  杜枫讪讪然摸了摸自己的头。

  小二离开之后,杜枫试着探问,“昨夜杭州城布防一十三处,就是没料到是书院?”

  “鬼影杀人毫无规律可循。”云中燕轻叹了一声。“杭州城中数十万人口,我们亦是一筹莫展啊。”

  “……或者,你有没有想过,没有规律,本就是一种规律?”

  云中燕一震。

  杜枫掰着手指给她算,“第一次是男,第二次是女。第三次是老,第四次是少。第五次是僧,第六次是妓。第七次是文——”

  “十日后的下一次,是武?”

  喝完一壶酽酽的好茶,送走好友,杜枫施施然走出一醉轩。

  门口算命的冷瞎子喊住他,“杜大侠,卜一卦否?今日乃是司命当值,龙虎对照,只收半价。”

  杜枫心情不错,便停下来,“好。”

  瞎子像模像样地起卦,嘴唇微微翕动。——外人看来不过是算命的把式煞有介事,杜枫却通唇语,准准读出了瞎子的说话:

  “杭州十八户联悬万两黄金,要鬼影的人头。你接不接?”

  杜枫想了想,摇摇头。

  “万两黄金,便是八万两白银。这么好的生意,你若不出手,我便找其他人了。”

  杜枫点点头。

  “几个新入榜的年轻人勤力得很;老被你压在底下的杀手榜第八‘黑衣’恰好也在杭州。”

  杜枫有些不耐烦,“瞎子,是什么卦?”

  “二十五卦,无妄。”

  杜枫笑了,“无妄者,至诚也。”

  六月初十,问道台。

  云中燕不知道使了多大的力气,才将整个杭州的士卒兵丁们全数拉来这里演练。

  夜月如舟。只要过了子夜,便是过了初十,便是破了鬼影“十日一杀”的例。

  云中燕看住眼前的香炉。

  刀,稳稳握在手中。

  一有动静,她自信可以在瞬息间赶到问道台的任意一个角落。

  夜色沉沉。一只信鸽破云而来——

  云中燕的心迅速向下沉去。

  “城门见尸,速来。”

  云中燕千算万算,却还是算漏了。

  死的是同僚。杭州府新晋的捕快。

  小捕快才新婚不久,小娘子挺着个肚子来到现场,两眼一翻就昏了过去,也不知孩子保不保得住。

  云中燕心中五味杂陈,直到看到杜枫在人群中挤进来。

  “杜大哥,我……是否不应该做捕快?”她声音很低。

  杜枫一愣,“燕子,你是赫赫有名的大宋第一女捕快。”

  “如此无能的捕快,不但保不了一方平安,连自己的同僚也不能保护……为何我会漏了,捕快也算是武职?为何我那么大意,竟未提醒众位兄弟要加倍小心?”

  ——云中燕平时的样子并不大像是个女人。

  但是此刻,她死死咬住牙关忍住泪水,眼眶泛红的样子,却头一次令杜枫心中一震。

  “破案要紧。”他拍了拍云中燕的肩,转开话题。“今次,有何线索么?”

  “同之前一样,还是有股很淡的草香。”云中燕指了指不远处,“已请了王府中任职的药师前来辨别,但好似,还是闻不出个所以然来。说是像苍术,又像白芷。”

  “……你有没有试过,找个胭脂水粉铺的老板娘来闻?”

  云中燕皱眉,“你是说,那股草香……”

  “京城那边流行的香包香囊味道年年在变,听说这几年兰草香很受欢迎。”杜枫伸手弹了下云中燕的鼻尖,“你呀,一点也不像个女孩儿。”

  “如此,我即刻去找胭脂铺与服装铺的老板,香包香囊在两处俱都有出售的。谢谢你,杜大哥。”云中燕转身匆匆而去。

  杜枫凝视她远去的身影。

  冷瞎子不知何时已出现在他身边。

  “杀手榜第八的‘黑衣’,第二十的‘花雨’,和刚爬上第一百位的‘幼狮’已接鬼影这单。”

  “算我一份。”杜枫淡淡开口。

  “哦,改变主意了?堂堂杀手榜第七的‘无痕’,原来冲冠一怒,只为红颜。”

  “别瞎说。我和燕子从小一起长大,情同兄妹。”

  “她若知道你就是‘无痕’,还会认你这个大哥么?”

