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参加婚礼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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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继续上学,李薇继续她的上学陪读,放学家教兼保姆的生活。

  不过老师宣布,下周开始由于进入十月份,天气开始转凉,中午午休的时间缩短半个小时。也就是说,绝大部分的学生中午就必须在学校吃饭。

  这个李薇倒是知道的,那个时候一入了冬季,学生们就自己带饭盒,上午最后一节课的时候,老师把饭盒都给放到教室中间的炉子上热着。所以,一边上课,逐渐的饭菜的香气就会飘出来,孩子们的一双双小眼睛,就会在课本和炉子上的饭盒之间扫来扫去,第四节可难熬啊。

  虽然李薇家里距离学校比较近,原先因为有一个半小时的午休,李薇都是中午回去做饭给三个人吃,老爸不用说直接在单位食堂吃,老妈都是在哪里干活儿就吃哪里。

  但是现在时间短,来回折腾再加上回去做饭吃饭的时间,想想都觉得挺忙活,最后李薇跟老妈说了一下,还是带点钱中午在学校吃吧。

  而所谓的在学校吃,对于没有入冬没有炉子热饭的她们来说,绝不是买盒饭或者学校的小食堂之类的。也就是到学校前面那个小卖店买个面包或者麻花糊弄一口,汽水或者矿泉水什么的,那是不在考虑范围的。当然,这个时候面包麻花绝对不能说是糊弄,平时能吃到的时候是不多的,绝对可以媲美十多年后‘好吃的’零食的地位。

  双胞胎现在对自己的民生问题是没有发言权的,李薇和老妈商量一下就定了下来,李薇也没放在心上。

  她这周末还有个更新鲜的事儿等着,那就是姥爷要带她去城里逛逛,这可是她重生回来后,大姑娘上轿——头一回啊,好期待哦!

  很快到了周末,现在还是单休日,只有星期天才休息。

  李薇星期天早早起来,把自己收拾干净漂亮。毕竟是要进城了么,不能像在家干活带孩子那么随便了。

  原本从来都不戴红绫子的她,破天荒的拿出那两条珍藏版打算给李琳的粉绫子,所谓的绫子,就是一尺来长一寸半宽的纱或绸带。用其中的一条,在小马尾上扎了个蝴蝶结。

  汗!入乡随俗么,这穷年头,实在没什么装饰品。

  由于现在中午还是挺热的,还是穿那件浅粉色绣淡淡几只蝴蝶的连衣裙吧,这是她老妈今年看她和李琳上学,新给她们买的,一人一件。又担心早晚比较凉,找出李琳的一件穿小衣服,昨天晚上让她老妈按照她的要求加工了一下,现在成了一件七分袖下摆不到肚脐的红色小外套,正好跟连衣裙搭配,而且,看上去满时髦,她老妈都说不错,像个城里人。汗!

  可李薇怎么瞅着都有点儿闹的慌,她可不敢相信她老妈口中的城里人品味,毕竟这年头资讯不发达,城里人如何打扮只是她老妈看过几个城里人后的想当然。

  照着镜子转来转去看了几圈,扯下头上的红绫子,把头发披散,想了想,叫来老妈把及肩的头发剪成前后都很齐整的学生头,并指挥她老妈,把靠近里面的头发分几层的剪的短一些,这样头发显得自然且都微微向内抱着,成自然随脑袋形状的头型。

  老妈手还是挺灵巧的,剪完了李薇基本上满意,再把那两条绫子接到一起,在腰间系了个蝴蝶结并稍稍垂下来两条飘带。

  恩,照镜子看看,不错!

  她老妈看着李薇折腾,还让她给打下手儿,不禁取笑:“你这臭孩子哪来这些个道道儿啊,连妈的意见都不听,真是,臭美都没个边儿了。”

  李薇忍不住回嘴:“你那是农村妇女的意见,能适合我这青春美少女么,听你的意见,我跟我姥爷一出去,人家还以为我姥爷在哪找来个年轻老太太呢。”

