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节 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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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儿的性格确实有缺点,不过他身上还有一个特别重要的,和许多人都不同的气质,可以称之为——反潮流气质。

  他不拘泥于潮流更不盲目追逐潮流,他也不希望自己就是潮流。他英文流利,比任何同龄人都更多更早的接触西方文化。

  他感受到当开放后西方的饮食、服装、音乐、思想,如潮水般涌入中国,大多数中国人都像海中泥舟般在这滚滚潮流中漂流,大多数人不知道这潮流即美且毒,很多事并不像看上去那么美好。

  狂妄是不少人都有的性格特点,但“反潮流特质”却只在极少数人身上存在,因为“反潮流”意味“与众不同”(贬义的),犹如哥白尼对抗教会,坚持太阳中心学说一样,反潮流的往往是先驱者,而先驱者又往往是危险的,是极可能遭到人民的谩骂与唾弃的。

  对不起扯远了,讲回大学二年级三儿正式加入“流浪者乐队”后,他算是真正“名满清华”了,他一下子成了学校的知名人物,路过的人会主动打招呼,在大草地上也有更多人听他弹唱了。

  托他的福“亨特儿”也成了清华园中小有名气的狗,越来越多的“天之骄子”来逗弄它与它玩耍,它清华各校各馆中出入也更自由。

  要问亨特儿最爱去的地方是哪儿,学堂吗?实验室吗?都不是,它最爱去体育馆看女同学跳健美操,以及去十一食堂吃里面的炸鸡腿。

  不过最近它还有个常去的地方,就是陪三儿去大教室听徐葆耕教授讲的《西方文艺思潮》那是清华最热的一门课了,无论春秋都坐满了人。

  当然三儿才不爱听狗屁文艺思潮,可他爱罗媛媛啊,徐葆耕教授在前面精彩的讲着,他则在报纸上漫不经心的自创歌词。

  茫茫人海中,有一个人,怒目圆睁。

  他争强好胜,他内心冰冷。

  茫茫人海中,有一群人,呆板麻木。

  他们善良愚蠢,他们庸庸碌碌。

  茫茫人海中,有一条狗……

  写到这罗媛媛一把将三儿的笔抢过去,压低了声音说:“好好听课。”

  “媛媛你今天真漂亮。”

  “闭嘴。”

  “听这课的人真多啊,丫讲的有这么好吗?”

  三儿的嘴被媛媛用手封住,于是三儿闭嘴了,因为他爱闻媛媛手上的气味,那不是雪花膏的气味而是种淡淡的优雅的气味。

  课间休息三儿问媛媛晚上有什么打算,他说他爸有小轿车,晚上能偷偷开出来带媛媛去兜风。

  罗媛媛对三儿投来鄙夷的目光,清华的姑娘都这样,她们很怕男朋友有钱,她们觉得男朋友有钱是件特丢脸儿的事。倘若让同学瞧见自己是坐男朋友的小轿车回清华的,那她会羞愧的想找个洞钻下去。

  “行行那不开车兜风了,你说去哪儿。”

  “我想去参加舞会。”

  “舞会?清华还有这玩意儿?我怎么不知道。”

  “哼不要以为你呆的比我久就知道的比我多。”

  “可我不想去。”三儿说,“傻不拉唧的二愣子才去。”

  “我也没叫你去啊。”

  “那你要去?”

  “去啊,而且不管你陪不陪我去,到时候我都是两个人去的。”

  一听这话三儿急了,“谁?谁要陪你去?丫的找抽呢是吧。”

  “和你没关系。”

  罗媛媛苦笑,想象三儿作为一位特立独行的摇滚歌手去参加学生舞会的场景,那画面一定特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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