  杜枫冷冷瞥了瞎子一眼。

  瞎子若无其事地走开了。

  六月十五,一醉轩。

  大宋第一女捕快云中燕,只花了几天的功夫,便几乎将全天下做香包香囊的店家翻了个底朝天,连开封的几家大香行亦未幸免。

  转机却在昨夜出现。

  鬼影似乎是被逼急了,直接一枝白羽箭穿着一张脸皮投到杭州府衙,人皮上书十字:

  “六月十六,嘉荫镇,快活楼。”

  云中燕在一醉轩吃她惯常的午饭。

  一碗红汤面,一碟咸菜,一碟花生米。

  中午客人少,小二在旁边站着不走,“听说……云女侠今日要去……九华的……快活楼?”

  云中燕笑了笑,“消息长腿,跑得还真快。”

  “那,今日,就不在一醉轩吃晚饭了?”

  “明日来吃午饭。乖。”云中燕伸手摸了摸小二,“张三,上次你们老板说要教你识字,你可用心学了?”

  张三连连点头,“云女侠,你明日来吃面,我写我的名字给你瞧。”

  “好,一言为定。”

  云中燕起身欲走。

  “等一等。”有人叫住她。

  云中燕回眸,见到杜枫。

  “平日里这个点你都还没起身,怎么今天那么早?”

  “不早点起来怎么能截到你?”杜枫伸手弹云中燕的鼻尖,“小二,来壶酒,你们这儿最好的酒。”

  “杜大哥是担心我回不来,不能再与你一起喝酒?”云中燕笑道,“九华嘉荫镇,来去不过一日。我同店家也说了,明日还来吃面。”

  “明日吃明日的面,今晨喝今晨的酒。”小二捧上来的坛子奇香四溢,杜枫反手拍开,“大哥祝你——旗开得胜。干。”

  杜枫先干为敬。

  云中燕亦不示弱,如刀的烈酒如喉,却化为一片醇厚。

  夏风炎炎。

  “好热……”云中燕扯了扯自己的衣领,忽然眼前一片模糊。“杜大哥……你!”

  “好好睡一觉,你这些天日夜奔波得太雷了。”杜枫扶住云中燕的身体,交给小二,“帮我照顾云女侠。”

  “……是,小的遵命。”小二的声音一哽。

  杜枫出门,上了云中燕的马,反手加鞭。

  六月十五,快活楼,戌时。

  嘉荫镇上热闹非凡。

  快活楼虽是镇上最大的客栈,但平日里也不过数十客流来往,这日不知为甚,竟是川流不息。到了夜里,这热闹竟是更甚,不肯散去。

  杜枫走入去时已是明月高照,掌柜的正用白毛巾擦擦汗,“客官,您好彩,最后一张台子,请。”

  靠墙坐下,杜枫轻轻扫视全局——这么晚了,数十张台子还坐得满满当当。要说这些人都与鬼影相关或许不会,但要说那几路杀手未混迹其中,却是连小孩子也不信。

  杀手榜第一百位,“幼狮”——

  会是靠门口那桌那个光着上臂,肌肉鼓起,正拿一把大刀剔着盘中肉骨头的年轻人么?杜枫想了想便判断不会。身为杀手,要是如此招摇,还没杀人,早便被人杀了。那,或许是它旁边那桌,那个笑嘻嘻的小和尚?那和尚的袈裟穿法根本不对,来路绝对不正,且一身出家人打扮,倒是令得目标失去提防的绝好伪装。但——杜枫看了看那小和尚的手:手不稳,打滑,若不是刻意伪装,便也不是做杀手的材料。

