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让咱们女儿家,就是生在这个不公平的世界上,咱们一出生,路就比男人要窄狭,我们学富五车,我们才高八斗,将来也只能回到后宅里,依靠男人生活,没办法,你们得接受这个现实,唯有自爱,自尊,自敬,才能有光辉灿烂的未来,才能在无论多么艰难的环境里,好好地保护自己。讀蕶蕶尐說網”
底下的学生,尤其是到了当嫁之年的女孩子,全都不免凄然,苏桐笑了:“的确有些煞风景,只是我觉得,大家都不必怕,最坏的情况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可不是煞风景,一群如花似玉,本该是少女怀春,憧憬爱郎的年纪,却被她教怎么和自己未来的夫婿斗心眼儿。
陈墨乐了半晌,渐渐止了笑,心下居然也有几分凄凉——苏桐的学识过人,比好多男人更强数倍,她通算术,懂医术,能写一手极好的文章,脑子里奇思妙想更是数不胜数,这些都无所谓,最要紧的是,她的思想。
她和其他女孩子不同,并不向往大部分女孩子所向往的那些东西,她爱自由,这样的女孩子,嫁给一个什么样的男人,才能保证一辈子快活。
苏桐脑子里直跳,这几日,似乎时不时就要乱一乱,大概是想东西想多了。
“怎样,你能不能陪我过去一趟?”
苏桐猛然惊醒,一抬头,见阿奴的目光直愣愣的,不知是不是阳光照射的角度不同,她一时间只觉得这个女孩子的眼睛黑的怕人。
深吸了口气,苏桐才笑道:“行,咱们这就去。”
虽然周文瑞似乎把该说的都说了,可她还是觉得这里面有古怪,让阿奴和那家伙多见几面也好。
阿珍早就吩咐人备车,两个人上了车,直奔开封府监牢而去。
出门正好看见付叶,付子规坐在街边的大青石上肯猪蹄,油腻腻的猪蹄让他吃的不带丝毫烟火,好些大姑娘小媳妇偷偷摸摸地打量。
苏桐从车窗里看去,还瞧见他他举着猪蹄招手打招呼,不觉一笑,心情好了很多,路遇美色,总是让人心情愉快的。
“你和他很熟?”
阿奴忽然一扬眉,嘴边挂了一抹笑,轻声问。
车上的气氛本来不太好,过于沉寂了些,她这么一开口,八卦味十足,青春气息扑面而来,到让凝重的感觉一扫而空。
“近日见过几面,他是个很讨人喜欢的男人,不是吗?”苏桐也不矫情,大大方方地承认。
虽然付叶不是赵允纯那样的大众情人,可相处了几次,到觉得他的性子看着冷僻了些,其实和陈墨有几分相似,算是难得的开明。
做朋友很够格。
正说话,付叶追上来两步,他的脚步非常轻快,虽然是在街上,可马车跑的并不慢,但他仿佛一举步,就到了眼前。
苏桐伸手,接过他递来的用荷叶包好的猪蹄。猪蹄炖的近乎透明,香气浓郁,还很烫手,一看就让人口水横流,不过,苏姑娘再不在乎颜面,也是女孩子,实在做不出在大街上啃猪蹄的举动。
阿奴在一边看着,一边看一边笑:“你知道人们说付叶是什么人?大家都说他是死人,是被陈先生从棺材里扒出来的,一脚踏在阳世,一脚踩在阴间,还有人说他生食人肉,最爱喝人骨汤。”
苏桐无语。
阿奴煞有介事地点头:“我那个便宜爹寇瑊,就曾经看过他用大锅炖人的骨头,还学给我听。就算这些都不是真的,他整日和尸体打交道的事儿,瞒不过开封府的人,说不定他刚才刚碰过尸体呢。”
本来苏桐没打算这会儿吃猪蹄,听阿奴一吓唬,她就慢条斯理地咬了一口,十分可口:“你放心,和尸体打交道的人,才更注意卫生,绝不会用手碰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她上法医课程的时候,眼前搁着一具尸体,一屋子人对着尸体肯面包,吃泡面,再讨论一下心肝脏腑,那完全是平常事。
这会儿见到付叶,听阿奴这般说,到想起了过去。
貌似付叶也是像宋慈那样的刑名高手,或许以后有机会探讨探讨验尸的经验,不知道后世的法医学,和古老的验尸方法,究竟有何异同。
几句话的工夫,开封府监牢就到了。
苏桐下车和狱卒说了几句话,一转头,就见阿奴已经很急切地往里面冲,连忙过去一把拽住她的胳膊。
“又走错了,难不成阿奴你也是路痴?”
苏桐把她拽回来,拉着她转了个方向,笑道,“上一次不是来过?怎么,忘了怎么走不成?”
阿奴一怔,板着脸没有说话,这回到老老实实跟上,没再乱跑。
苏桐看了一眼她的脸色,摇头苦笑,这人受刺激太大,跟变了个人似的,明明还是同样的漂亮女孩儿,她却总觉得有点儿不舒服。
到了死牢前面,苏桐塞给狱卒一把赏钱。
那狱卒就高高兴兴去开了门。
周文瑞抬头看到阿奴,先是露出一点儿温柔之色,又突然一变,虽然只有一瞬间,可苏桐明明白白地在周文瑞的脸上看到一丝惊惧之色。
“……你来了,寇家怎么样?”周文瑞的声音暗哑。
阿奴沉默了片刻,莞尔一笑:“好的很,郭氏一改往日脾气,待寇瑊温柔体贴不说,也不和王氏闹性子了,寇瑊也绝口不提我娘,家里两个姐妹都是正经的淑女,郭氏教养出来的女孩子,能坏到哪里去?”
周文瑞嘴唇微微颤动。
阿奴直直地看了他半晌,根本不像上一次见面那般哭闹不休,很冷静地笑道:“我没和郭氏他们闹腾,嫁人也不错,别管嫁给谁,都比在寇家要好得多。”苏桐皱眉,不知为什么,总觉得周文瑞闻言,像是更紧张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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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 猪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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