  当然没那么严重,就是跟她老妈斗个闷儿。

  就是脚上的红色条绒胶底的小布鞋不大配套,要是能配双小皮鞋就完美了,不过,谁让俺穷呢,不用想了。好歹颜色还靠谱。

  就这一身仿照后世的打扮,相信总爱说城里人如何如何时髦洋气的人,弄个现在的城里小孩跟她一比,相信自己肯定是羊的毛都湿透了。

  也幸亏今天老妈要带双胞胎去村里办满月酒的一家去吃‘肉丸’,不然一大早看着来接姐姐的姥爷,非炸窝不可。既便如此,看着要出‘远门’的李薇,还是有点儿眼巴巴地,李薇心有不忍,忍不住地开支票:“等姐姐回来给买好吃的啊,在家乖乖听妈妈话,吃‘肉丸’回来没事把我昨天给你们出的题和成语都写了,我回来检查哦,没事了就找。。。。。。”

  “行了行了,快跟你姥爷走吧,不知道的还以为咱家又多了个妈儿呢,快走快走。”程敏忍不住笑骂,这家伙整的,自己这一正牌老妈她都不放心了,跟个小大人管家婆似的。

  不管怎么说,看着跟老爹远去的大女儿,程敏还是挺满意的,毕竟整个村子里,还没哪家这么小的孩子像李薇这么懂事能干的。基本上,家务能给她做个八九,更重要的是,不光照顾弟妹,还能看两个小的学习。看看村子里左邻右舍的孩子,有谁知道学习的,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在外面疯跑。

  唉,虽然没有老人在,她这个女儿比老人都顶事儿。

  李薇当然不知道,她老爸刚刚拿她跟水桶泼妇罗三舅妈比较过,她老妈就把她的作用提升到一个顶两个老头老太的地步了。

  要是知道了,肯定激动地一蹦三尺高,非得让她老妈给个说法,她还这么年轻哦不年幼,老爸和老妈就三言两语地让她进入中年跨入老年,这么发展下去,还让不让人活了!

  姥爷骑车带着李薇到了镇上的公交车站,把自行车寄放到铁匠炉就是打铁兼给马钉蹄铁的地方,锁好车子,等了不到五分钟,公交车就过来了,李薇恍然,这车看起来是那么老旧。

  车票很便宜,五分钱,售票员是个年轻漂亮的姑娘。据说后来大人们感慨,这个时代公车售票员和商店营业员,是堪比后世空姐的时髦工作,那都是相貌出众还得关系过硬才能干上的好工作。

  从镇上到市区,也就半个小时多点的车程,李薇她们出来的时间早,还是有座位的,晃晃荡荡很快就到了。

  在站前车站下了车,过了马路又坐有轨电车,车票更便宜,二分钱。

  李薇透过车窗看市区,跟后世摩天大楼林立、各色灯箱牌匾店铺栉比比较起来,现在以水泥灰为主调的市容,实在乏善可陈。至于那来来往往的行人,虽然不像后世逛街的人那么多,穿着打扮更是没法比,但是精神面貌明显比后世好很多。很少见那种茫然无措的目光,每个人都急匆匆有事要办的样子。

  明显逛街文化不像后世那么发达,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决定行为,这个物质不丰富的年代,生存首先是第一位的。

  据李薇的记忆本市一共有六个区,像许多城市一样,以铁道为界可以分两个区,本市铁路南北贯穿而过,所以有铁东和铁西区,另外按照位置,北面是北关和柳河两个区,南面是南关和杨堡区。铁西和北关主要是工业区,杨堡区和南关区属于半城半乡的城乡结合部,地理位置和环境最好的就是铁东和柳河区,有大的公园和河流,一些有身份地位的,大都住这个区。这个区也是后世房价最贵的区域。

  而老爷子程恩久的朋友,就住在铁东区南山街。

  李薇还真不知道她姥姥家有什么亲戚朋友在那里的,就问她姥爷:“姥爷,是我们什么亲戚啊?我怎么没听我姥姥说过啊。”

  老爷子嘿嘿一笑,有点儿神秘地道:“你姥姥当然不知道,我就告诉她他们都是战友。丫头,姥爷告诉你你可得保密啊。”

  “放心吧姥爷,我办事你放心,我这嘴严着呢。”李薇赶快保证,知道她姥爷秘密越多,跟她姥爷关系就越铁啊,还不用担心她姥爷杀人灭口,嘿嘿。

  老爷子笑眯眯地:“记得姥爷跟你说过的,当年年轻的时候骑自行车遇见仨劫道儿的事儿么?”

  李薇当然记得她姥爷吹破了的牛:“姥爷啊,难道。。。是路见不平的壮士。。。或者警察?”