  杀手榜第二十,“花雨”,相对好辨认些。

  花雨从前的战绩皆都是趁着目标不备,以暗器取胜。用暗器之人的装束与手有一定的成规,例如,一定是敞袖而不会用束袖;手指比一般持刀剑者要更长、更细、更灵活,如此等等。杜枫扫视一圈便锁定了与一群大汉坐在一起,喝酒划拳得正高兴的一个红衣姑娘——有时候,故意高调地混在人堆之中,反而是掩饰自己的最好方法。花雨能在杀手榜排到前二十名,一定深谙其中道理。

  最难判断的则是“黑衣”。

  黑衣比杜枫的排名只低一位,从前的战绩亦是神出鬼没。有隐藏在目标如厕之地一击穿肛的;有自卖到目标府上为奴隐忍一年才出手的;也有谈笑之间使毒杀人于无形的。唯一可以确定的是,黑衣是个男人,除此之外,便毫无线索。杜枫看了看大堂里那数十座客人,便告放弃。

  真正令得杜枫留心的还是鬼影。杀手行规,若多人接下同一单任务,不得自相残杀,可以先动手者独取酬劳,亦可大家平分赏格。只要杜枫比其他人更快确认谁是鬼影,便可在此战拔得头筹,或许在杀手榜上的排名亦能更进一步。

  ——鬼影是女人,一个很高的女人。

  陪着云中燕查案至今,杜枫几乎可以断定。

  杜枫亲自试验过,一个人若随身带着一张人皮,所散发出的那种混合着血腥,又渐渐开始发臭的味道,的确十分恼人。若是男人,为掩盖此种气味,或者也会下意识地买个味道浓烈的香囊香包随身带着。但,鬼影选择的那种草香,却出乎意料地,比浓烈的花香或粉香更好地中和了人皮的气味,两者合在一起,闻起来有种意外的森林气味,给人带来不错的心情。

  杜枫认为,这是女人才能做到的事情。

  而据云中燕所描述,鬼影七次作案时刀痕均为下挑,且刀口平整,可以避开动脉,不像是自高处跃向下的狙击。亦即是说,她比七位受害者都要高挑。有一次云中燕很是及时地赶到凶案现场,盘查了几乎每一个身形高大的男子,均无所获。

  杜枫认为,很有可能,是因为她漏了身形高挑的女人。

  一种特异的香气,一则关于身高的推测,对云中燕来说,并不足以抓到真凶,将其定罪。

  但对杜枫来说却已足够。

  只要嗅到那种森林的气息,只要见到一个高挑的女人,杜枫就会毫不犹豫地下杀手。

  ——杀手的天性,便是杀。

  掌柜的磨蹭了许久,终于跑来,“客官吃些什么?”

  “最好的酒,配几个拿手菜。”

  “……可要上房?”

  “不必——去把我的马喂饱草料,我子时过后就走。”

  掌柜瞥了一眼时计,“好,客官慢坐。”

  不一阵,酒菜便上来。

  酒是好酒,菜是快活楼最出名的羊肉——羊肉上散着一种很特异的味道,闻着像是某种湍急而腥臭的水流;一入口,酥软肥烂,令人称绝。

  杜枫慢慢地夹着菜,慢慢地倒着酒。

  此时距六月十六子时,还有两个时辰。

  两个时辰,足够做很多事,也足够改变很多事。

  第一个走到杜枫面前的是那个红衣姑娘。她带着醉,“这位大哥,今夜可需人陪?”

  “姑娘——”

  红衣女已借着踉跄扑到杜枫怀里,“只要半两银子,保准服侍得大哥妥妥帖帖。”

  杜枫谈笑间把桌边自己的酒杯拿过来,送往姑娘的口中,“姑娘想做生意,不如先喝了这一杯。”

  红衣女侧首回避,杜枫却直把酒杯向她唇边送去。

  旁人看来,不过是负情浪子,在欺负一个流莺。

  旁人目力不及之处,红衣女藏在桌下的足尖悄然,正欲上踢,脖颈却是一麻。

  她这一脚踢上来,必将掀起一蓬花雨银针,或可取眼前人之性命,但自己必定也受重伤,且身份泄露,任务报销。

  “你是……无痕?”她轻声道。

  “花雨姑娘手下留情,我很感激。”杜枫凑在她耳边,“若姑娘暗器出手,杜某也无全身而退之力。”

  “你一早便看穿了我?”

  “彼此彼此。”

  “我哪里不像流莺?”

  “若姑娘不投怀送抱的话,还是像得很。但姑娘一入怀中,这筋骨柔软而皮肉坚硬,一摸便知是练武人,跟那些真正的皮软肉滑的窑姐儿怎么比?”

  花雨的面上飞起酡红,“今次的生意,让给你。”

  “多谢姑娘好意。杜某亦送姑娘一句——西面那桌那位拿扇子的公子,可认识?”

  “难道是杀手榜上排名第十的‘画扇’?”

  “非也。他对面坐着的那位年轻女子,不是人,而是傀儡。”

  花雨狠狠一震,“……唐门的人,怎会来此地?”

  “恐怕与姑娘你,脱不出干系。”

  花雨神色一黯,“个人自有个人命。鬼影命中注定,不是我的战绩。愿你得手。”

  她不再犹豫,起身回到那群大汉之中。

  还有醉汉调笑着要上手去摸她身躯,花雨侧首看了那汉子一眼。

  汉子竟被吓得从凳子上跌了下来。

  ——多年杀人生涯,若不加掩藏,那面容神色间的杀机,足可洞穿世人之心。

  花雨离开不久之后,那名用扇的公子亦急急追了出去。

  六月十五,快活楼,亥时。

  杜枫去解了个手回来,掌柜就迎上来,“客官,头先门口那两桌的客人走了,说酒菜钱挂您账上。”

  杜枫一看——大堂中空荡了两桌,正是那个拿刀剔骨的年轻人以及那个笑嘻嘻的野和尚。

  原来两个都是幼狮?被花雨一闹,终于看出了杜枫乃是杀手榜上的前辈,故而自行放弃离去?临走却怎么也不甘心那万金赏格,怎么着都要蹭点酒钱?

  杜枫苦笑了笑,忽然对掌柜的说,“今夜这里的所有酒菜,都算我的。”

  掌柜的揉了揉眼睛,“这可要不下二十两——”

  杜枫把他手抓起来,放了锭五两的金元宝在他手心里。

  ——金银一换八,这锭元宝可折四十两白银,替全场买单,亦是绰绰有余。

  掌柜地连忙躬身,颠颠地道,“小的再去给客官拿酒。”

  不远处,听到杜枫说话的客人已是按捺不住欢呼起来。

  堂中气氛瞬间活跃,不断有客人过来向杜枫敬酒。

  这就是先发制人,以动制静。杜枫任凭自己喝得微醺,一双眼睛却是越来越亮。每一桌客人过来对饮,杜枫都迅速判断出他们的来历、背景与武功渊源——天波府,万象门,都是些凑热闹的好手。自己的好同行黑衣混在哪里?杀人取皮的鬼影又是否已经出现?杜枫想着想着,忽然爽朗一笑,豪气干云地喊,“掌柜的,酒不够烈!”