  老爷子眼睛一瞪:“怎么说话呢,那事儿是我自己摆平的,哪来什么壮士,你这孩子是不是评书听多了啊!”

  李薇恍然:“哦,姥爷,难道是那仨小毛贼,自古道正邪不两立啊!或者。。。你收了那仨毛贼当了小弟?”李薇信口猜到。

  老爷子继续笑眯眯:“丫头挺聪明么,没错,我们拜了把子,我是大哥,他们三个是兄弟。”

  天哪天哪,她还真不知道,她姥爷还是一古惑仔!经典的水泊梁山的桥段啊,太狗血了,她被严重雷到了。难怪要对她姥姥保密,就凭她姥姥那个嫉恶如仇的性子,能让他们来往才怪了。

  不过,李薇还是有点儿怀疑:“姥爷,他们,人品可靠么?”

  毕竟干的那事儿有点儿违法乱纪啊。

  姥爷大手一挥:“唉,我们那时候都是年轻气盛,几句不好听的,就打起来了,其实说起来,没劫道那么严重,就是狭路相逢勇者胜。”

  想当然,她姥爷就是那个勇者了!

  至于劫道,那是她姥爷以前的官方说法,现在她姥爷更正了一下,叫做路见不平互相踩不踩白不踩,她姥爷最后把人家三个给踩下去了。

  “那姥爷,你一个打他们三个,能行么?”她姥爷当年有那么猛么?

  老爷子有点得意地:“丫头,姥爷告诉你啊,这事儿你姥姥都不知道,记得别跟你姥姥说。”

  “放心,我保密局出来的,嘴那个紧啊,进了渣滓洞都不带招的。”好哇,她姥爷的秘密还不少么,兴奋。

  “姥爷当年在山东当兵的时候,有个战友是山东人,据他说是武松的后人,跟姥爷关系不错,他有个妹子,长的那个。。。看,我跟你个小孩子说这个干什么。就是,我那战友没事儿的时候他好练两手,我也跟他学过两年来地。后来退伍了,刚回家就遇见他们三个,那时候姥爷也年轻,别说他们三个,就他们那个体格儿的,再来十个八个的,你姥爷也不在话下。我们是不打不相识,后来干脆结拜了。别看他们几个不怎么着调儿,生的儿子可都有能耐,比你几个舅舅强百倍。”

  爷俩儿一路说着,就到了他那结拜兄弟的老幺老四家。一个还算干净的居民区,那老四住二楼。

  程恩久带着李薇先在老四家坐了一会儿,据说酒席实在饭店办的,到时候新娘子接来了再过去。

  老爷子的这个拜把子兄弟姓李,是个瘦小的老头儿,和他老伴儿,一个白净的老太太,很是热情地招待了爷儿俩。给老爷子拿烟倒茶,给李薇拿糖果。李薇看的出来,跟姥爷的关系,是相当不错的,那敬意,是从心里往外的。

  中间还介绍了一些他们的重要亲戚,不久帮着接亲的老爷子拜把子的老二老三也回来了,老兄弟几个一番亲热,看见李薇,知道是老爷子大女儿的孩子,二话不说,每人给了李薇十块钱的见面礼。

  这个时候,一个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也就三十多块,这礼不可谓不厚,李薇在她姥爷的示意下收了,心里乐开了花儿,这下好了,回去给李琳李连辉买东西的钱有了。

  李薇注意了一下,新娘子叫挺秀气,穿了条红毛裙,红皮鞋,身材窈窕。新郎是四爷爷的(她姥爷让她这么叫的)三儿子,名字叫李哲,带着眼镜,中等个头,模样虽不出众,气质倒还斯文。听旁边的人说,是个大学生呢,在化工厂技术科工作。跟新娘子是同学。

  李薇不用想都知道,过个十多年,就凭新郎李哲的学历,只要不犯错误,那都是社会上层领导,绝对都是身居要职的。

  看来那四爷爷倒是有个好儿子啊,难怪姥爷感叹,任他再英雄了得,一个顶三个,儿子不如人家的,什么也白搭。至于女儿,嫁出去那是泼出去的水,尤其农村,都是指望儿子养老的。

  李薇又想到姥爷姥姥年纪大了身体不好的那几年,身为儿子媳妇的大舅妈和二舅妈,虽然没有虐待老人,也实在说不上如何孝顺。而儿子,也就那样,还不是她老妈和小姨衣不解带的伺候着,谁说女子不如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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