  掌柜的苦着脸过来,“客官,最好的酒了。”

  “别诓我。”杜枫借着醉,“前头几里路就是大酿酒康家。我再给你一锭金子,你去敲门,搞一坛‘柳永醉’来。”

  掌柜看看这一屋子人,一咬牙去了。

  速战速决。

  杜枫起身,向住唯一一桌没有过来敬酒的女客走过去——那女客高瘦苍白,六月天里却将全身都裹在厚厚的披风中,似个伤寒病人一般。

  “这位大姐,你不敬我,我来敬你。”杜枫故意将酒泼到对方披风之上——身形对了,但却没有那股草香。

  “我不喝酒。”干涩沙哑的嗓音,分辨不出男女。

  “那你桌上摆着的,难道是给鬼喝的?”杜枫长笑着伸手去抓她面前的酒杯。

  女客伸手一挡。

  杜枫试出此人功底——不在自己之下。

  两人功力相若,无法再行掩饰,大庭广众之下小幅交手起来。

  见有人打斗,不少客人起身避走。

  也有好几桌客人岿然不动,安坐如山。

  杜枫余光瞥到那个万象门的探子已经喜不自禁地铺开宣纸唰唰狂书起来。

  天波府那人就紧皱眉头,不知是想阻止还是想旁观。

  杜枫不再犹豫,拼着受那女客一抓之力,掌攻她肩头。

  女客的手爪极厉,抓破杜枫的衣袖,留下长长血痕。而杜枫的那一击,亦扫到了她的肩膊,传来清晰的咔哒错位之声。

  “我爪中有剧毒。”女客沙哑着嗓子说。

  “老子百毒不侵。”杜枫狞笑着接连三招攻向她肩膊错位之处。

  “——你是无痕?”

  “你是鬼影?”

  “你才是鬼影!你们全家都是鬼影!”那女子忽然没好气地道,“别打了,大家同行,何必私斗。最多赏金你我平分——”

  “你是黑衣?”杜枫一怔,停手后退。

  “我还在想,哪里出了问题——我的披风上涂了‘天罗帛彩粉’,不遇水无事,遇水则发——你将酒洒在我披风上时我便在算你何时会中毒而倒!”

  杜枫苦笑,“好,赏金你我平分——但,鬼影在哪里?”

  好一场鱼龙混杂的恶斗。

  无痕,杀手榜排名第七,据传天生体质特殊,百毒不侵,百伤自愈。

  黑衣,杀手榜排名第八,竟是阴阳同体,可男可女,令人防不胜防。

  但,鬼影呢?

  六月十五,快活楼,夜子时。

  掌柜的迟迟未归。

  高大干瘦的厨娘直接抬着一架烤全羊进来,“哪位客人点的?”

  杜枫与黑衣同时回头。

  一股熟悉的味道钻入鼻尖。

  杜枫陡然间狠狠一震——那股味道,那股血腥气加上草香混合的森林味道,若是再加上羊肉的腥香,不就是……

  “鬼影——”

  黑衣的反应很快。

  杜枫的叫声才一出口,他的披风便已旋作一朵灰云,向住那架烤全羊舞去。

  杜枫则一脚踢起他身边的酒坛,烈酒全数泼在那披风之上。

  两人同时向住那厨娘扑去。

  厨娘手中亦有武器。

  剔烤全羊的羊骨刀。

  她挥刀,一片片羊肉飞向那沾满了酒的披风——天罗帛彩粉的解药,难道是羊油?还是说,这厨娘与杜枫一样,也根本无惧黑衣的毒药?

  而当黑衣与杜枫的合击到时,前后不过须臾;但这厨娘竟已快到将一整个羊架子上的肉全数片下,然后随随便便,一脚把剩余的整套羊骨踢了起来。

  羊肋骨承受了巨力,四分五裂。

  厨娘的羊骨刀飞出去,如同一把大了十倍的飞刀一般——却比一般的飞刀更灵巧,更快,更锋利。刀尖紧向住黑衣的咽喉而割,黑衣不得不回招自保。

  杜枫便与厨娘对了一掌。

  一掌之力,就令得杜枫飞了出去,几乎飞到了客栈门口,才站定下来。

  万象门与天波府的人不知何时已不见了。

  刚才还热热闹闹的快活楼,如今就只剩下厨娘,黑衣,以及杜枫。

  三个人俱都凝神,亦都已明白,彼此皆是自己平生罕见的劲敌。

  故而,谁也没有妄动。

  此时,却有一个人动了。

  有人缓缓踏入了满地狼藉的快活楼。

  一个极稔熟的声音,自杜枫身后响起。

  “鬼影,六月十六,我准时来了。你是要我动手,还是束手就擒,自首听审?”

  云中燕。

  一壶药酒,终究还是无法将大宋第一女捕快强留在杭州。

  杜枫心中浮起一丝苦涩。

  强敌当前,他不知自己是否有机会掩饰。

  与燕子小妹二十年来的友情,今夜,或者,要告终结。

  “道不同不相为谋。”黑衣冷静地看了看局势,“无痕,我先撤了。赏金你独吞吧。”

  他抽身而退。

  抽身而退前还不忘在云中燕面前踢爆杜枫的代号。

  杜枫恨得牙痒痒的。

  “无痕?”

  云中燕踏入来,“杜大哥你——你是杀手榜上……那个无痕?”

  “我不是。”杜枫抵赖。“我假冒无痕来帮你抓鬼影。”

  连对面的厨娘亦忍不住嗤笑出声。

  这真是三岁小孩也不会信的谎话。

  “他是无痕。”厨娘笃悠悠地从靴筒里面又抽出一把刀,刀光潋滟,“不信你可以看看他手上那道被黑衣划破的伤痕,可是已愈合了?”

  云中燕看了杜枫一眼。

  杜枫没有解释。

  厨娘又道,“他若不是无痕,我又何必现身?我会投书约战,本不过是因为,无痕接了暗杀我的生意。”

  杜枫一时忘了再装下去,“你是为我而来?”

  话一出口,才看见云中燕那越来越难看的脸色。

  “不错。”厨娘把玩着手中的刀,“男,女,老,少,僧,妓,文,武,这八张脸我都有了,亦做成了精良的人皮面具。”

  “人皮面具?”

  “我是个做面具的师傅,本以鹿皮做面具,以为自己已经是天下第一。谁知我的同行竟以死人面皮做出了超越我的作品。我心中不忿,便想出一计,活剥人皮以为面具,当可更佳。谁知活剥人皮有个问题,便是若要保其鲜活,便不可硝制,若不硝制,面具只能保存十日,十日后便腐烂不可用了。”

  “……荒唐。”

  “我本已放弃,谁知忽然又想到一事。杀手榜排名第七的无痕,乃是百毒不侵、百伤自愈的体质。若是如此,你的脸皮应该不会腐烂发臭才对?”

  厨娘把玩着尖刀向前跨了一步,“云捕头,我发帖是为了诱他,不是诱你。你我都是女人,我不杀你。黑衣与无痕联手都不是我的对手,你还是早些离开为上。”

  杜枫看了云中燕一眼。

  他知道云中燕绝不会应承。

  但他亦知道,自己绝不容云中燕不应承。

  杜枫出手。

  向住云中燕,出手。

  “啧啧,真是一对有情有义的小情人。”厨娘冷笑道,“你想制服她然后把她丢出去?要不要我帮你?”

  “不必,她不是我的对手。”此时此刻,杜枫倒如与鬼影并肩作战一般。

  “住手。”云中燕忽然清叱。“鬼影,你放他走,留我下来对决便是。”

  “我说了我要的是……”

  “我亦是不药自愈的体质。况且我是女子,我的脸皮,应该更合你使用。”

  云中燕冷冷道。

  杜枫如遭雷殛,咬牙望住她,虎躯开始不由自主地微微发抖。

  六月十六,快活楼,早子时。

  “十六年前,我与杜枫都是杭州郊外宁王庄人氏。那年,村民无意中救下了一个重伤的江湖人,将他留在村里养伤。谁料到,他被人以重金悬赏追杀,结果,有杀手在村子里唯一的水井下了毒。”

  “连那江湖人在内,全村三百多人,尽皆中毒而死,只留下我们几个小孩子。天香谷的梁谷主尽力为我等医治,亦无法彻底祛除我们骨中的毒素,只得以毒攻毒,以最毒的胡蜂定期为我们吸血,留下我们的性命。是以,我们那几个孩子,俱都被养成了百毒不侵的体质。而身上若有什么伤痕,只要定期回去被胡蜂吸血,亦可愈合。”

  杜枫沉默地挽起了衣袖。

  袖下被黑衣划伤的伤痕仍然鲜红在目,并未痊愈。

  “但梁谷主说,此法可奏效一时,却不可长久。以毒蜂延命,至多不过三十年。”云中燕冷冷道,“如今你该知道,你取了我们的脸皮也未必有效,因那种能力与体质无关,不过是种病态。如今你亦该知道,我与杜枫联手未必不能敌你,因我与他,都是没有明天的人。”

  “燕子……”

  “但,我云中燕,既承捕快一职,便自始至终,不可违背法例。今日云中燕要将你鬼影亲手缉拿归案;他日无痕,亦是我要追捕之人。”云中燕转向杜枫,“今夜你还是我的杜大哥,请你即刻离开此地。今夜之后,再见之时,天涯海角,你我一兵一贼,势不两立。”

  “……好。”面对花雨,面对黑衣,都能处变不惊的杜枫,此刻在他的小妹妹面前却好似失去了魂魄,已不知如何是好。

  对面的鬼影,带着些疑惑,或许,正在思索云中燕所说的那个故事的真伪,以及那个故事给她的面具大计所带来的风险——世上可真正有能不药自愈的体质?世上可真正能有不腐不坏的人皮?进而,世上可真正能有完美到极致的面具?

  她下意识地略松开自己手中的刀。

  这是一把好刀。

  她若握住此刀,战力还在先前力敌黑衣无痕联手时之上。

  但此刻,她战意已平。

  就,是,此,刻——

  正往外走的杜枫,以及正目送杜枫的云中燕,双双以不可能的角度,转身,奋起,不留任何余地,以自己最强的能力,全力攻向鬼影!

  “好一对狗男女!”鬼影骂着向后退。

  一招之下,她便失却先机,落了下风。

  但她手上有刀。

  那把刀比她之前的羊骨刀全然不可同日而语;杜枫与云中燕不必推测亦可知,便是此刀,轻松完整地割下了八张面皮。刀如流水,刀光似有实体一般扫向二人,不可稍撄其锋芒。

  “你们刚才所说的,全是骗老娘的?”过招间隙,鬼影尚有余力发问。

  云中燕娇喘吁吁,隔了几招方答,“都是真的。”

  “你不是与他势不两立么?怎的,现在却联手对敌?”

  “先拿下你,我再带他自首。”

  杜枫一直沉默不语,只是挡下了鬼影的大部分攻击。

  刀光在他身上留下重重伤痕——鬼影已知道,他并非真正的不药自愈的体质,伤痕和流血,与杜枫而言,和与其他人一样,都将消耗他的精力与斗志。

  “燕子。”杜枫的呼吸粗重,“拿下鬼影之后,我不会同你去自首。”

  云中燕看他一眼,手下一分心,“为何?”

  “你与我青梅竹马,若被人知晓了我是无痕,你亦会被人攻击,说你多年来窝藏案犯,隐匿不报。”

  “朗朗……乾坤。”云中燕险些被鬼影的刀光割下条胳膊,“清者自清。”

  “我这些年赚的钱,都托人捎去天香……你可寻梁谷主取回,去做些善事……我本想将当年其余几个伙伴找到,一起看看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根治我们的毒……”

  “你要做什么?”云中燕骇然发觉不对。

  杜枫使出了同归于尽的招数。

  一道气墙将云中燕向后推。

  另一道则席卷向鬼影。

  杜枫已逼出自己最后一丝潜能。此招一旦用实,必是五脏六腑俱碎的结果。

  鬼影的嗓子里迫出一丝尖利的啸叫。

  她全身冒起青烟。

  杜枫心底一凉。

  他用尽生命的一击,或许,仍旧无法除去这个可怕的敌人?

  谁会料想到,一个狙杀平民的凶手,会有如此诡异的刀法,和内功?

  谁又能相信,如此连续残忍作案,不过是一个偏执的女人,为了做一张她所幻想中的面具?

  刀头舐血,死生由命,便是江湖。

  杜枫做好了败的准备。

  成,败,便是今夜。

  人死之后,可还有忏悔的机会?

  燕子……

  我第一次做杀手,所杀的人,便是当年在宁王庄投毒的那人。

  但我不想辩解。

  杀手的路,是我自己所选。

  我往前走,便预备了这一日。

  只希望,鬼影纵然不死,受伤亦足够沉重,令你能够逃生。

  “杜大哥!”

  云中燕的哭叫声,此时此刻,听起来又比较像个普通的女孩子家了。

  杜枫略有些欣慰地想。

  “客官,你要的酒来了,老康家的,柳永醉。”

  咦,怎么回事?

  杜枫的一击,并未落实。

  巨力回撼,他吐出一口鲜血,倒飞向后。

  云中燕接住他,替他分担这股巨力,一时气血倒窒,昏了过去。

  但杜枫却知晓,燕子的命,和自己命,都已保住。

  而对面的鬼影却霎时间变了脸色。

  掌柜的捧着一小坛酒走进来,用一块暗青色的布巾缓缓擦着。

  鬼影看着那块布,就好似真看见了鬼的影子似的。

  “你,你……”她舌头打着哆嗦,竟说不出话来。

  “我是此地的掌柜,也是六月十六。”

  “六,六月十六?”鬼影的眸中映出落实了的绝望。“你是六月十六?”

  “不是你约的六月十六么?那自然只好我来了。”

  掌柜的把酒放下来,把暗青色的布巾揣进怀里。“你的脸太多,的确很不容易找。”

  鬼影的手在抖,似乎拿不稳那刀,“是公子……命你们找我?”

  “公子很思念你,更思念你盗走的割鹿刀。”

  鬼影反手将刀紧紧捂在胸口,“割鹿刀若不在我的手里,还有什么意义?能……能不能转告公子,看在……看在我的手,我的手还能做面具的份上,饶……饶我一次?”

  “公子说,名匠配宝刀。处决你之后,便以此刀为你陪葬。你是自裁呢,还是等我动手?”

  杜枫视野中溅起漫天的血红。

  不可一世的凶手,速度极快,下手极干脆,武功极诡异的鬼影,竟然不战而败,被一个普普通通掌柜模样的老头,一刀割破了喉咙。

  “抱歉了,害你身份暴露。她神出鬼没的,若不借不药而愈这个噱头,也没办法让她自动现身。”掌柜的笑眯眯地蹲在杜枫身边,“万两黄金在地窖里,是你应得的,拿不拿随你。”

  青草的香味在杜枫鼻端挥之不去,“……你……是谁?”

  “明月本无心,青龙可有会?”掌柜的把酒拍开,又随手在云中燕身上一点,“你会比这位姑娘早醒一个时辰。将来何去何从,便由得你自己啦。”

  掌柜的下一指,点向杜枫的睡穴。

  杜枫只觉今夜是他毕生以来最为漫长的一夜,累极倦极,不由自主,便失去了知觉。

  六月十七,一醉轩。

  小二欢叫一声,“云捕头,你来啦。”

  云中燕点头,迈着沉重的脚步,走到窗前的座前坐了下来。

  小二习惯性地拿了两个杯子。

  云中燕习惯性地倒了两杯酒,忽然意识到,对面这个座位,再也不会有人入座。

  窗外蝉鸣,茫茫若叹。。

  柳条之间,杜枫随手弹开一枚柳叶,望住窗边那个沉默的倩影。

  燕子,愿你——嫁人生子,长命百岁,幸福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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